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資外資競爭彰化27、28離岸風場 環評初審過關
環署17日一連進行兩場離岸風機環評初審,特別的是,兩場的預定地都是彰化外海的27、28號風場,總計有5案以併案審查。上午的「海峽離岸」有27、28風場兩案,都是由彰化在地產業力麗集團台汽電公司共同發起;下午場的西島、彰芳、福芳3案,則因為皆為丹麥哥本哈根基礎建設基金(CIP)風力投資,且位置相鄰而併案審查。上午的海峽兩案,業者提出主動為白海豚、鳥類飛行廊道退縮風場,甚至以一旦監測到石首魚求偶的聲音、海面上出現有魚屍就停工等承諾後,環署專案小組審查建議通過。而下午CIP的三個風場,同樣也提出退縮風場與留下廊道,也同樣過關了。海峽案強調將以在地本土業者產業鏈應戰,與國內學者合作開發最適合台灣物種的減噪工法;CIP曾挾帶了豐富的歐洲經驗,強調理解政府希望風機技術在地化,而他們曾在世界各地協助催生。由於經濟部的場址申請要點,規定同一場址若有兩個以上的業者申請,先通過環評者將有優先權,且將以公告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