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學者批綠能發展區光電典範變調 內政部:納國土計畫確保永續
經濟部去年啟動「綠能發展區」政策,選定低地力農地、非養殖生產區魚塭等條件,以免經審查增加誘因,提高光電設置比例。內政部也配合鬆綁土地管制法規,引發民間質疑不符國土計畫精神,妨礙國土永續。內政部19日澄清,修法已經喊停,並承諾綠能發展區納入國土計畫體制。經濟部也說明,預計9月公開能源用地白皮書光電篇,做為地方空間規劃的上位指導方針。低地力和非養殖地 「綠能發展區」大小通吃、免經審查我國2050年太陽光電目標40~80GW,需要2~6萬公頃的土地,經濟部研擬「綠能發展區」政策,選在台17線以西沿海「低地力」農地及「非養殖生產區」魚塭提高光電設置比例,初步篩選面積約1122公頃。內政部配合政策預告鬆綁「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專區內農牧用地、林業用地等設置再生能源設施免經審查,且不受660平方公尺面積限制。民間擔心衝擊農業,反彈聲浪不斷。地球公民基金會邀請專家學者分析,中央應先說明政策內容,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