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污染

  • 松花江污染事件考驗中俄戰略夥伴關係

    松花江污染事件考驗中俄戰略夥伴關係

    目前俄羅斯境內要求中國賠償損失的聲音越來越高漲,俄羅斯非常不滿意中國在污染事件發生後隱瞞真相且保持沈默的做法。俄羅斯緊急情況部官員說,在很長時間內,俄羅斯一直無法及時從中國獲得污染相關資訊。俄羅斯衛生防疫部門負責人奧尼申科表示,有中國這樣的鄰居,俄羅斯應自己想辦法保護本國生態安全。

  • 中國向俄羅斯通報松花江水污染物清單

    中國向俄羅斯通報松花江水污染物清單

    中國國家環保總局29日向俄羅斯大使館通報松花江水污染物清單監測顯示,在松花江哈爾濱朱順屯水源地水下3公尺所取的水樣中,俄方提出清單中的氯苯、苯胺、聯苯胺、氯酚、苯肼和殺蟲劑等污染物均未檢出;苯濃度為0.0008mg/L,低於中國國家標準值0.01mg/L;硝基苯濃度為0.057mg/L,超出中國0.017mg/L的國家標準2.35倍。

  • 基隆環境 空汙更甚水汙染

    基隆環境 空汙更甚水汙染

    2005年空氣汙染稽查,被開罰的案件,共有50多件,其中有5件「代誌大條」,各開罰10萬元罰款,總罰金近90萬元,水汙染開罰的案子較少,迄今只有9件,總罰金59萬元。

  • 相約守望淡水河 9月25日將赴大溪探源

    相約守望淡水河 9月25日將赴大溪探源

    為推廣關懷大漢溪的教育與親水活動,由綠色公民行動聯盟辦理的「相約2005守望淡水河」工作坊,繼今年4月份舉辦淡水河河川巡守志工培力工作坊之後,本月底(25日)將再邀集各界愛好河川生態保育人士,前往淡水河上游──大漢溪探源,實地探查大漢溪河川問題,進行認識淡水河的培力學習。活動即日起開放報名。本次活動由環保署主辦,綠色公民行動聯盟(以下簡稱綠盟)承辦。主辦單位從今年4月間即開始結合淡水河延線社區大學──板橋社大、三重社大、北市文山社大、南港社大等,發展多樣親水學習步道與培育河川巡守志工的種子教師,針對整個淡水河流域舉辦四梯次工作坊,反應良好,因此本月將再度上溯大漢溪,與桃園大溪當地團體合作;活動包含認識大漢溪的前世今生、桃園縣河川污染現況、河川巡守隊推動經驗分享、污水下水道推動狀況、水質監測活動概況、以及實際走訪龍潭淨水廠公民親水教育現場等多樣化課程。

  • 全台五廢工廠化學污染 中石化前鎮廠在列

    全台五廢工廠化學污染 中石化前鎮廠在列

    環保署前天(15日)公布全國廢棄工廠土壤及地下水污染調查的初步結果,首批查出彰化縣台灣三笠化工、高雄縣和鉦金屬及高雄市的硫酸錏、台氯高雄廠及高雄中石化前鎮廠等五座廢棄工廠的土壤或地下水已遭到污染且程度達管制標準。自今年元月起,環保署正式公告指定事業於土地移轉時或設立、停業、歇業前,應辦理用地土壤污染檢測。但公告前全國廢棄工廠已逾10萬家,為避免類似台南市中石化安順廠等廢棄工廠,因未即時察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導致危害環境及居民的案例再次發生,該署去年針對全國廢棄工廠展開有系統的調查,分批逐年方式進行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潛勢調查工作。環保署並建立量化篩選評量機制,依工廠區位、過去生產營運紀錄、毒化物運作和環保稽核紀錄等資料,擇出15家高污染潛勢工廠作為首批調查對象,經過二階段調查,結果於15日出爐,確定有5個場址的土壤或地下水已遭到污染,包括彰化市臺灣三笠化工公司(土壤中鉻、銅、鎳達管制標準)、高

