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四

  • 回應「核四公投反核嗎?核四公投合乎正義嗎?」一文

    回應「核四公投反核嗎?核四公投合乎正義嗎?」一文

    閱讀4月30日讀者投書「核四公投反核嗎?核四公投合乎正義嗎?」一文,我認為其所要表達的意見是:反核就反核,絕對的反核才合乎正義;反核不要和公投牽扯在一起。但這裡面有兩個問題:一是「核四公投反核嗎?」,另一個是「核四公投合乎正義嗎?」核四公投促進會的主張是:台灣是一個民主國家,民主國家的主人有權要求公投直接決定國家的事務;我們就藉著核四是否要興建這一事件來喚醒民眾,希望全民關心公共事務/國事,正視台灣需要「公投法」這個問題。核四公投促進會的主張合當然合乎正義!至於第一個問題:「核四公投反核嗎?」,目前參加核四公投促進會的義工都是反核的人;若是主張興建核四廠的人贊成公投,同意在得到人民的支持才興建核四場,核四公投促進會應該也可以接受這樣的成員吧!雖然反核的人信仰自己站在正義的一邊,若無法說服大多數人,也就是說公投的結果是大多數人贊成興建核四廠,反核人又能如何?只有繼續努力宣揚反核吧!若是大多數

  • 反核與公投是兩件事

    反核與公投是兩件事

    如果核四公投遭挫,以反核為單一訴求的環保運動怎麼辦?核四公投建基在必然會取得勝利的前提上才有意義,問題出在此一前提如何檢證其為必然?

  • 將蓋核四與公投放在一起,反核運動可能因此陷入困境

    將蓋核四與公投放在一起,反核運動可能因此陷入困境

    近日核四公投促進會,透過苦行,不斷的將核四公投的議題突顯出來。但是,個人認為,核四興建與否的論戰,已行之多年,應交由政府自行決策,擔負政治責任,直接決定停建核四廠,而不是由人民再透過核四公投把核四興建的決策責任給扛回來。況且公投的意義在於公投本身,不論公投的結果是甲、是乙、是丙,我們都應接受。但就反核運動而言,我們的目的不是公投,而是真的廢核四。如果只要想借公投來廢核四,萬一出現公投結果支持興建核四的狀況,屆時將把反核運動陷入進退兩難的困局!一旦接受此一結果,反核運動將受到空前的挫折;反之,將嚴重的傷害公投的精神,亦會傷害反核運動的誠信,支持核四公投的反核人士宜三思,並盡快針對此一結果對大眾說明,以平疑慮。

  • 回覆「核四公投」的質疑

    回覆「核四公投」的質疑

    針對質疑「核四公投」是否反核與合乎正義?筆者在此提出個人長期參與「核四公投」與反核運動的認知及推動經驗,解釋為何現階段仍然值得推動「核四公投」,希望博得共識以達成「公投」手段「廢核四」,以及提昇國人參與公共事務及關懷環境的理想與目標。興建核四絕對不只是「貢寮人」的事,理由很簡單,因為興建核四可能導致類似「車諾堡核災」,可能對台灣造成毀滅性危險。值此「車諾堡核災」17週年與車諾堡核災翻版,「SARS」疫情翻騰之際,更需要讓全民知道目前核四興建之種種弊端。核四公投促進會主張「核四公投、人民作主」,主張重大公共政策由人民共同決定,這是基本的公民權利;而參與決定公共政策,是一項重要的公民責任。主張攸關台灣毀滅性危險的核四廠興建應交付「公投」決定;尤其是行政院與立法院有爭議時,「核四公投」也是化解核四興建糾紛最沒有爭議的方式。推動「核四公投」,更有機會申張環境正義以及遏止原住民保護區及弱勢居住環境被

  • 核四公投 人民可否主導公共決策

    核四公投 人民可否主導公共決策

    2003-03-16-2003-03-22核四公投促進會於3月17日下午3:17-18日凌晨0:18,「進」坐行政院,進行理性的抗議。他們的訴求十分明確:「核四公投、人民作主」,並要求政府最遲應於2004年總統大選時同步舉辦核四公投。這次進坐行動中有民進黨前主席林義雄的加入,造成了民進黨內部的緊張,並引發外界諸多聯想。晚間行政院雖有正式回覆,然而其主張的非核家園理念實質內容太過貧乏,沒有明確回覆問題,也無法確實承諾核四公投,使得促進會成員大感失望。核四公投的召集人鄭先祐在20日接受訪問時,說明了促進會理念與行政院回應的根本差異在於全民公投法源的認知。核四公投促進會認為,公投為人民的基本權利,無需法律規範才得以行之,為憲法中即已明確的指出,並沒有缺乏法源的問題。尤其在立法院與行政院僵持不下之際,訴諸公民投票可以彌補代議民主制的不足。

