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蔡雅瀅/盼北北基宜聯手,省下一座協和電廠

    蔡雅瀅/盼北北基宜聯手,省下一座協和電廠

    協和電廠2024年除役後,台電規劃改建為燃氣電廠並於基隆港港嘴、白米甕炮台下方、基隆水產動植物保育區「填海造地」14.5公頃,興建第四天然氣接收站。因開發內容破壞基隆珊瑚礁生態與自然海岸;儲氣槽緊鄰基隆市區與軍港,戰時易成為攻擊標的;燃氣電廠仍屬火力發電,改建後空污年排放量1221公噸,粒狀污染物增為1.9倍[1],溫室氣體排放量增為約三倍[2],2032年完工後距2050淨零排放目標年只剩18年;另有規劃內容威脅基隆港發展等,引起基隆市民、環團、航商群起反對,要求提出替代方案。

  • 地熱發展不該以犧牲原民權益為代價

    地熱發展不該以犧牲原民權益為代價

    為推動地熱的發展,經濟部大幅修正《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由於地熱的潛在場址,多涉及原住民族土地及部落範圍土地,相關開發應和部落充分諮商並取得部落同意。然而目前原住民族委員會(下稱原民會)所訂定的「諮商取得原住民族部落同意參與辦法」(下稱諮商同意辦法)有諸多侵害原民權利的爭議條文,更有部分條文已經法院認定違憲,因此地熱開發,不應再直接適用該違憲法令。我們建議:一、《原住民族基本法》(下稱《原基法》)於2005年立法時,僅規範「原住民族土地」,且不限公有私有,後於2015年修法時,為「擴大」適用範圍,增訂「部落及其周邊一定範圍內之土地」,惟部分法規及實務錯誤解釋,將原住民族土地限於「公有土地」,造成爭議。因此我們建議,法條明確化應諮商取得部落同意的原住民族土地,包含公有土地及私有土地。二、我國原基法是參考聯合國原住民族權利宣言所揭示之「自由、事前、知情、同意」之原則訂定。有鑑於此,關於諮商同意程

  • 詹順貴/投機的四接公投,荒謬的基隆市府

    詹順貴/投機的四接公投,荒謬的基隆市府

    三接公投方歇,四接公投隨即又起。一般人看最近四接公投爭議最直接的疑惑,是為什麼三接公投是全國性公投,四接公投卻是地方性公投?差別原因何在?在內政部認定非屬地方自治事項,中選會也認為違反《基隆市公民投票自治條例》的情況下,換上國民黨執政的基隆市政府趕在清明連假前通過審查認為屬地方性公投,讓四接公投的提案人可以準備開始第二階段連署。但基隆市府的審查通過,是消弭了疑慮,還是加劇了法律、政爭與社會觀感等的更大爭議?三接和四接公投的差異三接公投的主文是「您是否同意中油第三天然氣接收站遷離桃園大潭藻礁海岸及海域?(即北起觀音溪出海口,南至新屋溪出海口之海岸,及由上述海岸最低潮線往外平行延伸五公里之海域)」,簡單地說,提案人是以能源設施三接為主體,希望它不要蓋在桃園大潭,並直接以全國性公投提案。原本連署情況低迷,不被看好能通過第二階段連署,後來由於提案人被過度抹黑謾罵,激起許多公民團體與青年反感,促使連

  • 羅伯納西、杜伊/森林碳匯為工具而非銀彈

    羅伯納西、杜伊/森林碳匯為工具而非銀彈

    編按:今年1月《英國衛報》與德國《時代週報》刊登報導,質疑「減少毀林及森林環境劣化造成的溫室氣體排放計畫」(REDD+)和其他森林碳抵換計畫的成效,引起國際間一陣討論。REDD+計畫藉由富裕國家出資,協助發展中國家遏制毀林、永續管理林業資源、保育生物多樣性與解決貧窮與不公平問題。

