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同一家電鍍廠累犯 連三年偷排廢水入鶯歌溪
桃園鶯歌溪近二年曾二度遭電鍍公司偷排廢水污染,不巧的是,同一家公司上週再度違法,將未經處理、含重金屬鎳的廢水蓄意排入廠外溝渠,遭桃園市政府環保局、警察局、桃園地檢署聯合破獲。經過多日監控,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環保署督察總隊北區環境督察大隊、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內政部警政署保七總隊第三大隊第1中隊,於本月6、7日發動聯合稽查搜索行動,將業者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嚴重違規行為的規定辦理,並研議追討不法所得,除此之外,業者還將面臨新臺幣6萬元以上2000萬元以下的罰鍰。「明通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從事金屬表面電鍍,近二年二度被環保單位查獲將未經處理且含有害健康物質銅、鉛、鎳的廢水以暗管繞流排放於廠外,污染鶯歌溪,被要求立即停止偷排,並將暗管封閉。近日,該公司又故態復萌,再次偷排。環保署指出,違法業者頗具規模,設有一、二廠,雖領有桃園市政府水污染防治許可證,且設置有廢水處理設備,但仍不依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