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從貿易與氣候變遷關係學習
聯合國原預定在2009年底的哥本哈根會議後,提出接替京都議定書的全球氣候協議,當年3月底與6月初分別在波昂進行協議內容談判,公約組織並於5月提出協議的談判檔作為各國代表討論基礎。現在回看當時各國政府隨著協議時間逼近,紛紛利用國際場合表達減碳的政治承諾,但在這同時,開發中國家與已開發國家也暗中等經貿競爭方的陣營表態,以免承擔過多政治與本國的產業政治作戰。在國家減碳承諾方面,日本宣示要在低碳革命中領導世界。澳洲將延至2011年才實施總量管制,但仍會在今年推動立法。歐盟則於高峰會通過部分具體行動方案,包括於2020年時較1990年減少20%溫室氣體排放量,並預計在2020年時,提升20%再生能源的使用,同時節約20%能源使用。全球注意以中國與印度為首的新興開發中國家立場,至於我國尚且還在是否歸為附件一國家的國際責任與義務的政治困境中,但直接與國家經濟發展有關、且有約束力的WTO架構下,可能亦需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