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歸最根本考量 道路工程的評估標準(下)
三、優先以交通管理方式來滿足交通需求道路新闢或拓寬工程似乎是解決交通壅塞問題最簡單的邏輯推理。然而「交通壅塞」→「道路新闢或拓寬」→「交通便捷」→「更多的車輛使用」→「交通再壅塞」的循環,卻也成為許多先進國家的惡夢。綜觀近年來先進國家在解決交通問題上,已從單純的新闢或拓寬等硬體建設,轉向到紅綠燈管制、鼓勵搭乘大眾運輸機制、停車場規劃等系統化軟體管理,這樣的轉變主要就是要擺脫上述的惡性循環。因此利用交通管理等軟體建設取代交通建設等硬體建設,是改善壅塞交通問題主要的研究方向。舉例來說,70年代的英國就體認到過去的交通方針僅確保交通的順暢度,並未考慮交通的品質和生活的品質。1971年,英國下議院預算委員會決定對交通計畫進行調查,目的在於決定對於城市交通規劃,環境部應該在多大的程度上給予支持和配合。該調查報告指出:「首先應該投入極大的努力,才能真正大規模地改善公共交通條件。……對於以通勤交通為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