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科四期二林園區 引爆土地徵收適法性爭議
中科四期二林園區昨(15)日第6次區域計畫審查,將過去5次討論過的爭議重新整理進入實質審查。審查第一部分「土地徵收」時,中科與區委會委員針對「徵收土地是否符合公益」看法南轅北轍。另外委員認為,全台各地科學園區設置已引發民眾土地被徵收的恐慌,國科會必須對此有所說明。工業園區徵收土地符合「公益需要」?中科指徵收土地是依據「科學園區設置管理條例」第12條,但徵收程序應依「土地徵收條例」第3條執行 ,此項指徵收私有地的前提是「國家因公益需要」,委員質疑,所謂「公益需要」為何?中科認為光電產業是政府兩兆雙星重點產業,促進經濟、創造就業,且帶動地區發展,符合「公益需要」。此話一出立刻被圍勦。委員詹順貴表示,依區域計畫法第15條之2規定,國土利用屬適當而合理者才能核發許可。這個條文要探討的是「公共利益」,中科「兩兆雙星」的說法無法說服大家符合公共利益。而且今(2009)年5月光電產業競爭力下降,又如何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