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標示

  • 蔬菜油混2種以上 應標調合油

    蔬菜油混2種以上 應標調合油

    衛福部說,使用兩種油脂以上應標「調合油」,不能直接寫蔬菜油、健康油。衛生福利部次長許銘能表示,油安行動啟動第一天,全台22縣市衛生局共出動511人稽查市售食用油品的原料及添加物標示情形,總共稽查販賣場所及供飲食場所1239家次。許銘能說,截至1日下午2時止,彙整地方衛生局查核結果,總計稽查油品2295件,其中63件標示不符規定,立刻下架,並交由各縣市衛生局調查進行裁罰或輔導。食品藥物管理署北區管理中心主任馮潤蘭說,這63件產品不符規定主要原因包括日前公布的不合格名單還有部分在架上,透過稽查清點並要求下架。馮潤蘭說,另一個主要原因是標示不符,含有2種以上油脂的油品需加註「調合油」字樣,不能只寫蔬菜油、健康油等,此外,混合油脂的名稱都要在成分標示出來。

  • 含米量未逾五成稱「米粉」 後年開罰

    含米量未逾五成稱「米粉」 後年開罰

    米粉不含米未來將要開罰。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公布草案預告,若含米量低於五成者,不得標示為「米粉」;所有米粉製品需強制標示含米量。消基會今年初檢驗市售米粉發現,高達9成米粉含米量未達5成,部分是由玉米澱粉所製。食藥署公布《市售包裝米粉絲產品標示規定草案》,若未來包裝米粉產品標示為「純米粉(絲)」或「米粉(絲)」,需100%以米為原料製成;若「調合米粉(絲)」,須以米為原料,米的含量須達50%以上。食品藥物管理署食品組技正林靜芬指出,含米量百分比須扣除食材包、油包及調味粉包的重量。此外,未來外包裝正面處還須標示含米量的百分比,字體顏色與底色應明顯不同,以便於消費者辨識。此草案將給予食品業者2年的緩衝期,民國104年7月1日後製造的米粉產品就須符合最新規定。未來上路後,若標示不實,將依《食品衛生管理法》開罰4萬到20萬元;若未標示米含量的百分比,也將面臨3萬以上、300萬以下罰鍰。董氏基金會

  • 美國食品暨藥物管理局:高果糖玉米糖漿不是糖

    美國食品暨藥物管理局:高果糖玉米糖漿不是糖

    美國玉米加工業者要求將「高果糖玉米糖漿」易名為「玉米糖」,美國食品暨藥物管理局(FDA)予以否決。這項玉米加工產業與糖業的爭議曾受到高度矚目。玉米加工業者之所以要求易名,在於這種人工甘味劑可能造成肥胖的爭議。不過FDA在裁決中表示,玉米產業未能提出改名的充分理由。FDA食物安全部門主任蘭達(Michael Landa)說,糖指的是固體、乾燥以及取自玉米的結晶甜味劑。蘭達說,目前已有固體的葡萄糖(dextrose,又稱玉米葡糖),而液體玉米甜味劑所含的部份成分,可能會對有「遺傳性果糖不耐症或果糖吸收不良」的病患有不良影響。糖業代表律師卡利斯特(Dan Callister)說:「FDA的裁決代表美國消費者利益的勝利。」「只有糖才是糖,高果糖玉米糖漿不是糖,下一步就是交由聯邦法院終結(玉米業者的)誤導宣傳。」

  • 基改食品安全嗎?學者警告有風險

    基改食品安全嗎?學者警告有風險

    瘦肉精風暴持續延燒,也讓許多民眾開始關心食品安全問題,15日有學者提出警告,很多西方食品都是基因改造的食品,這些食品吃多了,除了會過敏,也有致癌的風險,呼籲政府,應加強「基改食品」的標示,讓消費者有所選擇,這樣才能讓消費者吃得安心。學者說,所謂基因改造,是指用人為方式改變物種的基因排序,雖然可以讓農作物不再受飛蛾幼蟲的危害,增加農作物生產量,但也可能因此改變土壤的微生物,甚至有些基改作物為了抗蟲,還植入具有抗藥性的抗生素,對環境和人類都是一種傷害。由於生活中有越來越多、可能含有基因改造的食品,像是黃豆、玉米、植物油、起司、洋芋片等,因此學者呼籲政府、應加強「基改食品」的標示,同時也呼籲大賣場及連鎖速食業者,應主動告知消費者,店內使用的黃豆、玉米是否為基因改造,這樣才能讓消費者吃得安心。

  • 基改不標示 美國多州不認同

    基改不標示 美國多州不認同

    基改食品在美國政府並未立法強制標示,因此已有14個州正在考慮是否在州內立法強制要求標示。加州、奧立剛、佛蒙特、阿拉斯加等四州考慮基改鮭魚上市時需要標示,其他包括紐約州等則認為所有基改食品皆須標示。提案的加州議員Huffman表示基改鮭魚較為便宜,若沒有標示,會危及野生鮭魚市場;而且消費者也有權利知道賣的是哪種鮭魚。※ 訊息來源