  • 檢視核四公投

    檢視核四公投

    在1994年5月22日,由貢寮鄉公所主辦「核四所在地住民核四公投」;1994年7月,在反核運動中,林義雄先生絕食,要求以公民投票決定核四是否興建;1994年9月21日開始「核四公投千里苦行」。在對抗國民黨執政威權、人民當家作主的時代,公投快速成為反核最上綱的策略。公投的重要精神與機制「公投」實際是爭取民眾對公共政策的最後決策權。「代議政治」,選舉是對「人」投下一票,而希望他履行之前的「政見」,但顯然政客橫行,政見棄之如敝屣,因此公投是對「事」進行投票行為,有對政客食言與黨意高於民意、收回授權的制衡效果。在沒有法源依據時,則是以「罷免」-對民選政治人物所做錯誤的「事」進行連署與投票行為,所以在沒有創制複決權的情況之下,便是當年以「罷免作主人」,來達到「公投反核四」,想以烽火遍地各地連署罷免,來達到全台反核理念宣達及公投的實質效果。

  • 非核家園的省思 (五)

    非核家園的省思 (五)

    政府應好好面對能源問題爭議 台灣能源問題的確是大問題,包括不斷開發電廠的環境爭議和資源浪費,以及來自壟斷的專業電力論述體系,而現在已到了不改不行的地步,尤其其中環環相扣,且需一步一步儘快來調整: 1. 停建核四,避免不必要的浪費和潛在不可預期的風險。 2. 對既有電廠全面體檢,精算更新舊有電廠機組可能性、可增加發電容量、成本以及時間表。 3. 檢討舊政府時代開放民營電廠的弊端,如設廠位置不當、線上線下賠償制度尚未法治化,對全民據實以報。賠償制度、保險制度、民眾監督機制須法治化,不可一味以所謂公權力來排除建廠障礙。 4. 體檢並公佈台灣電力鍊(各類能源→能量轉換→發電系統→輸電系統→中繼站→配電系統→用戶端(工業用、住宅用、商業用、其他)的耗損比例,並經算訂定每一鍊段改善之可行性、可增加發電容量、成本以及時間表。 5. 經算再生能源產業、省能產業所能帶動相關的新興產業與傳統產業的

  • 台灣沒有資格蓋核電廠

    台灣沒有資格蓋核電廠

    沈寂了一陣子的核四問題,在褪去了政治的角力後,終於回歸到原本核電廠的真實問題面,沒有例外的,偷工減料、舞弊、包庇,政黨輪替可一點都沒有把這些輪替掉。其實這次核島區核反應爐底座鋼架弊案的事件,很快把問題指向中船公司,然而整個呈現其實完全是老問題了,一是驚人且繁複的工程轉包,另一個是虛應故事封閉式的監督機制。核電整個工程,是由多少系統加以整合起來,因此原則上都盡量以一工到底為原則,以減少整合的層數。然而此次事件,得標廠轉中船,中船在外包小包,小包是否有在外轉個人包工不得而知,若非有人實在看不過去,以檢舉方式掀底,整個制度中根本沒有關卡可以守住,因為那就牽涉到「監工」的問題,筆者有友人曾擔任核四某包商監工,說道外面來看是包商、龍門施工處、台電有三重監工,但根本是三個和尚沒水吃,或大家相互體諒,更有甚者流動率很高,工程的真正問題無法有效持續追蹤。這些問題本來大家就心裡有數,但讓事情更惡化的,則是政

  • 非核家園的省思 (三)

    非核家園的省思 (三)

