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政策

  • 氣候變遷-我們需要更多的律師?

    氣候變遷-我們需要更多的律師?

    律師能協助解決全球溫暖化的問題嗎? 或許沒有辦法吧!但即使他們沒有辦法解決問題,他們的活動至少可以引起像美國這樣拒絕對溫室效應採取行動的國家的注意。 紐約時報本週指出,最近全美各地的律師聚集起來商討如何讓政府及企業界不得不採取行動以抑制全球溫暖化。他們認為法律上的訴訟可以替因全球氣候變遷而受害的人民或國家贏得損害賠償。聯合國已指出,全球溫暖化的影響每年超過3千億美金。 其中,島嶼國家是這類訴訟案件最有可能的原告,因為他們會因海水水位的上升和珊瑚礁的死亡而失去整個國土。紐約時報發現,那些不支持「京都協定」的國家的企業或律師們,對於這類的努力能否成功持疑。然而,環境律師們一直在觀察一件指標性的案例:加拿大一座核子鎔爐對華盛頓州的作物、林木以及家禽家畜造成損害的案例,這雖然已是60年前的事,但當時的仲裁者就認為,任何國家都不能在污染他國之後卻不負法律責任。 此時,本週就有許多全球氣候相關的新聞。

  • 一人一信救大樹!

    一人一信救大樹!

    行政院長這廂高喊-- 明年是生態造林年!用樹根牢牢抓住台灣的土地,要全國民眾認養捐錢種樹。 台東林管處那廂-- 大刀闊斧斬斷抓住土地的樹根,只為增建辦公廳舍。 由行政院發起,林務局執行推動「用樹根牢牢抓住台灣的土地--一人一樹認養活動」正如火如荼的要全國民眾捐錢認養樹木,但是,其所屬林管處卻要硬生生的斬斷抓著土地的樹根,為的只是一棟可以更改建築基地的建築物! 一個連出租的造林地裡少了幾棵保管木都要依約向租民追賠政府損失的單位,卻無視於大樹移植的困難度,執意非要移植大樹才能蓋房子,這豈非州官放火?而且該處所要興建的其中一棟大樓是知本工作站,才剛遷居新址未滿四年,是否迫切需要蓋新的工作站? 位於台東林管處新建大樓基地上,預定要移植四棵大樹,其中一棵是台灣原生植物—大葉楠,樹齡五十年以上,樹高三層樓,樹冠幅達20米,老遠就可以看到濃密的綠蔭,在炎熱的台東,是最自然最有效的降溫設備,最重要的是

  • 以所謂之「生態工法」整治崩塌地可行嗎?(中)-立法院永續發展促進會「土石流災害與坡地開發

    以所謂之「生態工法」整治崩塌地可行嗎?(中)-立法院永續發展促進會「土石流災害與坡地開發

    四、看法與說明: 1.目前標榜生態之各種崩塌地或裸坡工事,事實上嚴重違逆自然,製造二度傷害與污染。新政府於陡峭高達70-80度(猴子亦難攀登)之惡劣條件下投下如此鉅大之人力、物力,顯現實際上仍追隨舊政府「人定勝天」之老路。 2.所謂「生態之各種工法」,如一刀之兩刃,理論上之優點卻相對亦潛伏各種致命之危機;能防小雨,卻難逃於豪雨時(超過臨界值)付之一炬,製造更多問題。舉例言之,眾所公認「濫築攔砂壩與築堤窄化河道」為造成土石流之重要原因之一。工法強調之「打樁編柵與蝕溝處理」,事實上無異於於崩塌面製造無數小型之「攔砂壩與堤防」,不免亦具二者之缺點。表面上藉由編柵聯防及沙袋圍堵蝕溝可穩定崩塌面、避免沖蝕流失。事實上卻截堵、變相囤積更多經人為(整坡)鬆動之砂石,窄化雨水及土石下流之自然通道(見附圖1,2之蝕溝)。在豪雨坡面涵水超越飽和,聯防無法耐受之情況下,可致全軍覆沒,引發人造土石流,殃及周邊及下

  • 我們可以選擇生活 (上)

    我們可以選擇生活 (上)

    小溪流著溫和的旋律, 遠離凡塵與世俗; 樹梢來回搖擺讓我感到疲倦。 森林荒涼、世界廣闊, 我的心清澈又寬廣; 蒼白的孤獨讓我枕在她膝上。 -- Rainer Maria Rilke,英譯 M.D. Herter Norton 當美國總統與副總統告訴我們保育並不重要,太空戰爭是我們下一個行動的第一優先;在這樣的政治氛圍當中,很容易令人變得沮喪,覺得世界上最有權力的一艘船,它的舵手已經發狂。 不過,事實是,我們都有力量去行動、去改變、去革命我們和大自然之間的關係,以及人與人之間的關係。不需要別人許可才能作此選擇。 寶寶第一次看到瀑布。(照片提供 傑奇‧朱利安諾,於2001年某日) 從太空俯瞰地球的畫面鼓舞了數百萬大眾,但也讓我們更能了解,我們一直將我們所從出的這顆星球當作是無限制的超級市場又兼污水下水道。我們從中萃取物質作為資源;把同樣生長在地球上的物種鄰居限制在柵欄或倉庫中,牠們

