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電

  • 台電為核安掛保證 只憑備用電力、生水池比福島還多 ?

    台電為核安掛保證 只憑備用電力、生水池比福島還多 ?

    如果台灣發生類似日本宮城縣的強烈地震、海嘯,如何保證核電廠正常運轉、不會危及民眾安全?15日台電舉行記者會說明,同時開放媒體參觀核一廠,一再保證台灣的核電廠各種備用設備都優於日本福島核電廠,所以防災的安全性較佳。但台電的說明都偏重在緊急事故時「備用」設備如何如何好,但備用設備在強烈地震、海嘯時安全性如何?備用設備只能是迫不得的措施,不能取代正常運轉,台灣核電廠的「正常」設備相較於日本又如何?這些台電並未說明。而且比較令人好奇的是,一般人的認知日本的工安管理以及應付緊急狀況的處理應該都在水準以上,更何況是核電廠這種可能發生巨大危險的設施。台電或許是在日本核安事故後翻箱倒櫃找一些比日本好的備用設施,如果把所有設施拿來比,那又有那些是日本核電廠做的比台灣好的?而且台電所說的這些備用設施,日本要做的話應該沒有那麼困難,如果真的這麼好,日本的核電廠為什麼不做?當記者提出這項質疑時,台電主管的回答是:

  • 環團:核四廠鄰活火山 應停建

    環團:核四廠鄰活火山 應停建

    台灣環境保護團體今天表示,興建中的核四廠址距離最近的海底活火山口僅40公里。環團呼籲,政府應立即召開國安會議,並檢討核電廠防震結構與停建核四廠。日本福島因地震、海嘯引發核災,台灣環境保護團體今天上午召開記者會,對政府提出呼籲。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秘書長崔愫欣表示,據海洋大學教授李昭興研究報告指出,興建中的核四廠廠址距離最近海底活火山口僅40公里,是極度高危險地區,政府應立即停建核四廠,並重新檢討核電廠防震結構。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主委蔡春鴻與副主委黃慶東上午到立法院備詢,國民黨籍立委鄭麗文質詢時也指出,核四廠在興建過程已被發現有上百處的興建設計違規錯誤,未來若引發重大核災,安全堪慮。蔡春鴻答詢時表示,雖不能保證台電公司100%不出錯,但會善盡監督責任,針對核四廠燃料填裝許可核發嚴格把關。日本福島引發核災事件,日官方疏散民眾至20公里以外,目前台灣的緊急應變計畫區僅規劃5公里疏散範圍。黃慶東答詢表

  • 台電節能減碳的窮途末路

    台電節能減碳的窮途末路

    日前中國時報刊載了一篇台電的「廣告新聞」,聲稱「去年核能供電量約400億度,相當於減少3,400萬噸二氧化碳排放,抑減全國總排放量約八分之一」,並指出如果這「400億度的供電量,以太陽光電替代,相當於需要36,000座路竹太陽能電廠(每座裝置容量1,000瓩),所需土地逾七萬公頃;若以風力發電替代,則須 3,600座單機裝置容量3,000瓩的風機」,大力吹捧核能發電的好處。其實,這廣告不僅有誇大核能的減碳及經濟效益之嫌,更企圖誤導一般大眾。首先,核電廠的設置成本每千瓦約為12萬元,為風力發電的2.5倍左右,且興建時間長達10年以上。就整個生命周期而言,其排碳量雖然各家估計不一,但範圍約在每度電11- 130g二氧化碳當量之間,而風力發電為9-37g二氧化碳之間,因此核電排碳量最少也只是與風力發電相當,但更可能的是為風電排碳的2-10倍。因此,若企圖以興建核電廠來「抑減」電力事業的二氧化碳排

  • 台電竄改核四設計 原能會擬重罰千萬

    台電竄改核四設計 原能會擬重罰千萬

    核四建廠風波不斷,先前與負責核四龍門電廠設計公司──美商石威打解約官司二審敗訴,須賠償台幣8億5千萬元,近日再遭媒體爆料,因自行變更核島區(反應器廠房)設計多達7百多項,原能會擬重罰1千5百萬,或直接送辦台電高層。2007至2008年間,台電因為與核電反應爐安全相關的核島區自行變更設計,被罰4百萬,這次再度被查出,去年台電違法持續變更。原能會核管處副處長徐明德表示,去年台電與設計顧問公司美商奇異公司重新簽約,原以為台電會按照流程走,沒想到會逕自更改施工。原能會調查後,台電才補送文件交付奇異公司審核,原能會直言台電「非常不可取」,並憂心台電擅自修改設計,一旦核四商轉後出事,奇異公司不會負責,甚至無法協助。    龍門施工處姚處長解釋,7百多項變更設計包括自行增加控制盤的導線管長度、發現現場無法安裝而自行移動支架位置,或是改變設計圖的儀控編碼都是小規模修改。台電回應,原能會2009年核准「設計

