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應未派鯨豚觀察船遭重罰 海洋風電:虛心接受
針對本報報導「海洋風電」違反環評承諾,未派出鯨豚觀察船,成為國內離岸風電首罰,海洋風電團隊今(17日)發表聲明回應,表示會虛心接受。2013年11月通過環評,預計年底商轉的海洋風電,將是台灣第一個商業規模的離岸風場。不過在6、7月份的施工階段,卻被環保署發現有數次未派出足夠的觀察船與鯨豚觀察員,違反環評承諾,於是在上月28日正式告發處分,依據《環評法》處以最高罰鍰150萬元。根據海洋風電的環評承諾,在水下基礎施工之打樁過程時,必須規劃部署十艘鯨豚觀察船,乘載十位鯨豚觀察員,確認警戒範圍內無鯨豚才進行打樁作業。海洋風電團隊今天發表聲明,坦承在7月13日前,有部分的打樁作業期間,因風浪過大及船舶規格限制,使得配置於監測區(打樁位置半徑1公里至3公里範圍)內的鯨豚觀察船數量未達環評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