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動物保育法

  • 鯉魚山步道 赫見捕獸鋏

    鯉魚山步道 赫見捕獸鋏

    位於花蓮縣壽豐鄉鯉魚潭旁邊的鯉魚山步道,被登山客發現連日來有人惡意放置捕獸鋏,導致流浪犬遭到夾傷;花蓮林管處21日表示,將加強巡邏並嚴加取締,以免傷及登山客和動物的安全。 花蓮林管處說,現行「野生動物保育法」禁止使用捕獸鋏捕捉動物,而「動物保護法」第十四條則明訂,非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任何人不得製造、販賣、陳列或輸出入獸鋏,違反者處新台幣1萬5000元以上、7萬5000元以下罰鍰。 花蓮林管處提醒登山客,進入森林健行、享受自然環境時,務必走在既有的步道上,並小心周邊的小動物,共同愛護野生動物,若發現盜獵,可撥免付費電話0800-000930報案。

  • 箭毒蛙因寵物交易瀕危 學者籲建立個體履歷減少購買

    箭毒蛙因寵物交易瀕危 學者籲建立個體履歷減少購買

    在保育界具有聯合國地位的世界自然保育聯盟(IUCN)10日發表了最新版本的「瀕危物種紅皮書」,其中列為易危(VU)的Blessed Poison Frog以及瀕危(EN)的Summers' Poison Frog,兩種箭毒蛙在台灣都買得到,而國際寵物市場交易正是造成兩種箭毒蛙生存威脅的主因。目前國內對於野生動物圈養族群的個體辨識及履歷皆未建立完整流程,有學者表示,對於瀕危的箭毒蛙最好不要買,以減少野外族群的損失。這兩種箭毒蛙原分布地都在祕魯的森林及峽谷,在台灣是不可能看到野外族群。CITES(瀕臨絕種野生動植物國際貿易公約,或稱華盛頓公約)將兩種箭毒蛙所屬的Dendrobates fantasticus 列為附錄二觀察名單,意即在合法授權下,仍可捕捉進行繁殖、飼養、買賣、進出口等交易。

  • 不要讓東方草鴞消失 保育計畫啟航

    不要讓東方草鴞消失 保育計畫啟航

    繼八色鳥、水雉、黑面琵鷺等珍稀野生動物保育有成,被列為台灣保育紅皮書瀕危物種、一級保育類動物草鴞,能不能成為下一個保育有成的對象?由民間發起的第一個草鴞保育行動計畫於上周五(9月30日)透過論壇方式,吸引民間、學者以及政府部門參與討論。除了公布已知的草鴞研究現況,也呼籲政府正視草鴞以及台灣夜行性猛禽(貓頭鷹)現況,不要讓草鴞從這一代消失。草鴞鮮為人知 處境告急1996年有紀錄以來,紀錄隻數不到50隻的草鴞,因晝伏夜出、習性隱密而鮮為人知,無論國內外,相關的研究者、研究篇數都少,使得人們對於草鴞的認識非常有限。高雄市野鳥學會2003-2005年在旗山中寮山區連續觀察到東方草鴞的繁殖育雛情形,是全台首次發現野外繁殖巢位。草鴞和其他貓頭鷹最大的差別是築巢於地面上的草叢,因此得名。草鴞又稱為東方草鴞,屬於台灣特有亞種,依據特有生物研究中心中海拔研究站主任姚正得推估,族群隻數不到100隻,情況十分危

  • 抓3隻保育鳥 判刑8個月

    抓3隻保育鳥 判刑8個月

    恆春半島進入候鳥季節,林務局與檢警成立護鳥大隊;59歲的張姓男子不久前抓了2隻 伯牢鳥及一隻烏頭翁,被檢警查獲送辦,法官判處他8個月有期徒刑。車城鄉張姓男子曾在97年間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被檢警查獲送辦,法官念其初犯判6個月徒刑,給予緩刑2年;但張男3個月前又在車城鄉海口村路旁架設網具及鳥仔踏捕鳥,將非法獵捕到的2隻紅尾伯勞鳥及1隻烏頭翁放在機車置物箱內,被警方攔檢查獲送辦。法官審理後認為張男非法獵捕行為有損台灣國際形象,且犯後態度不佳,又是累犯,加重其刑,判處有期徒8個月。陳姓保育人員指出,張男為了3隻鳥,恐得面臨牢獄之災,真是得不償失。