  • 週刊爆台電招待遊歐 台東縣議會駁斥

    週刊爆台電招待遊歐 台東縣議會駁斥

    週刊報導「台東縣議會要求台電買單到瑞典考察費用」,議長饒慶鈴、副議長陳宏宗與多位議員9日出面痛斥週刊報導不實、並指是台電主動邀請,饒除已委由律師提告,陳宏宗更強調:「議會不會去瑞典,請台電、經濟部趕快把核廢料從蘭嶼遷走!」週刊以「台東縣議會瑞典行、台電500萬全買單」標題,副標題則寫「縣民抗議無門、議長饒慶鈴私函要求考察」,指饒慶鈴要求經濟部補助經費給議員到歐洲考察,4月中成行。由於內文還扯到饒的家世背景與夫婿,饒慶鈴說,週刊對於台東縣議會不實抹黑與報導,表示嚴重抗議,個人部分也已委由律師提告,對於台電、經濟部相關溝通也全部暫緩。副議長陳宏宗氣到當場撕週刊,他說:「去瑞典考察不代表支持核廢料放在台東」,且99年一位台電副處長主動邀約議員到瑞典參訪,現在卻傳出是議會要求,根本是台電內鬥、有心人士惡意扭曲議會,「全部議員都不會再去瑞典」。議員李振源更直指,曾代表台東到台北參加核廢料的公聽會,感

  • 10電塔佔地28年 民促拆遷

    10電塔佔地28年 民促拆遷

    台電租地28年設置10餘組高壓電塔,每月每坪竟只花11元,甚至在租約將到期之際訂整修計劃,企圖繼續佔用,引起民眾抗議,要求台電須設地下化電纜,否則將阻攔台電整修電塔。台電公司28年前以每坪4064元代價,與台中市梧棲區興農里地主簽訂30年土地使用權,平均每月每坪僅11元,當時為戒嚴時期沒人敢反對。不合理條件原應在約定期滿後停止,但台電最近計劃整修鏽蝕鋼架,引起民怨。地主陳長榮也怒批台電,長期佔用民地,地方居民不接受被繼續佔用,寧願不要每坪11元的「施捨」,反對到底,「除非電塔改為地下化電纜,否則就只有拆除一途!」台電台中供電區營運處經理白春南9日到場協調,但無法給民眾任何承諾,只表示將會把意見帶回公司研究;另一名營運處經理張模基則表示,目前該路線符合屋外供電線路裝置規則,且電塔有危害供電之虞,必須立即整修,若要改為地下化則須依規定另行辦理。

  • 核四廠解約案 台電需賠美商8.5億

    核四廠解約案 台電需賠美商8.5億

    台電核四龍門電廠命運多舛!先是與原負責核四龍門電廠設計公司美商石威公司打解約官司二審敗訴,必須賠償石威2900萬美金(約台幣8.5億),又因核島區(反應器廠房)自行變更設計多達700多項,原能會擬重罰1500萬,或直接送辦台電高層。石威在民國84年出任核四的設計顧問公司,後因與台電在工期和獎勵金無法達成共識遭解約,石威向中華民國仲裁協會聲請仲裁獲勝,台電不服、提民事訴訟,98年一審敗訴;台電上訴,99年12月底再度敗訴。龍門電廠施工處處長姚俊全表示,訴訟主要著重在當初仲裁無效的判決有無程序瑕疵,承審法官認為儘管有瑕疵也不足以推翻仲裁無效的裁定。他認為既然法官的心證皆已構成,不打算再提起上訴。「天啊,我的媽呀!」立委田秋堇聽聞賠款額度驚呼,她說台電要請石威設計,最後又不尊重專業,「不當決策憑甚麼全民買單」?台電自行變更核島區一案,原能會核管處副處長徐明德表示,民國96至97年間,台電即因為與

  • 反高壓電塔設我家 電磁波受害者將集體對台電提告

    反高壓電塔設我家 電磁波受害者將集體對台電提告

    「反對高壓電塔設在我家!」全台各地愈來愈多民眾反對台電變電所、高壓電塔、地下高壓電塔設置距離民宅太近,造成住家電磁輻射高於背景值,許多人疑似受到高電磁波影響得到不明疾病。3月4日,包括彰化縣田尾、台中市霧峰區甲寅里、台北市萬隆、松湖、以及新北市泰山等地民眾,前往環保署、台電抗議,要求台電全面進行電磁場屏蔽改善,否則全台受害民眾將集體對台電提起告訴。全台電磁波受害者將集體向台電提告台中市霧峰區甲寅里居民顏秀蘭說,921大地震造成房屋倒塌,村民損失慘重,後貸款重建,未料台電架設超高壓電纜線穿過屋舍,導致電磁輻射升高,附近住家檢測值從10到100毫高斯。顏秀蘭家的屋頂上空就有超高壓電纜線穿過,她長期頭痛、耳鳴、失眠,每天晚上要用一個特製金屬箱罩住頭才能睡覺,陳情多年台電都置之不理。她的鄰居、住在39號的林女士也帶著5歲的孫女來陳情。變電所、高壓電纜離家只有3公尺