  • 無法可罰 保久乳貌似鮮乳近6年

    無法可罰 保久乳貌似鮮乳近6年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13日召開「您喝的是鮮乳?保久乳?還是調味乳?」記者會。 消保會消保官胡華泰說,早在2004年7月1日,衛生署已施行「鮮乳與保久乳標示原則」;只要保久乳非以「保久乳」或「保久牛乳」命名,必須在包裝主顯示面上加標「保久乳」字樣。 但消保會調查後發現,市面上至今仍有光泉、福樂及台農3大廠11款食品違反上述行政規定。消保會消保官組組長吳政學說明,雖然專家告知鮮乳與保久乳營養差不多,但鮮乳售價比較貴;其次,保久乳殺到無菌,所以可以放比較久,例如調味乳都含生乳50%以上,但保久乳做成的調味乳可存放6個月,鮮乳做成的調味乳則只能存放14天。 他強調,這些差異對消費者而言就是不一樣。媒體聯訪詢問有無法規可罰?吳政學說,消保法第24條要求商品及食品要正確標示,但執行面回歸食品衛生管理法及商品標示法,但食品衛生管理法僅規範廠商名、製造日期等標示違規才開罰,未就保久乳標示違規開罰,將呼籲

  • 糧食管理法初審 糧食包裝標示不實 最高罰20萬

    糧食管理法初審 糧食包裝標示不實 最高罰20萬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今天(13日)初審「糧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規定主管機關得對市售糧食進行抽查,糧商和零售業者有提供糧食來源資料的義務,違反者最高可處15萬元罰鍰。初審條文也規定,糧食包裝或容器上的標示和廣告,不得有不實、容易產生誤解的情況。違反者最高可處20萬元罰鍰。行政院版草案原本規劃處罰1萬5000元以上6萬元以下,不過國民黨立委丁守中堅持提高罰責,不得低於「食品衛生管理法」,丁守中指出,台灣加入WTO之後,許多糧商將外國米混充台灣米,已經嚴重影響台灣農民的生計。

  • 素食5大類標示新規 7月1日起上路

    素食5大類標示新規 7月1日起上路

    素食摻葷、或標示不清,讓茹素者破戒問題時有耳聞,衛生署食品衛生處宣佈,國內從7月1日起,素食五大類標示新規正式上路,要求市售素食產品外包裝上需清楚標示區分「全素或純素」、「蛋素」、「奶素」、「奶蛋素」及「植物五辛素」等五種。衛生署食品衛生處簡任技正許景鑫指出,如果新規上路後,還出現宣稱素食產品、卻被驗出含有動物性成分,將被處以4萬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素食業者務必要遵守規定。此外,由於大部分茹素者戒酒,依據「包裝食品宣稱為素食的標示規定」,因此食物中若含有酒成分,不宜標示素食,不過,豆瓣醬、味噌醬等發酵產品,為含有酒類的衍生物,如果酒精成分以容量計算未超過0.5%,但如果是酒粕類食品,發酵過程未及溶解的米粒和米麴、酵母等,酒精成分約佔8%,就不可視為素食;至於許多健康食品都以膠囊製造,如果膠囊屬於動物膠製成,就不可稱為素食。至於散裝的素食食品,2010年1月1日起也必須依規定註明清楚。

  • 基改食品標示 韓國趨嚴

    基改食品標示 韓國趨嚴

    韓國食品藥物管理局(Korea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日前宣布,未來將採取更嚴格的基改標示規範,所有的加工食品都要標示基改成份並貼上標籤。新規定中,包括醬油、大豆油、冰淇淋與飲料等食品均適用。根據此規定,加工食品分成三類,即張貼基改標章、不用張貼基改標章、以及無基改產品。只有基改成份低於門檻值的食品,才不用張貼基改標章。

  • 含糖飲料300CC熱量超過半碗飯

    含糖飲料300CC熱量超過半碗飯

    市面上許多飲料商品,不過一般消費者大多會忽略注意飲料標示,台北市衛生局2008年5月,針對20家不同的百貨自營超市,抽查市售437品項,發現有6種飲料產品標示不合格,包括卡薩涵館戀人牛奶風味巧克力、卡薩伊豆巧力飲、淺草櫻的苺風味奶茶,營養標示格式與規定不符,沒有加註標示每日營養素攝取量基準值等,已經要求業者限期回收改正。 衛生局藥物食品管理處長姜郁美表示市售飲料的熱量有多少?添加那些成分?一般人都會忽略,而市售的含糖飲料,例如紅茶、珍珠奶茶、汽水等,不論是微甜、稍甜,主要成分都含有糖,喝多了,很容易轉換成脂肪,囤積之後會形成肥胖,以300CC的飲料為例,所含有的熱量大約150大卡,超過半碗飯的熱量,如果經常飲用,也會增加罹患心臟病及高血壓等慢性疾病的機會。建議夏日解渴,多喝白開水,少喝含糖飲料。

  • 食品原料標示 小心有詐

    食品原料標示 小心有詐

    中元節、中秋節將至,消基會南區分會最近抽查各大賣場,發現部分食品原料標示不清,有些可能是誤植甚至造假,南區分會副主委林瑞成表示,這些都是問題食品,明顯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十七條的規定,消費者若遇此情形,應拒絕購買,同時可向各縣市衛生局檢舉,才能打擊不良食品,維護廣大消費者的健康。其中位於仁德中山路新開幕的旺來鄉賣場有多件食品標示不符規定,包括蛋捲塔、鹹蛋黃、杏仁條及純棗泥漿等標示都有問題。旺來鄉總經理陳正章坦承疏忽,他表示,該公司才開幕一個多月,工作人員因是新手而打錯標示,昨天(15日)已針對全店的產品進行過濾清查,有問題的產品將全部下架,並要求製造廠商改善,未來也將嚴格把關,以提供消費者一個安全、安心的購物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