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林村致災報告:只是雨量闖的禍?
小林村致災報告出爐,將原因歸咎雨量過大,土石飽含水分而崩落。在這份報告中,排除水利署越域引水工程的責任,也連帶排除林務局造林政策的責任,讓可能致災的政府單位脫罪於加害者的身份。換句話說,在法律責任上,政府無過失,小林村從受害者變成受難者,再也無法以不當工程造成危害,要求國家賠償,只能成為因為天災受害,接受政府的協助。不過報告中,撇清政府致災的種種可能,唯一沒撇清的,就是村民坡地超限濫種破壞山林的說法,讓整件事有著伏筆。對於這份公式一堆,學說一堆的專業報告,不是地質專業者,還真的不知如何辯駁。但是,對於這份致災報告,心裡總是有些疑惑。第一雨量過大導致山崩,會是甚麼的樣貌?雨量過大導致山體崩落,在學理上坡度以20-30度為最多,其次是30-40度坡度其次,這樣因為土壤飽含水量的山體崩落,崩落的切面總是相當平滑,二張分別是2004年土場崩山與2008年豐丘崩山的照片,致災原因都確認是土壤飽含水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