  • 核廢料放你家 說NO請先公投

    核廢料放你家 說NO請先公投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近期修改《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場址設置條例》,未來台電一旦決定要在某地設置核廢料掩埋場,民眾必須自己發起公投,還得通過連署門檻才能拒絕,綠黨等環保團體質疑,台灣公投門檻那麼高,民眾根本沒有能力組織動員,未來就算不贊同台電放置核廢料,也只能眼睜睜的看著有害的核廢料放在住家附近。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秘書長、綠黨中執委崔愫欣表示,核廢公投的目的原先是要讓爭議性的核廢選址經由資訊公開、資源對等、民眾參與等原則下施行,再經由公投的討論與共決機制,消弭程序中的不正義,但現階段台灣還有許多縣市尚未頒布地方公投法源,實際上根本沒辦法提地方公投,且核廢料並非一般廢棄物,對於地方發展茲事體大,用這種方式逼迫弱勢地區民眾接受核廢料,嚴重違反了社會公平與環境正義。對於原能會的作法,綠黨表示召集人潘翰聲也質疑,台電核廢料選址幾乎都選在比較鄉下的地方,當地的民眾通常較為弱勢,不工作連飯都沒得吃,哪

  • 賣電藏玄機 未獲利 恐先倒貼台電

    賣電藏玄機 未獲利 恐先倒貼台電

    頂樓加蓋太陽能板,種電、賣電正夯,吸引許多建商或民眾跟進,卻都不知暗藏玄機,落得電還沒賣,得倒貼台電上萬「管線施作費」。高屏地區推案的林姓建商表示興建「生電」透天厝,委託南科廠商建造太陽能板,可產3千瓦電力,自給自足且可轉賣台電獲利,卻收到台電通知付費「管線施作費」10多萬, 建商以為10千瓦電力以下,台電才會收管線施作費;另一名張姓屋主於頂樓建蓋百萬太陽能板,預計一天供應台電5.5千瓦,換算每天約可送出再生電30多度,以為賣電可補貼建造費用,不料,卻得先繳給台電數10萬費用。台電屏東營業處副處長吳志城強調,管線施作費計收與太陽能板的發電量無關,需會勘種電區域有無電力網,以及高低電壓設備狀況,若需台電另埋設管線,或牽引併入台電管線系統,應視為能源再生的投資成本,基於獲利者付費原則,理應繳付相關管線施作費。不過,99年1度可賣11元,100年降為7元,誘因雖稍減,似不減建商與民眾關注,民眾若

  • 屏東種電 經濟部專案補貼

    屏東種電 經濟部專案補貼

    經濟部表示,屏東縣養水種電計畫將以專案補貼購電差價。 屏東縣長曹啟鴻在八八水災災區林邊鄉和佳冬鄉,利用無法養殖的養殖池及蓮霧園推動太陽光電能源,稱為養水種電政策。 去年,已有163戶農漁戶與5家光電廠商簽約,並以去年的躉購費率每度新台幣12.9722元計算,農戶除了可以得到每個月約2萬元的光電設施維護費外,還能得到光電廠商賣電給台灣電力公司所得的6%至8%。 然而,政府政策轉彎,除了將購電基準日從簽約日改為完工日外,今年度也將躉購費率下降為每度7.33元到10.32元,此舉引起屏東縣政府、已簽約光電廠商及農戶的反彈。 經濟部表示,林邊及佳冬地區去年已與光電廠商簽約的災民,發電的躉購費率仍以原簽約的每度12.9722元計算災民的收益,但台灣電力公司以新訂躉購費率每度7.33元向光電廠商買電,中間差價部分,將由政府補貼廠商。2月15日前將決定補貼方案,同時確定有哪些廠商願意繼續執行,不

  • 高雄馬路挖挖挖 台電是大戶

    高雄馬路挖挖挖 台電是大戶

    您知道哪個單位是高雄市的「挖路大戶」嗎?答案是台電,佔了全市目前220幾處道路挖掘的55%。單一行政區挖路案件最多的是鳳山區,高達52件,其次是三民區37件、前鎮區23件、左營區19件。施工單位挖路經常造成交通阻塞、繞路等民怨,根據統計,目前高雄市道路挖掘的大戶是台電,高達125處,其次為工務局60件、自來水公司18件,其餘如中華電信、石油氣公司、鐵路改建局件數都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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