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爭論三年後無替代方案 國道七號二階環評終進入「指引表」
國道七號的二階環評案,經過三年多的爭論,終於在22日的第15次範疇界定延續會議時,進入到指引表,實質討論什麼項目要在二階環評中嚴審。初步決定,地形、地質、土壤、斷層等都將納入,但將要怎麼調查,卻仍爭議不斷。國道七號案為高雄港南星計畫的計畫道路,原計畫向北穿越大坪頂特定區、大寮區,在高雄市仁武區銜接目前的東西向國道十號,長約23公里。但由於因路線通過鳳山丘陵和鳳山水庫,有破壞猛禽生態和污染水源等疑慮,2013年7月一度遭初審小組認定「不應開發」,不過後來在環評大會翻案,改成進入二階環評。範疇界定會議在2014年9月展開,卻持續遭到環團與當地居民的反對,一路在主方案、替代方案爭論僵持,去年12月第14次延續會議時,國工局決定撤掉光明路案、高屏溪西側案這兩個替代方案,僅會有交流道整併,形成未來將只剩主方案的狀況,並且在1月完成上次會議各方協定要在當地高雄大寮舉辦公聽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