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石門水庫集水區整治 環團監督第二階段預算合理性
為解決2001-2005年期間,多次風災造成石門水庫原水濁度飆高引發的缺水危機,立法院2006年1月13 日通過「石門水庫及其集水區整治特別條例」,第一階段(2006-2008)計劃即將屆滿,經濟部水利署日前召開工作會議,討論第二階段方案內容。 在上週(8月5日)召開第11次「石門水庫工作小組會議」上,除了討論通過將向「石門水庫及其集水區整治推動小組」提出的「石門水庫及其集水區整治計畫的第二階段執行計畫」,同時也聽取台經院對於整治效益評估的初期報告,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則報告其所進行的生態檢核表的進度。會中並且決定爾後各工作分組召集人改由官方代表出任,原先擔任召集人的學者均改任顧問。 值得注意的是,原先希望退出整治計畫的原住民委員會,在原住民團體以及水患治理監督聯盟等關切之下,在第二階段計畫中持續編列約1.5萬元的經費以維持復育團的運作,並且在工作小組召集人水利署副署長楊偉甫的提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