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光石化第三次範疇界定 確定「北移」為開發主方案
前言:原擬落腳雲林縣台西鄉的國光石化,2008年2月環評審查時決議進入二階環評。事後國光石化重新選址彰化縣大城鄉(大城海埔地工業區),以新案重送環評審查。2009年6月9日第一次審查時決議,因此案對環境有重大影響之虞,依環評法第8條規定,審查結論應進入第二階段環評。依環評法規定,二階環評前應先舉行「範疇界定會議」,會中討論二階環評應監測及審查事項,然後才能進入實質審查。國光石化範疇界定範圍相當廣泛,包括:物理及化學、生態、景觀及遊憩、社會經濟、文化等五個環境類別、30個環境項目、90個環境因子,包含動植物、地質、地形、土壤、水文、生態、空氣、社會、經濟、漁業資源、生態影響等等。這些調查主要用意是建立開發地區周遭環境現況,以評估開發後對環境可能造成的影響。國光公司依範疇界定內容調查後,送二階環評書審查。然後在實質審查時,環評委員一一檢視這些影響,開發單位應提出環境減輕對策,如影響過大,可能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