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政策

  • 迎接台灣後水壩時代的到來-吉洋人工湖是一個好的開始

    迎接台灣後水壩時代的到來-吉洋人工湖是一個好的開始

    自1970年代以降,世界各國的水資源開發政策,在各國民間組織鍥而不捨的呼籲下,加上水壩功能的衰退與後遺症的顯現,劇烈的氣候變遷,人口的成長等因素,以興建水壩為主的作法受到越來越多的檢討與調整。在逐漸取得共識的過程中,捨棄水壩的興建而朝向可持續發展的方案成為這個過程的軸線。幾件重要的事說明了這種巨大的變化:1994年,美國墾務局(主導水資源開發的單位)宣佈放棄以興建大型水壩作為水資源開發的主要方案。1997年,全世界20多國50多個民間組織聚集於巴西庫里替巴,召開了第一屆「全世界受水壩影響人民」會議;同年,美國西北部各州,開始編列預算拆除原有水壩。2000年,具有高度權威的評議機構「世界大壩委員會」(WCD, World Commission on Dams),在經過詳細的分析後,做出一份評估報告「水壩與發展」,做為各國政府進行水壩興建決策時參考的依據(Dams and Developmen

  • 購物用塑膠袋限用政策 七月一日開跑囉

    購物用塑膠袋限用政策 七月一日開跑囉

    今天是「購物用塑膠袋第一階段限制使用」政策推動的第一天,也是我國環境保護史上重要的一天,全國二十五個縣市將同步實施這項政策。「購物用塑膠袋第一階段限制使用」政策從今天起開始實施,限制使用對象為政府部門(包括各級政府機關、公營事業機構、軍事機關)、國軍福利品供應站、公私立學校及公立醫療院所;民眾若於上述地點的福利社、合作社、餐廳等購物或用餐,業者依法不得提供厚度低於○‧○六公釐以下的購物用塑膠袋,對於厚度大於○‧○六公釐以上的購物用塑膠袋,則需有價提供。由於這項政策與民眾生活息息相關,推動初期的第一個星期將為勸導期,將動員各級環保人員到主要的管制對象場所內進行勸導,第二個星期才開始處罰。此外,由於水荒的關係,第一階段塑膠類(含保麗龍)免洗餐具限制使用政策實施日期延後至十月一日起再實施。推動首日,環保署郝署長預計於台北市實地視察台北市西區國軍福利品供應站、台大醫院及中央聯合辦公大樓等第一批較具

  • 消除重大河川污染 多管齊下成效顯著

    消除重大河川污染 多管齊下成效顯著

    環保署宣示今年為河川整治年,除了計畫加強整治全島九條污染嚴重的河川,也對其中特定河川也制定專案計畫,例如全台污染河段最長的桃園南崁溪,也是已經列入加強稽查管制作業名單,多管齊下,以達徹底清除河川污染源之目的。 環保署採用高科技的移動式無線自動監視系統,查察南崁溪遭偷倒有害事業廢棄物的地點。除此之外,有當地環保志工組隊巡守南崁溪、檢舉不法;地方環保局鎖定200家事業,每週不定期稽查;同時結合大執法專案計畫,以拆除南崁溪流域違章電鍍業為目標。 環保署指出,南崁溪全長30.7公里,就污染源來說,流域內列管事業近1,000家,以印染整理、洗染業、金屬表面處理及電鍍業居多,工廠廢水污染比例佔六成;同時流域內新社區林立,人口也在40萬以上,生活污水比例約佔四成。南崁溪嚴重污染河段則高達89%,高居全台第二位,因此,管制工業廢水排放及污水下水道系統建設為整治南崁溪首要工作。 除了積極消除河川污染源外,環

  • 評立法院一讀通過之環境基本法

    評立法院一讀通過之環境基本法

    立法院一讀通過之版本綜合了行政院和賴勁麟立委之版本,把一些重要的觀念想法及原則形諸於法條文字,至少是踏出了第一步,一個好的開始。不過雖然有很多立意良善的條文,但均只是原則性的宣示,無任何強制力,而且觀之各級政府過去的施政,經濟至上及短線操作的作為,恐怕本法又只是淪為一個美麗的空中樓閣而已。個人認為最重要的條文為第34條,各級政府疏於執行時,人民或公益團體得依法律規定以主管機關為被告,向行政法院提起訴訟。一讀版本一大堆條文說各級政府應如何做等等,但只有這條才有拘束力要求政府去做,所以這條無論如何要保住。但此條仍有漏洞,所謂依法律規定,政府可在上面動手腳制定高門檻或其他不利民眾提起訴訟事項。這是日後當嚴格監督把關以防動手腳之處。此外,一讀的環基法裡很多條文均需其他部門配合,但到時主管機關環保署是否有能力要求其他部門配合,有任何強制力嗎?例如第6條,事業進行活動時,應自規劃階段納入環境保護理念,

