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電「抓交替」的核廢魔鬼
台電指稱蘭嶼因為住宅用電免費,造成平均用電量高達本島兩倍過於浪費。台電在蘭嶼的核廢場從去年底租約到期,已經違法佔用超過半年以上,這很顯然是準備重啟續約談判前夕,刻意釋放出來以壓低回饋金的手段。台電應該無條件將低階核廢料撤出蘭嶼,這無關反核與擁核,這是政府終止環境不正義的種族歧視,實踐國際人權公約的重要一步。既然蘭嶼用電免費是來自於核廢料的「回饋」,那麼只要把核廢料搬出蘭嶼,便不存在於浪費電的問題了。台電怎能因為自己採用免費電價的錯誤機制,反過來責怪受害者。台電從1980年用魚罐頭工廠的謊言來興建核廢場,共累積了十萬桶的廢料,被達悟族稱為「惡靈」,原住民堅決要求撤出核廢料,而不要求提高回饋金。達悟族人沒有用過一點一滴核電的好處,卻要承受輻射的永久性傷害,導致癌症比率攀升,這是環境不正義的滅族罪行。而政府對於離島和交通偏鄉沒有永續發展政策,只有核廢或賭場這類用距離阻隔的鄰避設施(NIMBY,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