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核一除役環評仍未過 年底準時除役 空窗期由原能會負責
核一廠計畫將在今(2018)年12月5日開始除役,不過,21日上午在環保署進行的核一廠除役案二階環評初審卻仍須補件再審。台電表示,年底確定停機,但環評通過才能取得除役許可,因此,若有空窗期,期間將由原能會負責把關。由於目前最終處置場址仍無下文,新北市政府與在地的金山、萬里區公所因擔憂核廢料會無限期置於廠內,表態反對興建乾貯場等設施。而拆廠後將產生多達8.2萬公噸的廢棄物也受到關注。小組要求台電補件,說明拆除後的廢棄物,在廠內堆置、與運出廠外兩者的輻射把關與去化可能管道,與盤點可能面臨的災難風險。核一廠除役計畫為25年、分四個階段,前八年停機過渡、接下來是12年的除役拆廠、第三階段為三年的最終狀態偵測,及最後的二年土地復原期。最終處置場址沒著落 燃料棒乾貯場新北不放行核一廠目前兩機組都因「大修」名義已是處於停機狀態,台電表示,用過核燃料棒應該盡快進行乾式貯存,而目前核一廠的燃料棒不但在燃料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