  • 國家公園法修法問題小註 (下)

    國家公園法修法問題小註 (下)

    如今,政府在民間運動下即將成立馬告檜木國家公園,一些立委卻主張先修法再說,然而,修法的版本則甚多,有些主張已屆荒腔走板或慘不忍賭。筆者詳加比較各版本之後,傾向於「根本不必修法,本來就可以妥善照顧原住民暨文化保育」,理由如下。其一,台灣的國家公園法對資源之保育與利用的策略,係透過五大分區(一般管制區、遊憩區、史蹟保存區、特別景觀區、生態保護區)來管控,分區恰當即可解決今之所有問題。假設完全不修法,對原住民狩獵文化、任何原生活形態,依然可以依法而無阻礙地進行,只須檢附使用計畫及詳述理由,以及預先評估環境影響,報請國家公園管理處審核即可,因為:請注意,一般管制區、遊憩區內這10項內容,只需管理處許可即可辦理。又,第10款則留下廣大的但書,也就是說原住民原文化的生活型皆可另訂之。依施行細則第10條的規定,可在「馬告檜木國家公園」規劃期間一併考慮,也就是說直接將保障原住民文化、生活型的具體內容,明載

  • 國家公園法修法問題小註 (上)

    國家公園法修法問題小註 (上)

    全球國家公園的發展迄今滿130年,期間經歷多次會商、協議、辯證,直至1969年於印度舉行的「國際天然資源保育聯合會第10屆總會」,始予確立其定義,且在1972年「第二屆國家公園世界會議」追認,更於同年間,於加拿大召開「國際天然資源保育聯合會第11屆總會」,通過有關選定之標準。其在各國之法律迭有變遷,但基本精神、理想與界說並無顛覆。國家公園的基本定義為:1.一或多個未受人為開發或定居而實質改變的自然生態體系,其動植物、地質、地形及生育地,具特殊學術、教育及遊憩價值,或包括雄偉優美的自然景觀;2.由國家最高權宜機關採行步驟,防止或儘速排除全區內之開採與居住,且有效執行生態、地學及審美特色的保護;3.範圍內准許遊客在特別情況下進入,以達成啟發、教育、文化及遊憩之目的。國家公園選定的標準舉要如下:1.中央立法的法定保護區;2.中央政府負責管理,具有管理人員編制及經費,有效防止資源破壞及服務遊客;3

  • 環保署預定九十一年十二月起,台南縣市的工廠限用含硫量0.5%的燃料油

    環保署預定九十一年十二月起,台南縣市的工廠限用含硫量0.5%的燃料油

    為積極由源頭改善硫氧化物及其衍生的懸浮微粒污染問題,環保署預定於近期內公告自今(91)年12月1日起於台南縣、台南市的工廠限用含硫量0.5%的燃料油。 空氣中二氧化硫主要來自燃料中的硫份,經由燃料使用、燃燒產生二氧化硫所致。環保署說;減少二氧化硫排放的方式有兩種,一為由源頭管制,使用低硫份燃料,另一為污染源管末處理,即於燃燒設備後裝設廢氣脫硫設備,以去除煙氣中的二氧化硫氣體。而加裝脫硫設備的管末處理,工廠必須投資相當高的防制設備成本且持續有效操作,方能有所改善,而由燃料成份予以規範,則是較為徹底有效的方法。 為減少固定污染源排放硫氧化物污染問題,環保署自79年起,即依空氣污染防制法開始管制燃料油的含硫量,自79年的1.5%降至82年的1.0%;另針對硫氧化物污染較嚴重的縣市,自85年開始,陸續公告限用含硫量0.5%燃料油的縣市包括:台北市、高雄市、基隆市、台北縣、桃園縣、台中市、台中縣、彰

  • 空污法修正草案 三讀通過

    空污法修正草案 三讀通過

    立法院於5月21日院會完成空氣污染防制法修正案三讀程序,以落實「經濟發展諮詢委員會議」共識及配合行政程序法的施行,修正後條文由現行的七十八條增加為八十六條,其中新增條文共八條,實質修正條文共五十二條,僅條次修正條文共十三條,未修正條文共十三條。 環保署表示,本(第四)次修正空氣污染防制法,主要係配合行政程序法的施行,而將部分與該法相抵觸的規定予以修正,並將目前以法規命令限制人民權利、課人民義務或規定其他重要事項者,明確訂定於空氣污染防制法,以符法律保留原則。此外,為配合經濟發展諮詢委員會的決議事項,賦予中央主管機關得委託政府其他機關(如加工出口區、科學園區及中央管理的工業區管理機關)辦理許可證的審查、核發,縮短興辦工業人設廠時程,減少業者申請許可的等待時間,以有效縮短許可證申請時程,提高市場的競爭力。 此次一併修正的重點,還包括為掌握所有固定污染源實際排放狀況,納入經指定公告的固定污染源,

