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塞爾公約

  • 2007前瞻之科技垃圾:電子廢棄物的許諾與失落

    2007前瞻之科技垃圾:電子廢棄物的許諾與失落

    隨著iPOD傳來的節奏拍動,低頭以光筆點擊著PDA檢視著今天的行程,偶而瞄一下頭上平板電視的筆記型電腦的廣告。這是台灣的資訊時代。 攀爬在成堆的機體之間,專注篩撿著每一塊電路板,揣想如何避開隔壁傳來的嗆鼻濃煙。這是中國貴嶼及印度曼度拉(Mandoli)地區的資訊時代。這兩個迥異畫面,卻有個共同的節點──電子廢棄物。電子廢棄物一般泛指各類消費型電子電機產品以及資訊產品於使用年限告終後,由日常生活中拋出。由於電子廢棄物內涵許多重金屬以及塑膠,若直接以掩埋或焚化處理,不僅有增加污染潛勢,亦導致資源的誤置,因此亟需妥善回收處理。但電子廢棄物的高度回收價值形成兩面利刃,一方面提高資源回收業者回收意願,另一方面各類重金屬間的價差,卻形成非法跨境輸出入的驅力,而成了中國貴嶼和台州以及奈及利亞伊凱賈等地的夢饜:「堆疊如山的電子廢棄物、隨意棄置的集塵灰、紅褐色的河水」。

  • 加拿大截獲大量擬輸華有毒電子廢物

    加拿大截獲大量擬輸華有毒電子廢物

    加拿大政府日前公開的調查報告顯示,當地27家公司從去年11月起至今的一年多,計畫將500噸有毒電子廢物非法運往中國大陸及香港棄置。根據海關法,涉案的27家公司總共須繳付5萬多加元行政罰款。加拿大環保署及邊境服務局的報告指出,當局在溫哥華港口先後截獲多達50個含有上述金屬及塑膠電子廢物的貨櫃。這些貨櫃主要來自魁北克省及安大略省,貨主企圖暗中將廢物從溫哥華港運到中國內地及香港。該批「洋垃圾」包括含鉛的電腦顯示幕、鉛酸電池、帶多氯聯苯(PCBs)的螢光燈鎮流器,加拿大政府證實這些垃圾全部對人體及環境有害。加拿大環保署工程師門多薩表示:「目前的數字只是冰山一角,我們對付的是非常龐大而相對未知的行業。」由於加拿大的舊電腦和手機數目不斷增加,電子垃圾大幅增加,加環保署在深感困擾之餘,也正在研究加重對觸犯環保法的行為的處罰;門多薩認為,加拿大政府缺乏地方處理這類垃圾,故最後仍會將垃圾交給出口商,這可能成

  • 高科技垃圾 全球每年5,000萬噸 120國誓推綠色設計

    高科技垃圾 全球每年5,000萬噸 120國誓推綠色設計

    120個國家的政府代表1日誓言對抗電子廢棄物漸升的浪潮,並使用「回收廢棄電子產品計畫」與「緊急行動」以對抗非法的電子廢棄物交易商。每年,全世界約製造高達5,000萬公噸的電子廢棄物。在第八屆「巴塞爾公約」(有害廢棄物處置與跨境轉移公約)締約國大會中,與會代表聲明需要更迫切的行動來管理電子廢棄物,他們並決定重視電子電器產品的生命週期分析,並推廣低污染技術(clean technology)和綠色設計。依據巴塞爾公約,各國有責任促成有害廢棄物最少化,電子廢棄物也是其一。電子廢棄物包括了鉛、鎘、汞等重金屬,以及包覆在塑膠元件內的物質,這類物質在燃燒時會產生戴奧辛和多環芳香族碳氫化合物等致癌物質。支持並促成巴塞爾公約的聯合國環境規畫署(UNEP)亦派員與會,UNEP執行長史坦能表示:「政府必須發展有效率的管理制度,授權市場對電子廢棄物積極地提出反對權力。」

  • 巴塞爾公約締約國尋找應對電子廢物策略

    巴塞爾公約締約國尋找應對電子廢物策略

    聯合國環境規劃署(UNEP)管轄的《巴塞爾公約》秘書處,11月27日至12月1日在肯雅首都內羅畢召開第八屆締約國大會,本次的主題是探索處理不斷增多電子廢物(e-waste)策略。環境規劃署執行主任施泰納(Achim Steiner)指出,大量廉價的電子產品成為流行時尚,更新換代的週期越來越短,電子廢物多達每年5千萬噸,電子廢物所含重金屬和氯化物對環境和人類健康是不斷增長的威脅;更糟糕是,貧窮國家正在成為傾倒電子廢物的垃圾場,僅尼日利亞的拉各斯港,每個月運抵的廢舊電腦就多達10萬台。亞洲沿海的污染也與電子廢物中的污染物密切相關。施泰納說,這些廢物的產生,也意味著寶貴的地球資源正在被大規模地浪費。不過,施泰納也表揚了日本和中國在控制和清除電子廢物方面的努力,包括中國的「迴圈經濟」(Circular Economy),強調不浪費任何東西,甚至發電廠的餘熱也可以被再利用。

