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央立法遙遙無期 高雄市提自治條例 限制非農地禁用除草劑
台灣農地面積逐年漸少,但除草劑單位用量卻連年增加。根據《上下游新聞》報導,台灣除草劑用量平均每公頃4.22公斤,是法、德的三倍,荷、日、韓的1.5倍。且2016年台灣除草劑占整體農業銷售量的47%,金額達到26.4億元。不僅銷售金額創新高,單位面積使用量也高過其他國家。除草劑是農藥,然而我國《農藥管理法》並未規範於非農用土地的農藥使用,如今除草劑被濫用在非農業用地,卻無法可管。事實上,農委會已發現除草劑濫用問題,但未能進一步修法改善。今年農委會就二度發文給地方政府,要求依據《農業管理法》第53條,在非屬核准除草劑登記使用的範圍,不得使用除草劑,否則將進行開罰。另外,農委會也鼓勵地方政府訂定除草劑管理自治條例,在中央法令未完備之處,透過地方法規來管理非農地使用除草劑的情況。目前已有宜蘭縣和台北市訂定「除草劑使用管理自治條例」,在荒野保護協會的推動下,高雄市議員張豐藤也發起訂定「高雄市除草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