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屋稅不是違建保護費 支持宜蘭縣政府依法行政,退稅拆違建
農地種農舍而未農用,已經違反區域計畫法、都市計畫法及農發條例。去年宜蘭縣政府以「符合社會正義、稅賦公平、遏止農地種農舍而未合法農用」為由,將未作農業使用的農舍加重房屋稅。根據宜蘭縣地方稅務局報告,民國105年多徵的房屋稅約有4500萬,共1900戶溢繳,平均每戶多徵2.36萬。但依區域計畫法、都市計畫法:違反土地使用管制規則,可處6到30萬罰鍰,且應連續處罰直到改善。若不依法改善者,強制斷水斷電、撤銷使用執照。比起上述罰則,加徵房屋稅,實是重罪輕罰,等於用房屋稅當作保護費!前代理縣長吳澤成以「土地歸土地,房屋歸房屋」為由,取消違規農舍房屋稅的課徵;現任代理縣長陳金德再宣布,農舍加重房屋稅「不適法」,將加計利息退還。守護宜蘭工作坊等多個民間團體大力呼籲:農地、農舍違規使用早已有中央法規做為處罰依據,縣府捨既有法令而另闢蹊徑,有為違規者護航之嫌,確實「不適法」!民團支持宜蘭縣政府退還做為保護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