  • 千呼萬喚的「環境基本法草案」

    千呼萬喚的「環境基本法草案」

     歷經十餘載的經濟至上及不斷的政治鬥爭下,立院環境衛生委員會終於初審通過趙永清、賴勁麟等立委版本的環境基本法,隨後行政院院會亦通過官方的版本,環保署長郝龍斌及立委賴勁麟亦希望環境基本法能在6月5日國際環境日前通過,對此我們除了寄予厚望外,亦提出一些建議及看法。官方的版本基本上只是一些原則性的宣示,亦無較詳細的說明該用何種方式及方法來進行,第四條將國民擺在負環境保護責任的第一位,明顯有推諉之嫌;政府應率先負起環境保護之責並教育人民。整體看來,政府依然是將經濟、科技及社會發展擺在優先順序,對於官方版的環基法實在是讓我們懷疑政府保護環境的決心。立法院提出的的版本較符環境公平與正義的原則,將環境保護在憲法架構下與其他法益為衡平之考量,且以環境保護為優先;此外對於環境之保護從預防、管制、救濟與整治均有所規範,課征污染稅、成立基金及投保責任險,能驅使企業警惕做好污染防治,對於受害之民眾亦有一定之保障。

  • 點燃蘭嶼反核的烽火

    點燃蘭嶼反核的烽火

    從政不到半年,吉娃斯親眼目睹一幕幕政府以「國家暴力」施加於四千人的達悟民族身上的鏡頭,這不是電影情節,這可是活生生發生在民眾眼前的情節。 4月初,經濟部長林義夫以一聲「抱歉」,正式撕毀年底前遷走蘭嶼核廢料場的承諾。 4月7日,陳水扁總統以「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回應蘭嶼學童謝文龍「我們從小生活在核廢料場的恐懼中」。 4月9日,行政院游院長在吉娃斯的總質詢中答覆:「據台電估算,即使今天開始搬遷也要7年才能遷完,我的行政院長任期都不可能有7年,我怎能承諾何時遷離?」 政府的態度其實非常明確,推!拖!道歉!都可以,但是,絕口不談將核廢料場遷出蘭嶼。蘭嶼核廢料場的土地租約即將於今年底到期,吉娃斯近日接獲公部門朋友的示警:相關部門準備以六千萬的代價去疏通關鍵人士,以求土地的順利續約。吉娃斯在此警告相關部門:立刻停止這種分化達悟族的卑鄙行為!吉娃斯將盡全力調查監督這件事。吉娃斯也要呼籲「行政院原民會」與

  • 422世界地球日 且看綠色台灣如何護衛家園 (下)

    422世界地球日 且看綠色台灣如何護衛家園 (下)

    台灣地球日 行動更前瞻 網絡更團結 422全球各地都非常珍視這個關愛地球的特別日子,184個國家5,000餘個團體組成「地球日網絡(Earth Day Network)」,相當多的熱烈行動可以在這的聯合網站 http://www.earthday.org/ 看到。台灣地球日,今年如何行? 今年台灣地球日的主題訂為「新能源新家園、新台灣新地球」,而生態教育重點將放在「生態足跡」。

  • 血與水II-如果水分配不平均,那麼中東的和平進程終將凋萎 (下)

    血與水II-如果水分配不平均,那麼中東的和平進程終將凋萎 (下)

    「目前的用水問題中,有效分配比有效使用的問題更嚴重。目前的水量足夠讓所有的以色列人和巴勒斯坦人使用,只需要公平的分配就可以了。而問題是到2025年時,人口會倍增...」 讓這情況更複雜的還有另一個問題,那就是有些以色列和巴勒斯坦所共享的水資源-例如約旦河-也必須與其他鄰國共享。雅幕-約旦河水域提供了水源給包括以色列、巴勒斯坦、約旦、敘利亞和黎巴嫩等國家。...人口成長、發展的壓力與不當的用水,使得這五國的水資源越來越少、受到的污染也越來越多。... 不論以色列是否願意,都會發現土地的極限將限制移民的數量。如果從政者繼續忽視水資源問題,那麼他們將會發現和平一樣難以到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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