  • 以所謂之「生態工法」整治崩塌地可行嗎? (上)-立法院永續發開發」山林保育公聽會促進會

    以所謂之「生態工法」整治崩塌地可行嗎? (上)-立法院永續發開發」山林保育公聽會促進會

    一、緣由: 緣於中部山區經九二一地震後土石鬆動,近日更因桃芝颱風豪雨之洗禮,土石流加劇,因而崩塌地是否需要整治之老議題又被搬上檯面。事實上在九二一地震之後,林務局即曾受農委會之命於崩塌地植生綠化,然因客觀條件尚不足,遭致慘敗之命運。新政府上台後農委會又走回頭路,敗部復活之重建會更進一步自創所謂之「生態工法」(以源頭截水分流、填補裂縫、打樁編柵、撒播植生、處理蝕溝等為主),無視於各方之反對,硬幹到底,不數月即迫不及待宣布成功,並多次展示、誇耀成果。 桃芝颱風來襲,所謂之「生態工法」半數慘遭覆沒,連樣版區(埔里善天寺與中心路)亦無法倖免。災區各主要河川未受其利,先受其害,土石流變本加厲。但主管部門不僅未虛心檢討,反避重就輕陸續發佈「生態工法」已歷經考驗之消息;更有甚者,連行政院亦被蒙在骨裡,同意擴大計畫,加速進行。 近日重建會宣布將以「群山整治,複合工法」之策略治理土石流,筆者耽心此假生態之名

  • 鯨類分佈-總論

    鯨類分佈-總論

    各種不同的鯨類是在何處發現的?為什麼有些種類世界各地都有,有些卻侷限於一定範圍內?鯨魚有些為何會有季節性的遷徙行為呢?這些都是研習鯨類的分布與生態者所要回答的問題。 在演化的時間表上,歷史性的動物地理分布(zoogeo)〈指種類分布隨著時間而改變〉會受氣候改變的歷史、大陸漂移、以及生物對一些無生物環境所產生的演化效應而影響。但是,海底地形以及食物來源的難易與多寡,也是影響因子。 在全球不同的水域中皆發現鯨魚的蹤跡,兩極附近的高緯度地區分稱南極與北極。自極地向赤道靠近,分別是副極地(subantarctic ﹠subarctic)、冷溫帶(cold temperate)、暖溫帶(warm temperature)、副熱帶(subtropical)、最後是熱帶(tropical)。海洋也可依其海洋地理的類型來分類:離岸區(offshore)屬大洋(pelagic)水域,及深海盆的海底地形。向海

  • 制定環保合理標準,應以環境生態為本

    制定環保合理標準,應以環境生態為本

    日前環保署郝署長在報上刊載“制定環保合理標準,執法才能貫徹” 一文,說明針對放流水排放,其執法的困難性以及放寬標準與增加一個緩衝階段的必要性—以期降低對公權力執法不彰的傷害。筆者體會郝署長實地勘察,務實考慮的用心,卻對其決策及說法無法認同。 首先,環保署故應考量執法效果問題、廠商的配合意願與經濟因素,但更應念茲在茲保護環境與民眾的健康安全,任何決策的實行,更應考慮到是否真正解決問題以及其長遠發展的後果。以放流水標準為例,放寬標準或延長期限是否能真正解決問題,達到環境改善的目標,或者是唯一或最好的解決方式,都有待商確。 一、據署長所言,有高達36%的工廠不符現行標準,執法過嚴,將造成廠商無法負擔。但從另一角度來看,有64%的工廠符合現行標準,那麼將法定標準降低,是否對這些按照法律規定改善或投資污染防治設備的廠商公平?對守法業者而言,放寬標準難道不是對公權力的傷害?環保署該做的,不是降低標準

  • 又一次颱風過後

    又一次颱風過後

    河流走的路,人要爭,山石走的路,人要佔﹔因而,我們看到了在河川行水區,蓋了樓房,在坡度陡峭或地質不穩處,起了高樓。颱風一來,暴雨一來...所有的一切,全都回歸還給了大自然... 說來奇怪,大家打小聽大的「大禹治水」故事,不都聽的很明白嗎:水要疏導,不能防堵。我們不僅逕行加高圍堵,認為圍牆愈高愈安全,而且還相當天真的將河道「截彎取直」﹔致使無處滯留與宣洩的暴雨匯聚成的洪流,逕自浩浩漡漡加速漫淹都市與城鎮。 高密度的開發,造就了高密度的災難。所有可能緩衝瞬間降雨量的埤塘與沼澤,全也都被填平後,成了各項建設。自然原來自有他的秩序與軌跡,認為自己萬萬都能的人類,萬萬不能再一意孤行如斯。 又一次颱風,又一次的颱風過後。這會是我們永遠無以逃脫的宿命嗎? 終究「滯留池」與「分洪道」的思考,能否取代無盡的建設開發與圍堵工程。 學習對大自然謙卑,可以是一個態度,一種生活哲學,也可能就是心靈狀態本身。(wei

