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馬庫斯

  • 合作共生經營模式 暑假賺800萬 司馬庫斯經營有成

    合作共生經營模式 暑假賺800萬 司馬庫斯經營有成

    「黑色部落」司馬庫斯,歷經20年努力,100年暑假32戶參加合作共生的全體族人做了800萬元生意。司馬庫斯族人推動生態旅遊的成功經驗,值得原民社會做為榜樣。目前有90%族人參加的共同經營,讓族人人人有工作、有收入,只要有工作能力,分工參與,每月就可以領取1萬固定薪水,參與的家庭所有的教育、婚姻、醫療等費用,通通由共同經營基金支付。由於成功經營司馬庫斯,並創下高額的營收,每一位住戶日前還分得1萬5000元獎金,族人滿意目前的經營方式,希望會更好,臻達上帝部落理想方向努力邁進。优僗長老提起這段歷程,心懷感恩,他說他們謹記吳智慶老師告訴全體族人「不讓財團介入,生活才有尊嚴」,「維持森林原貌,才是永續經營之道。」

  • 詩一般美麗的十七歲──再懷克孝

    詩一般美麗的十七歲──再懷克孝

    十七歲時,你有無在野外旅行,體驗過出生入死的探險?「人的求生慾,在此時發揮無遺。雖然大家已將近休克狀態,仍然沒人停下腳步,而機械化的移動著,一心要將這條命保存出山。漸漸地,大家起了幻覺,不時將大石頭看成房屋,樹枝倒木當作獵寮,空歡喜幾場,失望幾乎變成絕望。」這是三十多年前,一位十七歲少年撰寫發表於《野外》雜誌,「斯馬庫斯古道歷險」(1977)一文的摘錄:尚不及弱冠的高中生,便有如此驚心動魄的冒險敘述和文筆,這人是誰呢?他就是最近甫在南澳山區辭世的林克孝。那年高一寒假,天寒地凍的元月,克孝跟成功高中登山社的六位同學相約,仗恃著年輕的旺盛體力,決心橫越斯馬庫斯古道。這條路探查的山友並不多,攀爬過的,多半也是經驗豐富的老手。他們年紀輕輕,竟敢深入陌生的山區,委實讓人捏把冷汗。綜觀台灣山岳的攀爬,遑論現今的年輕人,就算同一時代的高中生,有此勇氣者幾稀。當時古道探查還未流行,我後來一直忘了探問,資訊

  • 彰顯多元文化精神 風倒櫸木事件獲判無罪

    彰顯多元文化精神 風倒櫸木事件獲判無罪

    司馬庫斯風倒櫸木事件今天(2/9)高院更一審宣判無罪,部落頭目倚岕‧穌龍(左)與當事人泰雅族青年Amin(右)在宣判後,於高院大門前發表聲明,肯定法院的判決。司馬庫斯風倒櫸木事件今日(2/9)進行高等法院更一審宣判,法官認為被告三人之行為符合《原住民基本法》之精神,判決三名被告無罪。委任律師詹順 貴表示,本案是首次看到法律站在多元文化的觀點,用平等、尊重的態度來看待原住民文化,不論是在社會學、人類學或是司法史上,都是一個重要的判決。民國九十四年,司馬庫斯部落族人余榮明(Amin)等三人發現一株因颱風倒塌的櫸木殘枝,經過部落會議決議後,將其帶回部落作為美化環境、雕刻、造 景之用,此事後來被林務局以竊盜罪告發。新竹地方法院於2007年判決3位被告6個月有期徒刑,易科罰金各16萬元,緩刑二年。高等法院二審依然判決有 罪,但是改判3個月有期徒刑,併科罰金8萬元,緩刑2年。司馬庫斯部落族人對判決不服

