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北大巨蛋再添變數 市議會要公園不要巨蛋
「大巨蛋」環評雖在5月26日有條件通過,但台北市議會昨(1日)下午無異議通過「保留松山菸廠作為台北市第二座森林公園」,提案議員林奕華於發言 時感性地說:「每個時代有每個時代應該要做的事情,包括連馬總統都不斷強調世代正義的概念,幫台北市下一代的小朋友多留一座森林公園,才是我們這個世代的 市議會應該要做的事情。」該提案中要求,若遠雄於7月2日前仍無法取得建照,市府應無條件解約且不需負賠償責任。林奕華主張遠雄送審的投資計畫書,也非原始投標版本,違反採購法與促參法之規定。「松山菸廠」應改作為台北市第2座森林公園。市府發言人張其強表示,大巨蛋須依環評決議改正,市府絕不護航,除非遠雄無法取得建照或有其它考量,市府才會採取其他作法。昨市議會決議內容如下:1. 依據教育局所提與遠雄簽訂契約前,已違約延長期限兩次(分別延長6個月及4個月),目前訂於2011年7月2日到期前,須完成領取建造執照及融資簽約,若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