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間團體要求加速認定樂生為古蹟
樂生保留自救會、台灣歷史資源經理學會、青年樂生聯盟等民間團體,7日發表聲明,表示已自發性舉辦國際性學術研討會,針對文化資產保存維護及樂生院歷史、古蹟建築與人文宗教作深入討論,要求縣政府早日完成署立樂生療養院古蹟認定程序,以最大範圍保留院區,同時讓捷運能順利通車;縣政府文化局長朱惠良表示,初步研議未來可保留40%的樂生院區。縣政府會以公共利益為目標,尋求院區與捷運工程、地方發展多贏結果,並儘快協調相關單位進行協商,達成共識。

民間團體要求加速認定樂生為古蹟
樂生保留自救會、台灣歷史資源經理學會、青年樂生聯盟等民間團體,7日發表聲明,表示已自發性舉辦國際性學術研討會,針對文化資產保存維護及樂生院歷史、古蹟建築與人文宗教作深入討論,要求縣政府早日完成署立樂生療養院古蹟認定程序,以最大範圍保留院區,同時讓捷運能順利通車;縣政府文化局長朱惠良表示,初步研議未來可保留40%的樂生院區。縣政府會以公共利益為目標,尋求院區與捷運工程、地方發展多贏結果,並儘快協調相關單位進行協商,達成共識。

「你咁賠得起」 樂生音樂會 專輯開賣
首支為樂生療養院民量身打造的「那卡西」專輯,25日在院內開賣,會場並播放今年初呂副總統到訪的剪輯畫面,刻意重複她質問院民若執意保留院址延誤捷運進度,可觀的損失「你們賠得起嗎?」藉此挖苦政府官員互踢皮球,不肯正視樂生院址列為古蹟的訴求。應邀出席的衛生署副署長陳時中難掩尷尬,自救會成員則感動萬分。

樂生院列古蹟 縣府依法處理
台北縣長周錫瑋23日針對樂生院列為暫定古蹟影響捷運工程一事,強調「依法行政、尊重民意」的處理原則,指示文化局立刻去函文建會,要求說明新修正施行的文資法是否溯及既往,改變已在91年核定的處理方案。周錫瑋希望能在3天內得到文建會答復說明。樂生療養院原訂在2004年7月完成撥交,但因院民搬遷與古蹟爭議,至今仍無法交地。文建會又於12月12日依新修正施行的文資法第17條規定,代行縣政府職權,將樂生療養院列為暫定古蹟,並請縣政府依職權重新召開古蹟審查委員會。文化局表示,依此程序,最少需要半年時間,而這段時間工程將無法有任何進度。

搶救樂生與交通雙贏 周錫瑋:專案小組審議
為了樂生療養院的古蹟認定,青年樂生聯盟與漢生病友20日在台北縣政府前陳情,要求新科台北縣長周錫瑋實現「縣市攜手」的競選承諾,搶救文化古蹟,並要求台北市政府捷運局變更新莊機廠設計。周錫瑋表示,會組成專案小組研究,希望古蹟保存與交通建設可以共創雙贏。

樂生保存運動再出發 擬募款赴聯合國人權小組請願
昨(7)日上午在立法院召開由無黨團結聯盟、樂生保留自救會、青年樂生聯盟舉辦的「樂生院民居住權與醫療健康人權公聽會」,要求政府回應三項訴求:樂生療養院院民的居住權、具體可行的現地原屋續住方案,以及在與自救會進行協調前,捷運應立即停工,也針對樂生院方管理單位在7月21日公聽會承諾修繕樂生院房舍等九項訴求卻未執行、以及三百多位樂生院院民每月被扣除約五千元的款項流向提出質問。在樂生療養院成為捷運路線新莊機廠規劃的預定地後所引發交通政策規劃下,在還未找出樂生院院民可行的原地續住方案之前,捷運工程已在院區大興土木。而先前興建「迴龍醫院」的方案被證實不妥當後,雖與捷運局協議不強制搬遷,但樂生院醫療設備不足、院區環境未改善、房舍未修繕、衛生署送禮給已搬遷的院民的差別待遇,以及在探訪的過程中有意無意干擾院民搬遷,使院民的醫療及居住權受到威脅。去年12月行政院曾以跨部會協調會委託專家會同北市捷運局、北縣文化局