  • 地下水中的砷

    地下水中的砷

    台大陳拱北教授調查發現,當地(台南縣安定鄉復榮村)居民飲用深水井(30─100公尺深)的井水,容易得烏腳病,若飲用淺井(3─5公尺)則否。而且又發現,深井水含砷量較高(大於0.35mg/l),推測烏腳病的起因應是飲水中含砷所致。一旦飲用含砷的井水,皮膚會出現黑斑,並發生皮膚癌,繼續喝井水十年後,居民就會得到烏腳病。 後續研究發現,砷會引起全身動脈硬化,1985年,陳建仁教授發現砷也會引發內臟癌症,例如肺癌、腎臟癌、膀胱癌等。陳教授又於1995年,提出砷也會引起糖尿病和高血壓。因為砷的致毒機制有別於其他重金屬,例如有機汞是累積在神經系統,而鎘則累積在骨頭與腎臟,但無機砷進入人體,大約兩小時後就遍布全身,廣布在身體的各個器官。 1999年的調查顯示,砷濃度的高區有三處:一、原先急水溪的區域,往北擴大至東石地區,二、曾文溪南岸的西區縮小,但東區向東移,形成了第三高濃度區——善化及新市一帶。 嘉南

  • 硝酸鹽污染

    硝酸鹽污染

    微量成分中,對台灣地下水資源威脅最大的是硝酸鹽。硝酸鹽的來源可能是農業化肥、生活污水、化糞池污水等含氮物質。彰化的田中、二水,雲林的斗六、古坑,屏東的建興、萬巒,台中及南投一帶地下水中的硝酸鹽都有日漸增加的趨勢。因為這些地區的地層以礫石層為主,透水性佳且缺乏泥層隔絕,污染很容易隨地下水流動。 飲水中含硝酸鹽所造成的危害,於高濃度(>10 mg/l、以氮計)時,可能造成孕婦流產及新生兒藍嬰症(缺氧致死);中濃度(1~10mg/l)時可能會致癌。目前環保署的飲用水水源標準硝酸鹽氮濃度為10 mg/l。硝酸鹽污染逐漸擴大 1956年彰雲地區只有2口井的硝酸鹽氮濃度大於0.5 mg/l,到了2000年已有十餘口觀測井超過0.5mg/l,顯示污染範圍變大了。從田中的監測井數據中看出,硝酸鹽氮濃度在1992年後急遽上升。後續監測數據發現以雲林古坑及南投新光(八卦山上)地下水的硝酸鹽氮濃度最高,已經超過

  • 地下水污染問題

    地下水污染問題

    人類發展難免造成環境的污染,隨著工業化後,污染的嚴重程度更形加劇。全世界有許多超過百年的污染地,例如位於捷克首都布拉格北方的司布那拉(Spolana)化學工廠,1898年建廠後歷經兩次世界大戰,並曾生產除草劑供應美國用於越戰,數十年來副產出許多廢棄物與伴隨的污染,廠區及鄰近的環境如流往德國的易北河(Elbe),目前仍持續在整治中。又如2000年奧運的主場──雪梨宏布許灣(Homebush Bay),前身為一百年的垃圾場,主建築群所在的土壤雖已整治完畢,改頭換面轟轟烈烈地舉辦過2000年奧運,但周圍的水體仍在整治中,被污染的水域仍禁止捕魚。 1993年起,環保單位為了監測地下水的水質,台灣省環境保護處建立「台灣省地下水水質監測站網」,在主要地下水區設置431口監測井。2001年3 月立法院通過「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由政府向石化及農藥等相關產業課稅籌措經費,以為未來無主的污染場址整治基金

  • 救救嘉南大圳

    救救嘉南大圳

    在雲林縣虎尾鎮三合里與舊部村的嘉南大圳橋邊,竟然有養雞戶公然將大量雞蛋殼傾倒在嘉南大圳裡面,更令人難以忍受的是,將雞糞露天曝曬在大圳上面,夏天那種氣味真是令人作噁,現在三合里段的大圳正在做整治工作,所以大圳是暫時封閉的,大量的雞蛋殼才會堆在大圳岸邊,由此可見,業者可能長期都將蛋殼傾倒在大圳裡,只是現在因大圳整治才曝露出來,希望有關單位能拿出公權力,救救嘉南大圳。4年前(民國90年)的7月,我曾提出陳情,有人公然在同一地點曝曬雞糞,但是雲林縣環保局的回答是沒有發現,這些業者非常狡猾,他們不會把雞糞曝曬在橋邊,我於今年4月10日再向雲林縣環保局作公害陳情,可是雲林縣環保局的回答是:「經查證屬實,但查無違反行為人,請河川局派人清除」。