  • 首例 水族館陳列保育龜遭判刑

    首例 水族館陳列保育龜遭判刑

    台北市一家水族館因公開陳列民眾拾獲的保育類野生動物─蘇卡達象龜、印度星龜,卻未通報台北市動物保護處,最近因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被判刑6個月,緩刑3年,得易科罰金,這是該處成立以來,違法持有保育類水族動物被判刑的首例。內政部營建署森林暨自然保育警察隊羅東分隊,去年11月接獲民眾檢舉,台北市某水族館公開陳列蘇卡達象龜、印度星龜,經與動保處聯合查緝屬實,將業者移送法辦,歷時8個月於日前經台北地院簡易判決確定,2隻保育烏龜一併沒收。動保處表示,水族館聲稱有不知名的民眾各自撿到蘇卡達象龜(背甲長約20公分)、印度星龜(背甲長約10公分)後,無償贈予飼養,業者於是將這2隻保育類動物烏龜,與廿幾年前他自己所養的蘇卡達象龜(背甲長約60公分)一起置於店內。拾獲的蘇卡達象龜因健康狀況欠佳,已送往動物園照顧,另一隻印度星龜暫時留在動保處。

  • 食人魚列管不得輸入 業者私下販售

    食人魚列管不得輸入 業者私下販售

    我國農委會明定不得進口30多品種食人魚,但有媒體爆料指出,國內有少數業者不僅私下販售,還透過網路交易,貴的1隻可高達2.5萬元,食人魚屬強勢掠食者若遭棄養,恐嚴重威脅台灣生態環境。有民眾投訴,他玩水族多年,不解業者為何公開販售禁止進口的食人魚,網路上還有專門交易食人魚的論壇「B.S.食人魚生活館」,而實地走訪10多家水族店發現,有4業者假「虎魚」之名,行販售食人魚之實,將牠們展示在店內高、低處不顯眼角落,若非行家無從分辨,另有2業者聲稱可幫忙代訂。業者販售的食人魚品種,包括黑紋紅腹、紅鰓鑽、黑色食人魚(俗稱黑食)等,價格從千元到2.5萬元都有,有老闆表示,全盛時販售40、50尾食人魚,且餵牠們吃什麼就吃什麼,還包括小魚、泥鰍、肉片等,隨便養都會活;去年電影《3D食人魚》上映後,食人魚詢問度飆高。農委會制定「野生動物活體輸出入審核要點」,30多品種食人魚皆不准輸入國內,違者可依為反野生動物保

  • 國光轉彎 白海豚保護區有望? 林務局:近日提案送審

    國光轉彎 白海豚保護區有望? 林務局:近日提案送審

    隨著國光石化撤案,4月25水利署也宣布大度攔河堰「不排除不興建」,對數量不到100頭的白海豚可說是好消息。但白海豚的未來,仍操之於政府後續的積極保育作為。白海豚的家園會不會劃設為保護區,也就是依野生動物保育法所「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林務局近日將提案送交「野生動物保育諮詢委員會」審議,再依委員評估做成決定。保護白海豚的第一步:公告重要棲息環境事實上,白海豚的存續涉及野生動物保育、海洋生態、漁業資源以及國家重要溼地等事務,主管包括林務局、漁業署與營建署等,部門間的合作與整合,將備受關注。

  • 民宅頂樓 非法飼保育動物

    民宅頂樓 非法飼保育動物

    苗栗有民眾在住家頂樓非法飼養保育類動物,儼然是個小型動物園,民眾指控環境髒亂惡臭,晾衣服時還常被出來曬太陽的蟒蛇嚇到,縣政府農業局接獲檢舉前來搜捕,查獲包括環頸雉和果子狸等保育類動物。 野生動物養在住宅區,鄰居指控晾衣服,常被出來曬太陽的蟒蛇嚇到,整個環境也弄得髒亂惡臭,由於飼主提不出證明,違反飼養已經觸犯野生動物保育法,這些保育類動物全遭農業局人員帶回縣府野生動物保護中心,至於飼主沒查到販售行為,給予口頭警告沒有開罰。

  • 台灣獼猴:殺或保育?

    台灣獼猴:殺或保育?