  • 針對「司馬庫斯風倒櫸木事件 更一審宣判無罪」之聲明

    針對「司馬庫斯風倒櫸木事件 更一審宣判無罪」之聲明

    高等法院針對司馬庫斯風倒櫸木事件,高等法院更一審宣判結果2月9日出爐,法院決定不起訴三名被告,這樣的好消息,不僅僅對司馬庫斯部落長期抗爭的結果得到了勝利與正義,對於所有原住民部落自治的發展有重大的影響,相對地也彰顯了國家司法制度對於原住民族群的基本人權的重視。感謝長期以來一直關心與支持司馬庫斯風倒櫸木事件的朋友及夥伴們!大家這4年多來大家共同抗爭、努力追求平等與自由等價值的理念,大家對於宣判結果也感到高興之外,對於未來原住民部落的自治發展與走向,相信會更有希望並秉持著信心繼續邁進。此外,馬英九政府在2009年所簽署《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當中聲明了各民族自決權利之重要性,憑此權利,各民族可自由決定其他政治地位並自由追求其經濟、社會、文化之發展。我們期待未來在台灣的原住民族基本法第四條中所載明「政府應依原住民族意願,保障原住民族之平等地位及自主發展,實行原住

  • 進司馬庫斯部落 先繳清潔費

    進司馬庫斯部落 先繳清潔費

    位在新竹尖石鄉的司馬庫斯部落相當偏遠,一切自給自足,從7月起在入口處設置管理站,收取清潔費,雖然費用可折抵住宿費,民眾大都可以接受,但因為部落所在地屬於公有土地,自行收費可能觸犯刑法,縣政府呼籲司馬庫斯部落和政府好好溝通,解決問題。3名年輕人騎著機車,打算到新竹尖石鄉司馬庫斯部落好好放鬆一下,但從7月份起,要進入司馬庫斯多了一個收費站,請付錢,再進入。告示牌上的收費公告寫著,腳踏車10元、機車30元、小客車100元、大客車200元,清潔費可以折抵住宿費,但怎麼會突然要加收清潔費?其實如果扣掉住宿後,收取的費用不多,但問題是在公有土地向民眾收費,可能已經觸法。海拔1500公尺的司馬庫斯是台灣最偏遠的原住民部落,1979年才開始有電力供應,也因此司馬庫斯曾有「黑暗部落」的稱號,部落收取的費用將拿來維修巨木步道、廁所清潔、道路修復基金,致力觀光,但公有土地問題還沒解決前,司馬庫斯執意收費,恐怕還

  • 司馬庫司 19日成全台最早照明革新的示範地

    司馬庫司 19日成全台最早照明革新的示範地

    響應4月22號世界地球日的環保節能精神,經濟部能源局下週六19號,將在台灣最深山偏僻的原住民部落「司馬庫司」,啟動LED照明革新,為這個台灣「最晚通電的部落」,締造最早完成照明革新的示範地。司馬庫司位在新竹尖石鄉海拔1千5百公尺高山上,以往因為沒有電力設備,被稱為黑暗部落,也因此完全沒有光害環境,是看星星的好地方。能源局將這塊全台最晚通電的部落,納入LED照明革新試辦計畫的示範點,將全部落十一戶民宅,編列經費建置具有國家標準的LED燈具,也將部落的主要設施:烤火房、景觀台的照明和路燈都改成LED燈具。

  • 司馬庫斯首位碩士 族人提問口試2天1夜

    司馬庫斯首位碩士 族人提問口試2天1夜

    這是國內最特殊的一場碩士論文口試,發表論文的私立靜宜大學生態所研究生拉互依‧倚岕,因論文主軸是探討家鄉司馬庫斯部落,在座除三名口試教授,還有從小看他成長的耆老嚴厲提問,所有族人為了他的口試還休工一天旁聽。 經歷被族人冗長的嚴詞詰問考驗,三名口試教授宣布他口試過關,全族為他成為部落首位碩士歡呼;拉互依‧倚岕則數度哽咽落淚。 「這場在地口試為研究倫理立下典範」,拉互依指導教授林益仁說,歷來研究司馬庫斯的卅餘篇博碩士論文、研究計畫中,這是首次由研究者向被研究者報告,並接受被研究者檢視和提問,是很大挑戰。

