礦業法

  • 礦下居民的曙光 礦業法改革之路

    礦下居民的曙光 礦業法改革之路

    2017年6月,齊柏林辭世,亞泥礦區問題受到廣泛關注。撤銷亞泥展限的連署,突破20萬,呼籲礦業改革的聲浪一波接一波。時隔兩年,礦業法卻遲遲難以完成修法,礦場下的居民,能否等到礦業改革的曙光?新竹縣關西鎮金山里,日治時期開始,就是石灰石採礦重鎮,過去曾有台泥、亞泥和玉山石礦等業者,在這裡開採。1997年政府推動產業東移,西部採礦逐漸中止,居民原以為礦業將走入歷史,沒想到2013年,礦務局公告解除新竹縣內的石灰石礦業保留區。2015年羅慶仁、羅慶江礦場重新申請開採,採礦壓力又降臨這座山頭。金山里樹橋窩一帶距離礦區最近,當年礦場炸山、飛沙走石的記憶,依舊烙印在居民腦海裡,也因此礦區附近居民的農地,無法再繼續耕種。山上居民飲水或灌溉,都用樹橋窩溪的水源,過去礦區開挖,下大雨後,水質會變得非常混濁,這幾年好不容易水質轉好,居民擔心礦場若繼續開採,對水質會有很大的影響。目前在飲用水水源水質水量保護區範

  • 環團籲速審《礦業法》 柯一正:「再不改變,台灣就沒有希望了」

    環團籲速審《礦業法》 柯一正:「再不改變,台灣就沒有希望了」

    《礦業法》修法牛步,立法院17日即將召開臨時會,地球公民基金會等多個環團今(13日)舉行記者會,呼籲將《礦業法》排入處理法案中,前環保署副署長詹順貴與導演柯一正等人更到場聲援。詹順貴卸任後首次出席公開活動,他痛批執政團隊「當選時承諾礦業改革,現在卻變成四大皆空。」本屆立委最後任期  環團籲走完《礦業法》最後一哩路2017年經濟部將《礦業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送入立法院審查,一年半來經過11次委員會審查、四次黨團協商,於5月29日送出經濟委員會,97個條次中剩下26個條次保留送交院長進行黨團協商。然而,地球公民基金會副執行長蔡中岳表示,本屆立委只剩下最後一個任期,若礦業法未能及時通過,按立法屆期不連續的原則,過去為礦業法所做出的努力,將會全部付諸流水。他說,「《礦業法》只要有修就有加分,希望民進黨能把握機會走完修法的最後一哩路。」李根政:礦業法是國民黨的黨國餘威,陳水扁時代變本加厲。不過根據了

  • 黨團協商不到5分鐘 礦業法草案決議送院會

    黨團協商不到5分鐘 礦業法草案決議送院會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今(29)日舉行第四次的《礦業法》修正草案黨團協商,召委廖國棟在一開始就宣讀三項協商結論,原預計一個半小時的會議,僅進行約4分鐘就宣告散會,出委員會送院會協商。三項協商結論為:一、其餘尚未討論之各保留條次及依前三次協商結論列為暫行保留之條文,均照審查會審查結果。如有新增修正動議,均予新增一案,併審查會保留之案,送院會處理;二、全案其餘條文均照審查會通過條文通過;三、全案送請蘇院長召集黨團協商。」行政院於2017年提出《礦業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並送入立法院排審,於2018年6月進行第一次黨團協商,當時包含廖國棟、孔文吉在內的多位立委即要求經濟部與原民會出原住民權益相關專章,但到了今年5月2日進行第二次黨團協商,經濟部認為經研擬後原住民專章並無必要,而立委與經濟部對礦權設定是否需動用部落知情同意權意見相左。本月21日第三次黨團協商,仍於相同的爭點僵持膠著,原民會雖整理出原住民

  • 礦業法修法「原地」打轉 原住民專章無共識 本會期過關恐無望

    礦業法修法「原地」打轉 原住民專章無共識 本會期過關恐無望

    延宕已久的《礦業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今(21)日在立法院經濟委員會進行第三次的黨團協商。討論近兩小時仍毫無共識,最終僅做出「第32、33條條文暫行保留」的結論,而召委廖國棟堅持待下週二再次黨團協商後才送院會,等同宣告《礦業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不可能於本會期通過。原住民專章懸而未決  黨團協商「原地」踏步毫無進展《礦業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從2016年開始修法,原先行政院版的80條,經各黨團及多位立委提案後一度增設到128條,經過兩年多討論與整合後調整為97條,且過半數的條文已取得共識,目前還有26項條文有分岐,其中八條已決議保留各案送院會處理,剩餘16條有待討論。根據第二次黨團協商的要求,原民會與經濟部應將《礦業法》中涉及《原基法》的條文列為專章處理,並提到委員會討論。原民會也如期提出,卻遭原住民立委孔文吉批評,「專章只提到了礦業用地的核定及礦權的展限,對於申請礦權仍無規範。」孔文吉認為,

