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林

  • 林華慶將任林務局長 首重與自然共生

    林華慶將任林務局長 首重與自然共生

    農委會林務局新任局長林華慶16日上任,由於擴大並深化「里山倡議」精神是農委會主委曹啟鴻的施政理念,林務局未來業務重點將規劃如何讓國有林兼具生態多樣性,並能提供居民生計。林華慶,民國54年次,曾任台北市立動物園動物組組長、研究專員,農委會林務局保育組技正,文化部組長,國立台灣博物館副館長。16日與現任林務局局長李桃生(將退休)交接,接任林務局長之職。林華慶曾在地層下陷的成龍溼地舉辦國際藝術展演活動,活動持續多年下來,已翻轉當地人對自己社區的文化價值認同;另推動復育有百年以上歷史的水梯田耕作,以及推動綠色保育標章及辦理田裡有腳印市集;擅長將生態多樣性、自然農法農業及文化結合推展。

  • 國土管轄多頭 梨山國有林管理不彰

    國土管轄多頭 梨山國有林管理不彰

    國有林管理不彰,梨山林地至今還有總數4千多筆、465公頃尚未查定的山坡地,無法掌握現況,被形容是「失落的山坡地!」主管的台中市府水利局長劉振宇坦承,連官方都不清楚。水利局人力不足,委外調查得花數千萬元,將爭取中央補助。至於已查出山坡地超限利用嚴重到何種程度?統計梨山地區有700座標準足球場、約700公頃的「森林」仍 在種植果菜、茶樹;南投則有200座大安森林公園、約5000公頃的土地,繼續耗損山林。目前山坡地管理各有「山頭」,看似各有所司,彼此卻缺乏橫向連繫,各彈各的調。以梨山地區為例,這片山林分屬林務局東勢林管處、台中市府水利局與原民會;福壽山農場屬退輔會,少部分土地屬國有財產署。早年林務局開放租地造林,多數被改種果樹,林務局10年前開始透過訴訟追地,到今年10月已收回253公頃林地。東勢林管處表示,目前還有97筆、117公頃超限山坡地有待收回。相對於林務局的作法,管理原民保留地的台中市

  • 環團踢爆:一紙行政命令 國有林違規使用就地合法

    環團踢爆:一紙行政命令 國有林違規使用就地合法

    農委會3月13日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經管國有林地變更為非公用財產處理要點」,讓具有長久耕種或居住事實的原墾農可透過申請步驟,合法擁有現租地,並即日生效。此舉令立委、民間團體直呼離譜,民間團體急起聯署,拒絕國土被賤賣;包括邱文彥、林淑芬、田秋堇、林世嘉以及張曉風等跨黨派立委,一致表示於立法院會臨時提案,要求撤銷農委會的這項行政命令。環團表示,台灣森林長期以來被濫墾、侵佔,未得改善,背後牽扯龐大的經濟利益與政治妥協,這也使得中央地質調查所完成台灣敏感地質地區調查卻不敢公布,讓全民付出龐大的社會成本,山崩、土石流、水庫淤積、斷路、斷橋等層出不窮。19日環團召開記者,環保律師詹順貴指出,該行政命令要點讓國有林變更為非公用財產,變更後,再依據《國有財產法》第42條出租,並可依第14條直接讓售給這些佔用者。依照《森林法》,國有林地除特殊狀況外均不得租售,但新要點讓超限及違規占用的土地,甚至非法寺

  • 國有林變檳榔園 山林變色沒人管

    國有林變檳榔園 山林變色沒人管

    台灣山林政策出了什麼問題,以至於超限利用和濫墾一再上演卻執法無力。位於台東縣長濱鄉一處大約40公頃原始林,發現遭人有計畫毒害,目的是在林下種植檳榔樹,數十年來不但沒有政府機關出面阻止,即使經過民間團體長達1年的跟催,行政機關卻互踢皮球。地球公民基金會12日召開記者會揭發此案件,要求主管機關立即行動,停止濫墾,確保國土安全。估計樹齡超過百年、直經約1公尺的灰背櫟,屬於殻斗科,是台灣特有種,目前被列為接近威脅的特有植物,是東部原始林的主要優勢樹種之一;直徑約60公分、75公分的厚皮香、紅楠,以及烏心石、黃杞、短尾葉石櫟、江某、森氏紅淡比,山紅柿、樹杞、大頭茶、厚殼桂等樹種,遭到砍除而倒臥,基金會執行長李根政表示,這裡是台灣低海拔少見的殼斗科森林,原具備豐富多元的林相。濫墾者先以割草機剷除地表箭竹林,接著噴灑年年春農藥殺死剩餘草本植被,然後在高大喬木周圍種植檳榔苗,同時在喬木樹幹鋸出傷口注入農藥

  • 山林政策 院長為何「轉彎」?

    山林政策 院長為何「轉彎」?

    選戰逼近,為了拼搏選票,經常出現令人驚悚的候選人談話,其中之最,應屬吳敦義最近一系列反覆「轉彎」之說。10日在行政院會上,他又痛斥農委會林務局收回梨山的林地而任其荒蕪一事為「無能之至,國家的施政最怕這種敗家做法!」乍聽這句話,只覺得他對山林管理頗為隔閡、政策反覆,令環保人士氣結而期期以為不可,深怕吳敦義此話導致林務政策又要「轉彎」,但看那些林務局高官仍然端坐廟堂,沒有任何引咎自責的樣態,實在令人感到納悶,這一切是不是為了搏選票?南投這個農業大縣是吳敦義的老家,他是那裡的老縣長,很多果農依靠林務局租地營生,面對目前隱諱不明的選情,吳敦義當然緊張,為了讓自己在自己的票倉得票率不要太難看,必然想方設法鎮守本區。因此,不難想像他何以拿林務政策來痛罵林務局了。

