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氨氮管制雙標準 環團不滿
環保署5日召開石化業與晶圓及半導體業放流水標準草案公聽會,但修法草案推出卻讓環保團體不滿。晶圓及半導體的放流水標準不含括科學園區,環保團體質疑,科學園區放流水一年高達19萬噸,如果不管制,等於是開了一道後門。科學園區不管制氨氮環保署將針對氨氮設立新管制標準,新設事業單位若位於水源水質水量保護區內,氨氮標準為10mg/L;其它則為20mg/L。既設事業單位則是2012年7月起需減至75mg/L,2015年則需減到30mg/L。這個標準只適用在「非」科學園區的晶圓及半導體廠商,至於科學園區內的廠商則依據去年12月15日公告實施的「光電業材料及元件製造業」放流水標準來管制,這個標準沒有新增氨氮的標準值。地球公民基金會顧問邱花妹質疑排除科學園區的草案。為什麼一樣是高科技產業,但標準卻一國兩制。水質保護處副處長沈一夫回應,去年修訂的光電業放流水標準針對生物及毒性物質管制,後來發現水質中的氨氮對生物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