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焚化爐處理量能與人口關聯性分析
在地狹人稠的台灣,高度文明化帶來的消費習性造成的後果之一,便是垃圾與廢棄物產量大增。在土地資源有限的因素下,垃圾掩埋場土地取得不易,選址問題引發民眾抗爭不斷,且可能造成疾病感染方面的衛生隱憂,垃圾掩埋場已不適於作為台灣地區的垃圾處理方式,政府於是在1991年核定垃圾處理方案,試圖為日益嚴重的垃圾問題做有效管理。 超高的垃圾焚化率 這項方案主要在推動「以焚化為主、掩埋為輔」的政策,由環保署執行一縣市一焚化爐的計畫,期望將垃圾焚化處理比例自1991年的1.2%大幅提高。因此在當時環保署的評估中,規劃了1,000多億元,預計興建36座焚化爐,其中「垃圾資源回收(焚化)廠興建工程計畫」設計興建21廠,「鼓勵公民營機構(BOO、BOT)興建營運垃圾焚化推動方案」則設計有15座,設計處理容量分別為每日21,900公噸,以及8,500公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