  • 礦業法修法延宕 環團、原民促儘速排審勿卡關

    礦業法修法延宕 環團、原民促儘速排審勿卡關

    礦業法草案修法嚴重卡關。去年多位立委要求原民會和經濟部盡快草擬「原住民族專章」,並安排考察、公聽會,但經過整整一年都沒有任何進度,經濟委員會召委廖國棟上週四(2日)曾再度召集協商,經濟部與原民會代表也表示,這一年並未完成任何關於「原住民族專章」內容的整理、評估或草擬,礦業法修法時程因而受阻至今,讓民間團體相當不滿。「民間與委員會都有高度共識的法案,過去已經停擺了11個月,實在沒有道理在為了專章與否的形式問題和行政機關的刻意不作為而卡關。」環保與原民團體昨(9日)召開記者會,包括台灣原住民族政策協會、南澳青年行動聯盟、太魯閣族學生青年會、地球公民基金會、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都出席表態。在22萬人連署的民意、齊柏林的遺願、蔡英文總統的「礦業改革」承諾下,我國從2016年中開始密集檢討現行礦業開發管理制度,並自2017年3月正式排審礦業法以來,推動礦業改革亦已近三年。礦業法草案於2018年5月3

  • 《礦業法》黨團協商再啟 經濟部與立委無共識

    《礦業法》黨團協商再啟 經濟部與立委無共識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今(2)日對《礦業法》修正草案舉行第二次的黨團協商,距離上次協商至今將近一年,再次協商過程中,立委對礦業法涉及《原基法》部分應列為專章的意見,仍與經濟部喬不攏,討論兩小時最終只得出結論要求原民會回去再研擬,兩周後送經濟委員會再進行協商。立委林淑芬表示,應先就無涉《原基法》21條的條文盡快進行協商,而非讓行政部門拖延,「現在是最有可能通過《礦業法》修正案的時間點,現在不做結論,不只原住民族權益無法照顧,連其他條文都沒辦法討論,只能看著山林繼續被開腸剖肚,既得利益者繼續挖礦。」擱置一年再重啟  立委盼能盡速完成立法《礦業法》從2016年開始進行修法,經過兩年多討論,有過半數的條文都已取得共識,僅剩部分爭議條文未解,經過一年多的擱置,立院經濟委員會再次召開黨團協商,由立委廖國棟主持,會議開始之前他就表示「希望今天能有一定的進展。」然而黨團協商第一個討論《礦業法》第20條,即因設定

  • 礦業法修法停滯一年 環團促立院儘速排審

    礦業法修法停滯一年 環團促立院儘速排審

    地球公民基金會等環保團體昨天(4日)召開記者會,呼籲立法院這會期一定要完成礦業法三讀,因為礦業法修法進度已達八成,且第9屆立委任期將屆滿,改革進展恐因屆期不連續全數歸零。地球公民基金會指出,近日行政院公布的93個最優先法案與一般優先法案清單裡,礦業法未在其中。為此,民間團體盼請召委廖國棟、立法院院長蘇嘉全和各黨團能儘速對於未有共識的條文,進行黨團協商,在本會期完成二、三讀。    礦業法於2016年民間提出修正草案,直到2017年行政院礦業修法版本出現,去年(2018)年5月,立法院第九屆第五會期結束前,將礦業修法送出經濟委員會,就停滯了將近一年。地球公民基金會花東/山林組主任黃靖庭指出,根據老舊落伍的礦業法,只要將租金提存法院後,不須經地主同意,業者就可在礦業法的保障下進行採礦;此外,侵害人民財產權的「霸王條款」、礦權展延幾乎100%核准,駁回為例外的制度設計,也直接造成礦業主長期壟斷採

  • 礦業法原民諮商權另立專章 協商無共識

    礦業法原民諮商權另立專章 協商無共識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今天(15日)召集朝野協商礦業法修正草案,但經濟部與立委針對原住民諮商同意權是否另立專章見解不同,會議主席廖國棟說,「講不下去了」,將擇期辦公聽會與考察。經濟委員會召委、中國國民黨立法委員廖國棟今天召集朝野協商礦業法條文修正草案。廖國棟說,委員會初審時共有28條被保留,其中20條有甲、乙等案並送院會協商,只有八條是真正被保留的條文。但經朝野立委協商後,仍無法達成共識。王美花會後受訪時表示,在哪個時間點要諮商同意,法律效果又是什麼,是需要再討論的,「不是到要專章、不專章的問題」;原住民說要諮商同意、要有一些回饋,經濟部認為在尊重原住民狀況下應該納入,也是權利人一定要做的事,但真的有心要做好,要設計可行的方向。王美花說,「只是一個礦,動不動就要諮商同意」,過幾年又要辦一次,花的時間不見得很短,從國外經驗來看,這不是很簡單、短時間可以做的事。經濟部認為,要讓政府機關當橋梁,督促權

