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花蓮環團與全台環團同聲譴責國會
立院審查今年度預算過程,再次讓人民見識到赤裸裸的政治分贓。朝野立委心想立委減半後,可能是最後一任,莫不想盡辯法搶錢。有以特別預算的方式,迴避預算法的限制,來個人人都有獎,「八年八百億」膨脹至一千四百多億,蘇花高案凍結行政院預算,正是本屆利委諸公的代表作之一;有以預算為要脅,強迫行政院執行施政計畫以外的項目,甚至出現在野黨要執政黨增列預算的荒謬現象。這種不顧政府負債加重、債留子孫的惡劣行徑,令人民不齒。 蘇花高取得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開發許可後逾三年仍未實施開發行為時,後續應辦理作業說明: 一、 國道東部公路蘇澳花蓮段工程計畫於89年2月通過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後,本局於91年5月提報本案建設計畫(含財務計畫)經交通部核轉陳報行政院,並於91年12月月24日經行政院核定,交通部隨即於同(91)年12月27日函轉院函請本局查照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