  • 來看看嚇死人的環境污染 來看看高雄後勁地區居民的堅持

    來看看嚇死人的環境污染 來看看高雄後勁地區居民的堅持

    4月15日早上10:00於高雄市議會二樓會議室有一場的「中油五輕工場增產計畫」公聽會,邀請各方關心人士一起來見證中油煉油廠造成的污染,並看看高雄後勁地區居民的堅持。請看下面的照片說明:這是一塊農田,您可能不知道高雄的煉油廠已嚴重污染這裡的地下水:這是之前檢測時候的相片,您能想像地下水抽起來竟然是這樣子的嗎?(高雄煉油廠遷廠促進會提供) 這裡離煉油廠圍牆有600~700公尺遠,但是這裡一個監測井卻測到嚴重的污染: 後勁地區就被中油煉油廠圍繞著,住家後面就是這樣的景象,左邊白色屋子旁地下,一樣污染嚴重: 為了高雄煉油廠的污染問題,整個反五輕運動奮戰了15年,希望大家一起來關心這個問題。

  • 船沒水無痕?——阿瑪斯號龍坑沉船討論

    船沒水無痕?——阿瑪斯號龍坑沉船討論

    2001年1月14日希臘籍油輪阿瑪斯號於龍坑發生船難擱淺,官司訴訟經由國際法庭判決勝訴,但針對我方所提出的賠償金額落差頗大,僅能獲賠900多萬,扣掉官司必要負擔的1600多萬費用,必須倒賠700多萬,目前環保署擬於接下來的一個月上訴期內提出上訴。事件過後,付出沉重生態代價的我方主管單位──交通部,面對類似漏油事件,應具備獨立處理的能力及緊急應變的流程;此次生態上及國際法庭的判決,雙方依恃的科學證據專業術語,應要轉化成大眾可理解的資訊,公開接受評斷;另就保育議題層次上,應提升至全球視野與國際保育團體合作發聲;最重要的是,應正視此一事件就其生態、環境、行政流程、國際法令等各層面做全盤檢討,做為大眾教育的題材。沉船化為海底殺手當年的龍坑油汙事件,除了造成當時政壇因延誤救援之故,將環保署長林俊義下台,換上專業不足的郝龍斌外,一切就像潮來潮往,所有該船後續處理因時空轉換而停滯原地。

  • 海洋國家的挫敗

    海洋國家的挫敗

    阿瑪斯號海汙生態求償案,挪威法院日前判決船東只需賠償我國新台幣953萬元,不僅與我國求償金額3億5,000萬元相距甚遠,我方還須負擔訴訟費用1,600萬元。此一事件無疑為繼元月4日政黨協商將行政院組織法中原擬設立之「海洋委員會」裁撤後,2005台灣海洋年再一次的重大挫敗。4年前聯合報的投書,首先揭露希臘籍貨輪阿瑪斯號於墾丁擱淺漏油引起的法政問題,當時墾丁龍坑保護區遭受漏油嚴重汙染,海域珊瑚礁至今仍殘喘在船骸連年的磨移陰影中,也引起國人對於海洋保護的重視,政府亦因此刺激而建構了海洋汙染應變的基本架構。諷刺的是,4年後我們發現台灣是個健忘的地方,人們逐漸遺忘當年的情境與啟示,政府的思維邏輯與行政作為更與海洋漸行漸遠。依據挪威法院之判決,無論是珊瑚損害、漁業衝擊和觀光收入等求償部分,我方都被認為「無直接證據」。海洋汙染的應變處理固須因地制宜,但經驗的累積與傳承十分重要。試問:20幾年前東北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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