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形同直接廢核四 《非核家園推動法》草案通過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8日續審非核家園推動法相關草案,其中整部法案最為關鍵,牽涉到核四無法復工、一二三廠也不能延役的第四條,獲委員會表決通過,此條明定「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依原子能法及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申請供發電用核子反應器之建廠及使用執照,應不予核准。領有前項執照到期者,不再展延。」,也等於2025年達成非核家園,另有多條則保留協商。《非核家園推動法》相關草案目前有政院版、民進黨黨團、台聯黨團、親民黨黨團與陳其邁等21位委員擬具的5個版本,並在前年審查時就已通過民進黨版的法案名稱《非核家園推動法》,及第一條「為積極推動台灣於2025年前達成非核家園目標…」。非核家園經濟部還在掙扎 藍綠立委齊砲轟「不限電、合理電價、減碳」面對非核家園,經濟部次長楊偉甫仍提出此3點,認為要爭取更多時間,核一二三廠無法如期除役,更強調2018年產生供電缺口。此言遭到立委們不分藍綠的砲轟。丁守中指出,就是行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