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挖礦不再無上限 《礦業法》協商經濟部提總量控管機制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上週五(14日)協商《礦業法》修正案,順利通過部分條文,但礦業權展限及原民諮商等關鍵條文仍未取得共識,保留待下次協商。礙於選舉換屆壓力,立委們紛紛表態希望加速協調,在本會期(法定至5月底)完成三讀修法。礦業法修法新進展 僅餘15條關鍵條文待協商《礦業法》啟動修法至今近六年,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在上個會期、去(2022)年12月中完成逐條審查,保留近27條爭議條文送交黨團協商。時隔四個月,經濟委員會14日召開協商,繼續處理保留條文。礦務局長徐景文說明,部分爭議內容已完成調整,如規定政府每五年必須提出整體產業政策評估報告、明確礦產權利金機制,以及礦業權分割應邀請專家學者審查、廢止違法礦業權的規定等。經濟部長王美花表示,這段期間經濟部持續與各立法委員溝通,已消除大部分歧見,僅剩下原民諮商、環評以及監督控管等機制有待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