  • 勿草率推動海洋產業發展條例 海洋規劃應循序漸進

    勿草率推動海洋產業發展條例 海洋規劃應循序漸進

    立法院於2023年3月20日急排審「海洋產業發展條例草案」,並於當週就完成逐條審議,行政院於新聞稿說明,草案是為促進海洋產業發展及兼顧環境永續目標,然而草率地立法,恐造成後續海洋利用發生更多爭議,而有悖於立法目的。草案臚列海洋產業,從海洋能源、非生物資源、礦資源、漁業、文化、運動、運輸、監測,到環境保護等等共16個項目。於單一法案中處理十餘項性質高度歧異的產業或議題;產生許多條文的文字空泛或內部不周等問題。包含:定義不清草案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所稱之「海洋能源」是否與《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第三條第一項第四款的「海洋能」定義相同?抑或涵蓋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第三條第一項第六款的「離岸風力發電」?又草案第四條第一項第三款「海洋非生物資源」與同項第四款之「海洋礦資源」有何不同?實際上,海洋資源一般可分為生物資源與非生物資源,後者可再分為物理資源(即海洋能)、化學資源(各種化學元素)、地質資源(海域砂石、

  • 蕭芳伃/萬華回收場熄燈 看不見的城市空間挪用與廢物經濟

    蕭芳伃/萬華回收場熄燈 看不見的城市空間挪用與廢物經濟

    近年垃圾危機在各縣市浮現,平均每人每天製造的垃圾量不斷增加,現有的垃圾處理系統也逐漸不堪負荷。萬華區寶興街一間資源回收場,卻因違反《土地使用分區管制條例》中住宅區內不得設立回收場的規定,在今年2月結束了將近50年的營業。民間團體五角拌指出,寶興街資源回收場每月不僅協助處理近200噸的回收物,也支持了近200位拾荒者的生計。回收場被迫停業不僅是鄰避設施的設置及選址課題,更反映城市垃圾的處理牽涉龐大的非正式廢物經濟產業鏈。從垃圾到商品 廢物經濟體現價值政治

  • 全國廢核行動平台/核二除役勿做半套 核廢處置迫在眉睫

    全國廢核行動平台/核二除役勿做半套 核廢處置迫在眉睫

    第二核能發電廠(核二)的運轉執照於今(14)日到期,台灣僅存一座核能三廠仍在運轉,向非核家園再邁進一步,台灣應務實地面對即將在2025年迎來非核家園的事實,積極實踐零核無碳的轉型路徑。一、核能電廠事實上無法延役依據《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規定,核能電廠運轉40年,運轉執照到期,就應停止運轉[1],而《核子反應器設施運轉執照申請審核辦法》則明定核電廠申請延役的期間,是執照到期前的5至15年[2],台灣所有核電廠均早已超過申請延役的時限,依法應如期除役。核二燃料池爆滿的問題遲遲無法解決,廠內總計約有9620束高階核廢、5.9萬桶低階核廢。早在2021年7月1日,核二廠1號機就不得不提前停機,如今2號機雖然是依照執照日期停機,但事實上也面臨空間不足的問題,無法繼續運轉。核二廠用過燃料池歷經三次改建擴充,用過燃料棒越塞越密,遠超過原始設計貯量,最後因空間不足,反應爐無法退出燃料束,亦無乾式貯存設施

  •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未來新建物需加裝屋頂光電,配套應俱全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未來新建物需加裝屋頂光電,配套應俱全

    《再生能源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於去(2022)年12月初經行政院通過,同月29日立法院經濟委員會逐條審查,由於多數條文仍待凝聚共識,因此決議全案送出委員會,再交由黨團協商。立法院新會期於2月17日開議,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修正草案列為優先排審法案,將再度受到關注。綜觀此次修法內容,於太陽光電、離岸風電、生質能電廠、水力發電、地熱,在空間、範圍與開發程序上皆有放寬。其中第12條之一,有關規範新建、增建及改建之建築物應於屋頂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尤其受到部分立委的關注與質疑。綠盟自2022年6月經濟部預告擬定草案修正條文時,便關注修法進度與相關制度調整,並肯定此項條文宣示全民共同承擔減碳與淨零轉型的光電義務。屋頂光電能分散地面型光電的建置壓力,面對未來減碳與淨零目標之達成,有立法強制裝設的必要。一般家戶或公寓大樓屋頂設置光電,能使民眾更親近再生能源,因與民眾切身相關,後續配套措施之訂定,為推