  • 中國開始對進口廢棄物實施新環控標準

    中國開始對進口廢棄物實施新環控標準

    由中國國家質檢總局和環保總局聯合頒布的《進口可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環境保護控制標準》已於2月開始實施,這個標準的實施將進一步規範可用作原料固體廢物的進口管理工作,防止進口廢物原料帶來的環境污染。新標準具強制執行的效力,與原標準相比,在進口廢物原料的禁有物、嚴格控制物、夾雜物和放射性檢測方面都做出更加嚴格的限制。

  • 法國召回送往印度拆解含石綿航空母艦

    法國召回送往印度拆解含石綿航空母艦

    法國最高行政法院受理環保團體和石綿受害者協會訴願審理克里蒙梭號案,在15日做出裁決,認定前克里蒙梭艦於1997年卸除所有武裝設備後,成為一件物品,擁有人並決定要拆解它。由於它擁有危險物質,可能對環境保護和公共衛生造成危害,必須立即終止送至印度進行拆解的決定。總統席哈克隨後發表聲明表示,將召回前克里蒙梭艦放置在法國海域,靜待解決辦法。席哈克表示,希望此議題可促使歐洲國家合力研究提高去除污染物能力的可能性。國防部長艾利歐馬利宣布,前克里蒙梭艦將返回至布勒斯特(Brest)軍港。

  • 印度最高法院將判決石綿軍艦命運

    印度最高法院將判決石綿軍艦命運

    印度最高法院即將判決是否允許一艘鋪蓋石綿絕緣體的法國除役航空母艦在印度西部進行拆解。這艘船是否符合巴塞爾公約運送有毒物質的規範,最高法院指派的監督委員會11名環境監督成員將做出最後判決。環保團體表示,航空母艦「克里蒙梭號」去年12月從法國出發前往印度,其艦上攜帶數十公噸的危險廢棄物質,其中包括石綿。這些物質威脅拆解工人的健康。法國表示,這艘船攜帶45公噸致癌的石綿絕緣體。由於印度國會對最高法院監督委員會施壓,最高法院上個月禁止這艘軍艦在未做出判決前進入印度水域。

  • 台日簽署有害廢棄物越境轉移協定

    台日簽署有害廢棄物越境轉移協定

    經過12年的溝通交涉,台灣在昨天(1日)依據《巴塞爾公約》與日本完成簽署有害廢棄物越境轉移雙邊協定。環保署表示,這是我國首次依照國際環保公約與他國簽署之協定,具有指標性意義,除凸顯我積極參與《巴塞爾公約》的決心,對於政府未來持續與其他國家洽簽相關協定的工作,有莫大助益;對廢棄物流向的管制與追蹤,也有正面助益。聯合國為管理有害廢棄物越境轉移問題,邀集116個國家代表於1989年3月共同簽署《巴塞爾公約》,目前已有164個國家與歐盟簽署加入。台灣雖非聯合國會員,無法簽署《巴塞爾公約》,但仍可依據公約規定,與締約國簽署雙邊或多邊協定,共同管制有害廢棄物越境運送與處理。環保署指出,美國亦非《巴塞爾公約》締約國,但已與加拿大、菲律賓等國簽署雙邊協定,因此,我國希望能循此模式與各國合作簽署雙邊協定,積極拓展環保外交。環保署表示,政府自1994年起即分別與美、日、澳、歐盟等國家洽商依據《巴塞爾公約》簽署

  • 有毒廢物 不得任意倒往大陸

    有毒廢物 不得任意倒往大陸

    為防止國內有害廢棄物輸往中國大陸,造成環境危害,環保署12日表示,自即日起,有害廢棄物輸往中國大陸者,一律納入管理,適用「有害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過境轉口管理辦法」。根據該辦法,未來國內輸往中國大陸的有害事業廢棄物必須取得大陸政府同意,並且交給中國大陸認可之合格代處理業處理。未依照這項規定申請者,環保署將依照廢棄物清理法規定處罰台幣6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環保署表示,如果有害廢棄物要採取境外處理,必須取得當地國家政府同意。過去,台灣大量從日本、美國及歐洲各國進口廢五金,結果造成嚴重污染。國內不少廠商也將事業廢棄物運往中國大陸處理。環保署表示,依照聯合國巴塞爾公約規定,有害廢棄物處理以境內處理為原則,禁止開發國家將有害廢棄物當做資源垃圾,賣給未開發中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