人權發聲 前進UN──樂生院0907行動
集合時間:9月7日(三)11:00行政院前(09:30立院公聽會)抗爭多年的樂生保留自救會代表,曾於今年五月與青年樂生聯盟一同遠赴日內瓦,在全球居住權與反迫遷中心(COHRE, Center Of Housing Right and Evicting)、聯合國非政府組織諮詢委員會(CONGO, The Conference of NGOs in Consultative Relation with the United Nations)等國際組織的協助下,向聯合國最高人權委員會(UN Commission on Human Rights)請求協助,控訴政府不願承認過去強制隔離的錯誤政策,且直至今日仍以強制搬遷的方式將土地轉為捷運用地,不顧院民實際需求。樂生院院民長久以來飽受國家政策性的污名計畫所困,今日政府卻將院民描述為一般的住院病患,不願與院民進行正式協商。對於樂生保留自救會的控訴,聯合

保存文化資產樂生院 民間籲動用尚方劍:文資法101條
走路十幾分鐘的路程,法案需要走多久呢?今年1月18日《文化資產保護法》於立法院修正通過後,文建會5月10日才與農委會將此案送至行政院等待公告,效力將溯及5月1日,而同樣重要的文資法「施行細則」仍然躺在立法院等待表決。5月17日下午中華民國社區營造學會、樂生保留自救會、青年樂生聯盟與專業者都市改革組織等多個民間社團由文建會走路至行政院陳情,要求政府落實文資法101條,並指定樂生療養院為暫定古蹟。 樂生療養院是日據時代所遺留下來,將台灣痲瘋病人集中管理的醫療與隔離病房建築群落,目前儼然成為台灣公共衛生醫療歷史的活教材。由於捷運新莊線規劃在此處設置機廠,必須拆除多數建築物並剷除園區內的老樹。 台大城鄉所教授夏鑄九說:「活的古蹟保存,是房子跟人一起受到尊重。」年逾半百的院民李添培,則揮動著指頭蜷曲的左手,熱烈地說著自十五、六歲住進樂生的故事,他與另外兩位以樂生為「家」的院友全程參與當日的活動,呼籲

「文資101、樂生定古蹟」 連署與街頭陳情
時 間:5月17日(星期二)下午一點半 地 點:第一站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陳情(台北市中正區100北平東路30之1號),接著步行至行政院陳情 聯 絡:青年樂生聯盟 張馨文0919272412;社區營造學會 陳淑敏、湯皓茹02-23930629#210、231 從文建會到行政院距離不遠,然而立法院在2005年1月18日修正通過文化資產保存法後,施行細則及施行日期的宣布,卻在文建會與行政院之間,延宕多時,我們不能再等了,民間團體要求落實新文化資產保存法,即刻指定古蹟,捍衛樂生家園活動! 訴求一:不能再等了,要求政府落實文資法101條,全力捍衛樂生家園! 訴求二:請文建會遵照文資法101條,即刻指定樂生療養院為暫定古蹟! 樂生,74年來用成千上百個活生生的人命寫下歷史。在痲瘋病被MTD療法完全控制、且不再具傳染性的今天,日本時代遺留至今的樂生療養院,早已成為世界抗癩防治史上的重要人文史蹟。而

樂生院民怒吼 拒絕「迴龍監獄」
「衛生署絕對會妥善安排照護大家。」面對二十餘位樂生療養院院民的質疑,行政院衛生署副署長陳再晉不斷重複這句話,至於何謂「妥善安排」、何以執意將院民安置於「迴龍醫院」,而置眼前院民強烈要求的「在院保障」於不顧?「謝謝,謝謝大家。」陳再晉轉身快步走回衛生署。 日據時期設立的新莊樂生療養院,是間痲瘋病隔離病院,強制隔離患有癩病的患者。過去這些痲瘋病患,在被迫以世隔絕的情況下,勉力打造出屬於自己的世外莊園。座落在新莊丹鳳山向陽坡的樂生療養院,具有廣闊的自然空間,鮮綠花草間是林立的日式房舍。然而由於樂生院位處在新莊捷運線的機場用地上,這棟七十幾年的歷史建築,面臨即將拆遷重組的命運,院民也將被迫搬離。在衛生署的規劃下,這群院民將被遷移至迴龍醫院後棟病房四至八樓,離開他們生活大半輩子,甚至打算終老的家。 過去的強制隔離政策,如今已是不人道的野蠻象徵。以日本為例,日本政府不僅於2001年正式向痲瘋病患道歉