  • 林益仁/馬告的森林:一個不斷尋找和解的地方

    林益仁/馬告的森林:一個不斷尋找和解的地方

    每次我到鎮西堡,我總是喜歡到教會的一個特定角落駐足,在那裡遙望與沈思我在馬告國家公園事件中與泰雅人相遇的森林。而我總是會想起Atung牧師曾經告訴我的話,他說:「泰雅人常常在尋求和解」。這話初聽,有點難理解,因爲和解是如此慎重之事,怎可如此兒戲,常常舉行呢?我想牧師是在提示,人會常常犯錯,特別是在人群當中,每個人的想法都不同,意見與做法上的衝突,確實很難避免。所以和解的實踐,其實是一種不斷尋求集體共識的過程。不僅如此,除了跟別人和解,更是必須跟自己的內在和解,在自我紛亂的思緒中找出一條清明可行的道路。這幾天,幾張在臉書上流傳關於鎮西堡、新光的土地利用空照圖片,攪亂了我的思緒。我的心很沈痛,鎮西堡是我深愛的地方,是啟蒙我生態與原民文化思想的重要場域,這裡有我許多深刻的記憶。更重要的是,在這裡曾經有台灣不同社會思潮如原運以及環運匯流激盪的精彩對話與合作,就在不遠的司馬庫斯,也有像是櫸木事件中原

  • 林怡均、趙家緯/台灣淨零關鍵戰略「12缺1」 看懂被遺落的工業淨零困局

    林怡均、趙家緯/台灣淨零關鍵戰略「12缺1」 看懂被遺落的工業淨零困局

    筆者曾在去年10月底時投書評析經濟部同年度9月發佈的「製造部門2030淨零轉型路徑」不足之處,該文已指出:主管機關應進一步說明如何使用創新的政策工具來激勵六大耗能產業,以加速執行三大減碳策略——製程改善、能源轉換以及循環經濟,而非固守於傳統的輔導或獎勵性質政策,如此才能破除過往推動減碳措施所遭逢的瓶頸。去年12月28日,國發會協同8個部會舉辦了「淨零轉型之階段目標及關鍵戰略」記者會以及論壇,公布2030年階段目標,並說明12項關鍵戰略的具體行動與措施,以及未來八年的預算規劃。當日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地球公民基金會、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台灣環境規劃協會、台灣氣候行動網絡發出聯合聲明,除指出2030年階段目標不足以外,針對排碳量佔比過半的工業部門,亦呼籲經濟部應統合散落在12項戰略中的工業減碳措施,提出整合性的工業淨零戰略、強化政策工具,方能促成工業深度減碳。但檢視1月19

  •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小型核電SMR可行嗎──破解SMR的迷思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小型核電SMR可行嗎──破解SMR的迷思

    核能透過SMR在台灣再度復興是可能的嗎?去年底媒體與立院質詢皆提起SMR的應用與發展,引起社會的注目與討論,SMR指的是在研發中的小型模組化反應爐(small modular reactors,簡稱SMR)。去年11月30日,原能會主委接受立法院質詢,有立委提出關注SMR議題與未來核能技術,並指出SMR比傳統核電廠核廢料還要少、其他國家可能將在2030年啟用SMR,以及8月時美國核管會將會批准SMR的設計等問題。台灣將在2025年進入非核家園,現有的核電廠陸續除役,但過去產生的核廢料仍不知何去何從?在2050年淨零排放的目標下,中央研究院於11月30日發表《台灣淨零科技研發政策建議書》當中提出建議「對各種第四代核能技術審慎評估,如果新核能技術的應用在核能安全和廢料產生與處置上可明確的解決國人所關切的問題,再考慮與民眾充分溝通後導入;密切追蹤核融合商轉的發展,在適當的時間點啟動相關規範的建立

  • 台灣拼淨零轉型需要決心 2030年減碳目標應更積極

    台灣拼淨零轉型需要決心 2030年減碳目標應更積極

    「2050年淨零排放」已經是台灣當下最重要的長期政策目標之一,為避免氣候變遷的各種災難性後果,各國近年來紛紛宣示將在2050年前致力達到「淨零排放」,承諾快速且大量地減少溫室氣體排放。國發會於昨(28日)公布淨零轉型階段目標及關鍵戰略執行方案,在經歷約九個月的行動計畫研擬及社會溝通工作,由各部會所制訂的行動計畫終於出爐,包括投入經費、策略目標規劃至2030年,其中最受各界關注的是我國2030減碳目標的訂定,是否足夠因應國際上2050淨零排放的目標。行政院於今年3月公布「2050淨零排放路徑與策略」,其中達成淨零目標關鍵12項戰略的社會溝通會議,從8月底至12月底陸續展開,作為長期關心並參與台灣淨零政策的公民團體,我們積極參與各項溝通會議,也召開記者會呼籲,希望能取得更多相關資訊,並於其中提供具體建議,讓淨零政策能有真正的溝通與對話。全球氣候危機在前,我們肯定台灣淨零政策終於實質起步,甚至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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