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年前平地造林計畫陸續屆滿 林保署再推輔導計畫維護林地
農業部2002年起推動平地造林計畫,陸續屆滿20年期限。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今(1)日再推出為期10年的輔導計畫,將林地分為生態景觀區位與木材生產區位,提供每年每公頃最高10萬元獎勵金,鼓勵造林戶繼續維持森林維護管理。平地造林再續10年 分兩大類給予8~10萬元獎金台灣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後,因應國內農業生產結構變動,林保署(當時為林務局)自2002年起開辦為期20年的「平地造林計畫」,鼓勵釋出的農地轉作造林,吸引不少農地投入。隨著參加造林戶陸續屆滿20年,林保署今(1)日召開記者會,介紹下一個為期10年的輔導計畫,將分兩大區位,進行後續分流輔導,鼓勵維持林地。林保署說明兩大區位,一為「具生物棲地及景觀價值」林地,可能是位在生物多樣性熱區,或是候鳥棲息過境點等,將提供私有農地造林人每年每公頃10萬元獎勵金,提供辦理增植樹種、營造複層林及目常管理維護工作;另一為「具木材生產價值」林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