  • 上水的希望-白冷圳

    上水的希望-白冷圳

    一年不著痕跡的過去,又到了九月的這個時刻。 今年秋天的颱風特別多,雨水也特別兇,各地的災難可以用目不暇給來形容。先是桃芝颱風僅僅五百公厘左右的雨量,讓許多怎麼想也想不到會遭難的聚落,吞沒在瘋狂的土石流裡。痛失親人的災民,批著麻布紗巾哭倒在亂石堆上。不是災民的島民們也心慌了,報紙、電視、廣播,教授高官、市井小民,第一次,為了環境問題,整個社會翻過來了。 接著,納莉慢條斯理的靠過來,從容不迫帶給各局部地區超過一千公厘的雨量,把從來扮演濟助者角色的台北地區,一起狠狠丟進漫天黃浪裡。太多從來沒淹過大水的人家,目瞪口呆的看著泥漿竄上足踝、淹過膝蓋,泡爛所有的家具,心裡想著這一切真是太不可思議!而島民們為桃芝吶喊得太用力,這一次的喊叫聲,已經略顯嘶啞。 九二一紀念日,就在納莉風災的餘緒裡悄悄到來,來到的時候,人們正和攻佔大街小巷的黃泥與垃圾奮戰,為毀損的家屋與堤岸憂心。打開早報,在不太顯眼的角落寫著,

  • 緩建焚化爐 連署書

    緩建焚化爐 連署書

    親愛的朋友大家好: 焚化爐興建的問題已經迫在眉睫,九月二十八日二審如果通過, 你我都將面臨戴奧辛等有毒物質的威脅!本週五將在環保局舉行環境影響評估初審的第二次會議,此會議關係著焚化廠興建與否,將會有所重大決議。煩請大家將此訊息傳送給自己的親朋好友,讓大家有知的權利。 暫緩興建焚化爐的理由 一、為何未確切做資源回收、垃圾減量就貿然興建焚化爐? 二、為何答應每日保證垃圾量二百七十噸?如果作「資源回收垃圾減量」後,哪來每日二百七十噸的垃圾?是否縣政府根本不打算作「資源回收垃圾減量」? 三、為何廠商燃燒溫度只有850℃? (1000℃以上才能減少產生戴奧辛!) 四、根據環境品質文教基金會調查:戴奧辛著地點與分布濃度主要都在距離焚化爐1-2公里處,所以不論興建在南或北,花蓮市附近都將被污染。 五、為何我們需要一個每日產生七十公噸有毒灰渣的焚化爐? 六、我們將付出的代價:

  • 納莉降雨量破歷年紀錄 市區排水系統待檢討

    納莉降雨量破歷年紀錄 市區排水系統待檢討

    台灣,2001-09-26-納莉颱風帶來的降雨量打破歷年紀錄,內政部與台北市都決定檢討都市雨水下水道所能承受的暴雨頻率,以因應氣候變遷、降雨強度逐漸增加的趨勢。不過,礙於已開發的都市土地取得困難,拓寬既有雨水下水道極不容易,內政部強烈建議地方政府,改採「滯洪」方式延遲洪峰發生的時間,比照先進國家的設計,在必要時,利用公園、學校等地下停車場作為蓄貯洪水的蓄洪池,新開闢的公園也考慮滯洪功能。但台北市工務局認為,這項構想很好,但實際操作時有許多盲點有待克服,還需進一步考慮。 主管都市排水的內政部營建署指出,受全球氣候變遷影響,颱風降雨的強度有逐漸升高的趨勢,市區排水系統的設計標準有重新檢討的必要;過去只要颱風離境,該署就會針對淹水地區,與水利單位、地方政府檢討都市排水系統所能承受的暴雨頻率標準,這次也不例外,而台北市的雨水下水道與世界各主要都市一樣,均以五年暴雨頻率為設計標準,近期內將檢討有無調

  • 風災、經發會、以及走在分水嶺上的山林保育 (下)

    風災、經發會、以及走在分水嶺上的山林保育 (下)

    隨著自然保育概念在台灣的萌芽早有保育人士與學者指出最好的造林政策就是保育現有的森林。近年來由保育團體與原住民共同推動的拯救原始檜木林運動以及由此延伸出的馬告國家公園的籌議和原住民部落地圖的討論基本上正是體現了這種保育森林的一貫精神。跟過去林務局與退輔會純粹為了特定經濟利益的伐林種樹典範不同的是,這個運動關注的是非人類眾生與人類社群,且更全面性地訴求生態「公義」(justice) 與社群「公益」(common good)的落實。 因此,這個運動也強調對森林的經營管理,但卻不只著眼於伐林(包括移除枯倒木)種樹等短淺的林木經濟利益,而是更積極地採取一種由下而上,重視在地生態智慧與物質需求,來謀求當地住民對山林保育的參與,進而創造更合乎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社群發展模式。簡單地說,整個運動的發展一方面高舉人與自然互利共存的根本道理,另一方面則是強力檢討台灣山林資源不當且不義的利用模式。這些主張所引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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