  • 環團送花 挺林務局收回濫墾國有林

    環團送花 挺林務局收回濫墾國有林

    行政院長吳敦義在請假參選前的院會上,指責林務局處理收回國有林地的表現「無能、敗家」,民間團體感受卻不同。為避免國家山林保育政策受創,以地球公民基金會為首的幾個民間團體17日帶著鮮花拜訪林務局,要為第一線執法人員加油打氣。林務局主任秘書林澔貞代表接受花束,環團除了表達支持心意,也期勉林務局再接再厲,加快國有林地收回。依據《森林法》,林務局收回濫墾濫建林地原為其職責,對水土保持、生態保育、國土保安更有正面助益。主婦聯盟基金會董事陳曼麗表示,面對全球氣候變遷,森林保育皆為各國所重視,再加上集水區水源安全,政府應積極維護國有林地,而非只顧選票,棄守國土安全。

  • 吳揆主張國有林放租? 環團:別漠視山林超限利用警訊

    吳揆主張國有林放租? 環團:別漠視山林超限利用警訊

    行政院長吳敦義10日在行政院會重話抨擊林務局國有林地收回執行現況,認為林務局「無能之至」,在國有林地管理效能不彰,應收回土地遲未收回,或收回後又閒置遭人佔用,或任其荒蕪;若讓原本放租的林地繼續放租,可以增加管理費收入,但林務局卻堅持要收回。此言讓長期關心國土復育的各界團體一頭霧水,地球公民基金會執行長李根政忍不住質問,吳敦義是要國土復育?或是助長人民在國土上超限利用及濫墾?也有學者表示,既然是違規佔用地,怎能再放出去收租。如果吳敦義說的是已經確定的違規佔用林地再收租,則不僅支持人民侵占國土,更是完全漠視司法。而林務局若任由收回的林地遭人佔用,也是侵佔國土。超限利用  濫墾侵佔國土根據《森林法》,民眾本來就不能在國有林班地超限利用及濫墾,但兩者的經濟利益龐大,以地球公民基金會估算,一公頃每年的獲利若是種植高冷蔬菜可達數百萬元,高山茶獲利甚至上千萬元,相較於林務局提供返還林地濟助方案的每公頃補

  • 秀姑巒浩劫 放任濫墾5年 原始林光禿禿

    秀姑巒浩劫 放任濫墾5年 原始林光禿禿

    卓溪鄉清水農場撒去警總管訓流氓的鐵幕後,國有財產局2005年放租68公頃給民眾耕作,如今卻演變超耕7百公頃,儘管出租契約早已失效,民眾仍繼續占用種植生薑、高麗菜、番茄、茶葉、養羊、養牛、養大閘蟹。種生薑特別好賺,種一年必須休耕3到6年,每年得重闢新地耕種,原本蒼翠濃密的原始林,短短5年間,近半數消失,變成了黃土丘。該地正在秀姑巒溪上游,若遇大雨,缺乏植被保護的黃土,極易被沖刷成泥流,使得山下部落居民的生命飽受威脅。行政院昨(14日)跨部會合作拆除工寮、收回國有地,還意外搜獲重達3公噸的牛樟,加上先前已在該處查獲的,已可載滿6輛32公噸重卡車,可見土地使用人也涉有濫伐國有林的違法行為。花蓮地檢署主任檢查官薛智友則說,已針對20多名土地使用人依違反竊占、水土保育、森林法等罪嫌偵辦。原民會土地管理處長杜張梅花表示,這些土地使用人,都非卓溪鄉布農族,卻在原住民傳統領域違法濫墾,讓外界都誤會是原住民

  • 天保工程實施後負面影響顯現

    天保工程實施後負面影響顯現

    中國大陸保護森林資源的「天保工程」實施以來,其中的負面影響顯現。四川森林工業系統因停止砍伐無法靠經營性收入保障職工生活品質。200多名工人代表星期三、四兩天上訪省政府,要求主管部門替他們爭取權益、脫離貧困。3萬多名退休和在職工向當局討要欠薪。據悉,他們人均被拖欠1萬3000多元。據瞭解,林業系統早在1990年代即已陷入經濟上的困境。國務院林業局一個叫「天保工程」的官方網站,引述該工程辦公室的張志達等稱,由於國有林區長期不合理的開發利用,1998年之前的幾年,大部分森工企業生產經營十分艱難。 而從1998年9月起,前國務院總理朱鎔基批示四川首先啟動「天保工程」,即保護森林資源、停止砍伐,這項工程加劇了職工的困境。

  • 台灣的自然保護區(5)──國有林自然保護區篇

    台灣的自然保護區(5)──國有林自然保護區篇

    台灣森林約佔台灣全部面積的58%,「國有林自然保護區」意即位在國有森林地內的保護區,是為保護國有森林內各種不同代表性生態體系及稀有動植物。台灣有八成的國有森林地歸行政院農委會林務局所管理,之所以會在林地內劃設保護區,主要是根據林務局1976年擬具的《台灣林業經營改革方案》第13條:「發展國有林地多種用途,建設自然生態保護區及森林遊樂區,保存天然景物之完整及珍貴動植物之繁衍,以供科學研究,教育及增進國民康樂之用。」台灣林業發展歷史悠久,從日治時期即建立完整制度,之後林務局接手管理,並自1965年加入自然保育工作。從1974年設立第一個國有林自然保護區 ──「出雲山自然保留區」,至1992年止,林務局所設立之國有林自然保護(留)區共35處,佔全台森林面積之9%。後因精省作業,將各保護區域重新檢討定位,以及《文化資產法》和《野生動物保育法》陸續公佈實行,其中大多數國有林自然保護(留)區轉而被指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