多元捍衛台灣的生活
326這一天,數十萬人聚集台北街頭,以「民主、和平、護台灣」,對中國片面訂定「反分裂法」,表達強烈的反感,發出憤怒的呼聲。在這號稱民主的嘉年華,即時政黨動員力道甚深且宣傳過於花俏,但惡法不但剝奪了中國人民的言論自由,以及討論兩岸未來多元發展可能性的權利,且也是對台灣粗魯恫嚇與威脅,因此眾多的遊行人數,終究是強力地表達要捍衛自己想要的自由民主生活方式的意志。也是326這一天,走過立春、雨水、驚蟄,也先經過整地、灑種、育苗,在宜蘭冬山鄉得安村下湖的山腳下田邊,穀東俱樂部朋友,在三月第四個禮拜六以腳踏實地,謙卑的心情插下今年的春秧,田間管理員說著「這天咱要種落希望的種子,也要種下歡喜收成的期待」。這是以「相招做穀東,我們都是種田人」成立「自己種的米」穀東俱樂部,那種跟土地重新和好而長出新的生命力,平反了農業美好的庶民文化,也尋回人與人間的分工與共享,以及人與自然間的友善順應,這豐美的創意與實踐,

樂生療養院:「健康社區六星計畫」的典範還是祭品?
2002年5月15日環境資訊電子報「深度報導」專欄,江嘉萍小姐曾撰寫過「保留綠色資產 為新莊老樹請命」一文,希望能喚起台灣社會對新莊市樂生療養院老樹群的重視。時隔3年,令人唏噓的是,樂生療養院能否原地保存仍陷於無解的窘境,遑論老樹群的命運!樂生療養院設立於1930年,是日治時期唯一的公立痲瘋隔離醫院,也是全台第一間痲瘋病院,院內不僅古木參天,更有世界獨一無二的殖民時期三合院建築,而院民對樂生和土地的「以院為家」情感,以及與新莊社區大學及附近社區的串連,更形成社區營造最強調的社會網絡。但由於台北捷運路線的規劃,樂生療養院成為捷運新莊機廠的預定地,並在通過環境影響評估後大興土木,而衛生署也利用院區一公頃土地興建「迴龍醫院」,打算把三百多位院民收容進新大樓,因而使得樂生療養院的院民搬遷、拆遷重組、醫療病史、及老樹保護成為各界關注的焦點,同時也引發了人權保障、古蹟保存、環境保護、及捷運建設如何共生

呂副總統,你錯了
呂副總統,你錯了,問題在於「該不該」而不是「賠不賠得起」!我對樂院建築的存廢沒有足夠的認識,也缺乏專業的判斷,未能有所助力,可是針對呂副總統日前訪問樂生療養院時所說:「重大工程造成的損失你們賠得起嗎?」這樣的問話卻感觸很深。只要賠得起是否什麼事都可以做?作為法律人的你應該想想,你的詰問差矣!「該不該」也不該由高居國家第二位的公僕來說話,政府自有體制,根據專業分工,分層負責,你不該插手原則以外的問題,替下屬如此背書。破壞體制都是這麼開始的。美麗島事件當時,如果蔣經國說你們的理想很偉大,可是公然反抗政府形成社會紛亂,這樣所製成的損失「你們賠得起嗎?」請問你將如何回答?蔣家獨裁卻不糊塗,他們對於該不該和你的定義不同,所以才將你判刑下獄,關你幾年並不表示你就已經賠得起了。該不該是你我的文化和人權問題,賠不賠是物質世界的法律問題,賠不賠得起則層次更低,他只是財務問題,如此而已。請你思考:「該不該」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