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露營污水納管明年夏天上路 業者盼下修標準嘆「露營榮景不再」
環保署上月提出修法,擬將露營場納入《水污法》管轄範圍,避免露營污水未經處理排放,包括沖洗式廁所排水、浴室盥洗用水等露營場污水都須妥善收集,設置污水處理設施或委託代處理業者處理,預計2024年7月1日上路。今(21日)環保署舉行「禁止足使水污染行為」修正草案研商會議,出席業者認為,草案以每日最大污水量計算的標準過高,露營場並不是天天客滿,「露營榮景不再」,希望下修污水處理量標準。露營場須設污水處理設施 2024年7月1日生效近年露營活動人數增加,為避免露營產生的污水未經處理就排放至水體,環保署3月預告修正「禁止足使水污染行為」草案,規定露營場沖洗式廁所排水及生活雜排水應納入污水下水道系統、集中處理場、或委託廢水代處理業處理,規範對象為水污染管制區內的露營場,預計2024年7月1日上路。環保署水保處科長李美慧說明,露營場可能的水污染來源有廁所排泄物、浴室盥洗用水、洗手台洗滌水等,污水性質類似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