    核四對貢寮的影響再來看看續建中的核四,已經對所在地貢寮當地造成相當多超呼籲期的生態與文化浩劫。核能發電的發電效率只有將近百分之三十,也就是所產生的能量只有三分之一的熱能轉換成電力,而其他三分之二的熱能必須用海水來冷卻,所以如果以為核能好像可以產生很多電,其實有兩倍的熱能釋放到海裡,這也是所謂核能電廠熱水排放會對海養生態造成非常嚴重的破壞。當地漁民打個比喻說:「到時候核四廠二十四小時不斷抽水,以量來計,從鼻頭角到三貂腳,整個三貂灣海域的水,只要九十天就會被抽乾。」,而核四場所在的三貂灣,卻恰好是漁業資源保護區、以及東北角風景特定區,因此核四對當地將來的觀光與漁業衝擊很大。結果,在三貂灣灣澳底部的「澳底」,因碼頭工程的興建,珊瑚礁群全遭土石掩埋以及施工噪音,近海魚群遠離,漁貨已銳減至十分之一。另外,因為雙溪河和石碇溪的飄沙會流入三貂灣,再經過洋流帶回補在海岸上,所以從鹽寮到福隆海水浴場,綿延了

  • 非核家園的省思 (一)

    非核家園的省思 (一)

    全球核能爭議2000年的非核亞洲論壇有個聲明,標題是「沒有核能,沒有歧視」(No Nuke, No Discrimination!)。那是因為核能不管是所謂和平或軍事用途,他從原料開採、運送、製造、生產、興建、使用、再製、銷毀、最終處理,總是建立在犧牲與扭曲原住民族或弱勢族群之上。以亞洲為例,在澳洲原住民保留地JABALUKA鈾燃料露天開採、日本即將輸出機組的台灣貢寮生態人文凱達格蘭文化的摧毀、日本銀行團貸款的印度鈾燃料與核廢料露天堆置所造成的村民集體病變和死亡、日本境內核燃料再製工廠造成三死三十傷二十萬人掩蔽的一九九九JCO事件,以及醞釀中北韓與蘇聯核廢料儲存場所在地之前就是遭受核武生產污染所在地。核能工業從搖籃到墳墓處處皆是犧牲弱勢、以及原住民,沒有例外。非核家園的爭議未了

  • 核四復工就可以無法無天?

    核四復工就可以無法無天?

    對於貢寮鄉核四重件碼頭工程,粗暴的施工已經使三貂灣珊瑚群慘遭土石壓死。一開始從花蓮運砂石來,沒有清洗就往海裡倒;後來用巨大砂石船違法到大陸載砂石由海巡署護送直航,同樣未經清洗又進行直接海拋;沒想到核四停工又續建後,包商竟然變本加厲,最近竟從「東北角國家風景管理特定區」內的貢寮和美村雞母嶺陡峭的山坡地上直接挖山取石。不但嚴重違反當初台電施工準則聲稱絕不取貢寮當地石材的規定,而且在如此陡峭的坡地上開採,更將嚴重影響到下游水土保持與居民安全。 單單核四工程重件碼頭的石材就一再違法,而且變本加厲,其他施工的更多違法問題就更多了。難道遇到核四工程,一切法律就自動繳械失效?核四長期以來施工總是視法律為無物,而此次事件更是囂張到極點,我們在此提出檢舉及強烈的要求如此貪贓枉法,應立即查辦,敢宣佈核四復工,就不得縱容施工違法。否則瀆職之事實明顯,相關行政機關將必須承負起全責。

  • 大家何必怕公投?

    大家何必怕公投?

    8月10日,行政院宣佈今年不舉行「核四公投」。其實,台灣目前已有實施公民投票的事實,只是是以「人」為「標的」的投票行為,所以我們選舉立法委員、縣市議員、鄉鎮代表。在1996年,台灣人民可以直接選舉中華民國總統,是民主腳步中一大進步。我們既然可以選出適當的人替我們在議會殿堂中表達意見,為什麼我們人民不可以自己自由的直接表達意見呢?台灣媒體開放「民意論壇」、「有話大家說」、「叩應」,這已是人民直接表達意見的管道,但是,這樣的管道受限於版面及時間,總是無法盡如人意。透過民意問卷的調查方式可以收集部分的意見,但取樣有限,其結果總是參考性質,不夠全面。如果問卷單位不夠公正客觀,其調查結果反而易引起爭議。在歐美先進國家,趁著舉辦「人」的選舉之際,同時舉行人民對「事」的意見調查,即是所謂的「公民投票」。將重大議題可以產生的結果,分為A、B選擇題,人民直接選擇,以多數票決,多數者獲勝,大家即依此結果遵循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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