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落入人間的生靈
離鄉背井,失去自由,在台上,在牢籠,誰能懂牠們心裡的渴求?大象吹氣球、小豬運動會、猴子踩高蹺、鸚鵡打籃球...,在部分私人經營的休閒場所中,動物表演成為賣點,遊客獲得短暫快樂,動物卻得面對漫長的磨難。有些農場讓民眾與溫馴的動物,處在同一個空間裡,任由民眾餵食,對動物來說,吃到不一定是適合的食物,還得躲避遊客的追逐。2011年6月,環境教育法正式上路,規定高中以下的學生和公務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四小時的環境教育課程,擔心這類場所通過環境教育場域認證,關懷生命協會邀集多位學者,透過記者會提出呼籲。關懷生命協會執行長張章得表示,驅使動物表演是霸凌動物的行為,不應該將動物表演的場域,作為校外教學場所。臺北市立教育大學環教所所長陳建志說,這類的動物表演違反動物自然行為,訓練過程很多都違反動物福利,無法帶給民眾正確的觀念。其實法定的四小時環境教育,可以用許多形式來達成,這樣的場所未必會成為環境教育的認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