    隨著採收季節的來臨,野生動物偷食農產品造成農損,使得農業與保育的兩難再度浮上檯面。住在台東縣成功鎮的宋老爸今年76歲了,種了20幾年的臍橙,卻因台灣獼猴而展開臍橙大作戰。宋老爸除了養2隻狗、一天3至5次隔一柱香時間的鞭炮巡禮,再加上加高的網子當圍籬,全都讓猴子一一破解。後來縣府雇工驅趕,有效期限仍只限縮在日間。唯有趕盡殺絕宋老爸接受獼猴造成的農損,繼續發揮想像力與台灣獼猴鬥智鬥志,但多數的農民卻力倡撲殺造成農損的台灣獼猴。農民認為獼猴數量太多不該列為保育類動物,並視《野生動物保育法》為惡法,受此限制無法保護自己的收成。台東縣東河鎮農會總幹事葉富山堅持猴害無法處理,只有撲殺一途。他還說中國某省開放觀光客生吃猴腦,如果政府同意開放,不但可以解決猴害,還可帶動觀光產業。

  • 羽毛不見了 藍鵲不能飛

    羽毛不見了 藍鵲不能飛

    1隻保育類台灣藍鵲羽毛被剪掉,只能在地上跳躍,經人拾獲輾轉送交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野生動物急救站收容。特生中心動物組研究員范孟雯說,台灣藍鵲屬台灣特有種,生長在低海拔山區,台灣北部最多也最常見,中南部比較少,翅膀與尾巴等處羽毛被剪掉,形同失去飛行能力,要等羽毛長齊才能飛,這樣做形同虐待動物。特生中心組長姚立得說,台灣藍鵲的羽毛要長出來,需等牠換羽,快則1個月慢則近1年。不排除藍鵲在野外被捕回家養,被飼主剪掉羽毛再遺棄。南投縣政府林務保育科長莊瑞均說,剪除藍鵲羽毛已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可處1年以下徒刑、或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金;因而致野生動物死亡者,處2年以下徒刑或科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金。

  • 2長鬃山羊、3獼猴 太魯閣公園慘遭獵殺

    2長鬃山羊、3獼猴 太魯閣公園慘遭獵殺

    冬季盜獵猖厥,獵人上山捕狩保育類種物行徑活躍,太魯閣國家公園警察隊編排高山保育巡查執勤務,赫然發現獵人在錐麓山區搭設簡易帳棚,地上留下餘火灰燼,只是未見獵人蹤影。太警隊副隊長黃榮璋指派警務員王俊棋等員警3日在錐麓步道0.6公里處,發現59歲陳德福、48歲黃俊男和57歲吳榮仁,各別扛著一包尼龍袋下山。警方趨進陳德福等人,聞到一股腥味,喝令3人打開背袋受檢,赫見兩袋分別裝著3隻台灣獮猴和1隻長鬃山羊屍體,另一袋則是已經被支解、烤成肉乾的長鬃山羊。警方說,3人供的詞閃爍,依違反國家公園法、野生動物保育法等罪嫌移送花蓮地檢署偵辦。在國家公園違法狩獵或捕捉動物,依照國家公園法規定,可處新台幣1萬5千元以下罰鍰;違法獵捕、宰殺保育類野生動物,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護法規定,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金。

  • 愛鳥竟是保育類 飼主挨罰

    愛鳥竟是保育類 飼主挨罰

    台東縣議員張卓然表示有選民陳情,10幾年前一個颱風天,在戶外拾獲1隻未長毛的雛鳥,帶回家飼養至今,日前被查獲未登記且是保育類本土家八哥,飼主要罰款1萬5千元才能繼續飼養,這太不近人情,張卓然並要求縣農業處修改野生動物保育法。農業處長劉榮堂表示修法不可能,但日後會加強宣導,甚至開放民眾補登記。農業處長劉榮堂表示,國內列入保育的野生動物多達3千餘種,保育人員未必能辨識每一物種,更遑論一般民眾。民眾未登記飼養或誤養保育類動物被查獲,依法須罰款1萬至5萬元,繳交罰款後再補登記,才能繼續飼養,否則沒入被查獲的野生動物,送屏科大野生動物收容中心安置。劉榮堂表示目前國內民眾最容易誤養的保育類動物是本土種家八哥、九官鳥;他也澄清農業處尚未裁罰個案中的飼主。

  • 01......0506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