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電民營後 水力、核能發電保留國營
由於台電公司民營化後,不能無償享用水權,依水資局的計價標準,每度水力發電成本將達0.6角至1元的偏高成本。台電23日表示,未來將考慮水力、核能發電事業,全部保留國營。輸配電部門則可能採取公、民營電力事業公司共同持有的方式經營。為推動台電、中油等國營事業民營化,經濟部國營會日前公開向國內外徵求民營化規劃顧問公司,由於時間緊迫,國營會要求獲選顧問公司的應在簽約後三個月內完成規劃報告,並須提前在7月15日前,先提出期中報告。台電表示,獲選規劃台電民營化的顧問公司,必須針對民營化方式中,有關核能、水力發電以及輸電等部門是否開放民營。發、輸、配電業務如何配合電業法修正案,進行分割。公股持有比例及其他民營化方式等項目進行規劃。據了解,由於依水資源局的計價標準,每公噸的水權費用達新台幣0.21元至0.34元,而3公噸的水才可以發一度的電,依此成本計算,明潭等抽蓄每度發電的成本都在1.6元至1.7元,濁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