  • 環團要求民進黨說到做到 於立院臨時會通過進步版礦業法

    環團要求民進黨說到做到 於立院臨時會通過進步版礦業法

    5月30日,在立法院第九屆第五會期正式會期結束前,《礦業法》終於出經濟委員會。環保團體呼籲,此刻距離英文總統2017年6月24日在頒發齊柏林導演褒揚令時提出的礦業改革承諾,整整一年,請執政黨說到做到,在6月11日起約一個月的臨時會議程中,通過進步版本的礦業法,以弔念齊柏林導演在天之靈,把公平正義還給台灣山林。6月7日,環團在立法院群賢樓前召開記者會,要求「民進黨說到做到,臨時會通過礦業法」。地球公民基金會專員黃靖庭指出,礦業法需要修正的條文非常多,包含:拔除霸王條款、礦權展限需經國土區位和環評審議、礦業開發需踐行原基法保障部落權益及礦場資訊必須公開透明等等,都是關鍵且必要的改革。這次修法只是要修正長期向礦業權者傾斜的不合理條文,這樣的修正並不是要為難礦業權者,而是希望礦業開發可以正常化,跟所有的開發行為有一樣的規範。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蔡雅瀅律師也提到,每次礦權展限,最長可達20年,過去為

  • 爭議法條保留多 礦業法出委員會 120老礦將重作環評

    爭議法條保留多 礦業法出委員會 120老礦將重作環評

    立院第5會期的最後一週,在礦業法修法方面,立委與經濟部卻仍是沒有共識,兩輪逐條審查後,仍以大量條文保留出委員會,進入朝野協商。不過,在第58-1條沒環評過的老礦重作環評的部分,卻在表決後由「乙案」出線,造成原本將是2公頃以上的66礦,分規模需重作環評、或辦環境影響調查並提出因應對策,暴增為1公頃以上的120多礦都要重作環評。30日立院經濟委員會在處理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天然氣事業法後,下午一點半開始礦業法的第二輪逐條審查。面對一年來主張修正霸王礦業法,上午環團地球公民基金會批,民間訴求的老礦展限必須徵得土地使用管理機關同意、環境敏感區該管機關同意、通過環評、完成原民諮商同意,否則應不核准、廢止礦業用地「通通沒有要到」。環團氣憤表示,底線的底線都無達成,這次的修法完全不及格,甚至一度傳出立委高志鵬揚言要全數以去年7月礦務局的草案版本通過,表示至少這個版本比政院版還讓人能接受。雖然大多爭議法案

  • 礦業法修法拼本週出委員會 原民諮商同意仍遭保留

    礦業法修法拼本週出委員會 原民諮商同意仍遭保留

    28日立法院經濟委員會繼續逐條討論「礦業法」,上一輪遭保留的法條,經整理對照做甲乙案呈現。日前召委廖國棟受訪已經表態希望本週出委員會,不過許多爭議法案卻仍是不見共識,尤其是既有舊礦的原民諮商同意部分,「未取得原住民族或部落同意的礦權,不予核准」的法條仍遭到保留。此外仍有大量法條遭保留,週三30日還將繼續審查。場外「原住民族青年陣線」呼籲原民立委站在原民立場,守住族人的土地權、基本的生存權。他們向七位原民立委要求簽署承諾書,要求在修法中堅守礦權取得、礦權展限、礦業用地核定必須經原民部落同意,且既有礦場在期限內補作原民知情同意,否則立即廢止礦業用地。簽署的有廖國棟、高潞以用與陳瑩,不過有進委員會參與討論的,是廖國棟、孔文吉與高潞以用三位。地球公民基金會研究員黃靖庭表示,目前的200多礦中,有八成以上位在原民土地,並非亞泥個案願意補作原民諮商同意即可。但依據目前的草案,業者大可不斷申請取得部落諮

  • 礦業法修法第二輪仍無共識 一日僅過五條

    礦業法修法第二輪仍無共識 一日僅過五條

    「政院版已經很有誠意。」經濟部次長王美花面對與立委的歧見,表示礦業法草案已有檢討,盼立委支持,趕快通過才能趕快上路。礦業法14日在立院經濟委員會進入第二輪的討論。兩週前第一輪討論才結束,眾多爭議法案幾乎都遭到保留。第一輪討論中,當時委員會要求經濟部在兩週內檢討與和委員溝通,這次經濟部交出整理過的甲乙案,不過一日討論下來,對原民諮商同意權、關礦計畫仍無共識,甚至經濟部將水庫集水區不准採礦改為水庫蓄水範圍,也遭立委痛批是放寬。一天下來僅討論到第29條,其中只通過五條,多項法條仍是遭到保留,還要擇期繼續審查。第一輪討論結束後,經濟部對爭議法案提出甲乙案,甲案接受委員的意見後,對為政院版進行修正的草案,乙版則是立委仍不同意經濟部的版本,在討論過後,有可能選擇甲或乙案,但也可能繼續產生新的丙或丁案。不過雖然礦業法爭論不斷,至少目前經濟委員會的共識是會繼續討論,不會直接送入黨團協商。孔文吉主張舊礦權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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