  • 2008前瞻:原住民族自治與共管 自然資源保育的論戰

    2008前瞻:原住民族自治與共管 自然資源保育的論戰

    近年原住民族的權益在國內受到高度的重視,其對自然資源的經營管理,有兩個層面的議題影響猶深:第一個就是所謂「共管」,另一個是「自治」。國人開始普遍接觸共管的概念,大概是仟禧年前後喧囂一時的馬告國家公園計畫案。當年,由於知識與技術的不足,政治互動與意識型態的衝擊過烈,延宕至今尚未有進一步的發展。而由於2005年總統公告施行原住民族基本法,今(2007)年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公告「原住民族地區資源共同管理辦法」,原先馬告國家公園計畫案提出時的共管概念,如今成了政府機關在原住民族地區新設資源保育區與利用區時必須遵守的原則。 社區保育區的概念加入共管行列 從全世界自然資源經營管理思維典範發展來看,自現代化國家體制興起,即採用且逐步舖陳的科學經營管理取徑,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到1980年代達到顛峰。而由於國家一統的制度毀壞了各地原有的在地資源經營管理體制,經濟性資源優先侵蝕了人地一體的生態系運作,國家能

  • 從社區自覺出發 看見生物多樣性保育基礎

    從社區自覺出發 看見生物多樣性保育基礎

    生物多樣性整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消失中,全球也正與糧食危機、人類生存危機拔河。台灣雖位居世界一角,卻是自然資源與文化豐富多元之處,但是如何落實生物多樣性的保育?21日台中縣政府主辦的「以社區為基礎的生物樣性研討會」,學者、官方與社區,齊聚靜宜大學,進行生物多樣性保育如何從社區做起的經驗交流。生物多樣性包括基因、物種、生態系三種層次的生物組織,和農、林、漁、牧、醫療、學術、社會、文化息息相關。當前生物多樣性的喪失的危機,令產、官、學、民擔憂,但是許多長期且直接的變化或破壞,透過團體、學術界或公權力關心,往往時效太慢。回顧台灣過往生態事件,可以發現社區是生物多樣性保育行動的最前線。那社區「生物多樣性的保育」到底該怎麼做呢?靜宜大學生態所教授林益仁認為,生物多樣性不能脫離人的社會、文化單獨存在。當前動物分類學法則有普世皆知的拉丁學名,但是在不同文化、社會、語言中,會有不同的看法與說法,以青蛙為例

  • 2007台灣回顧:司馬庫斯風倒櫸木事件 原住民捍衛傳統領域

    2007台灣回顧:司馬庫斯風倒櫸木事件 原住民捍衛傳統領域

    司馬庫斯風倒櫸木事件自2005年發生以來,即產生許多爭議與衝撞。泰雅族人為捍衛本身自治權,不惜出動所有族人聲援三位被起訴原住民青年;林務局則堅持立場,認為風倒櫸木屬於國有財產而不肯退讓。這場原、漢之間的法律攻防戰撼動了2002年推出的「新夥伴關係協定」,讓人質疑政府沒有誠意讓原住民族享有自治、自然主權之權益。而接下來的司法判決、抗爭與種種訴求,處處顯示自治口號的虛無與相關法律的欠缺。 3位被逮捕並判刑的司馬庫斯部落青年,是經由司馬庫斯部落會議決議,到山上撿拾風倒櫸木的「殘枝」以作為部落意向之用,非用以出售牟利。然而在被逮捕之後,新竹地方法院於2007年4月18日判決3位被告6個月有期徒刑,易科罰金各16萬元,緩刑2年。此判決引發司馬庫斯部落強烈不滿, 於當月24日集結近50人到林務局抗議並遞交陳情書。司馬庫斯部落長老在抗議現場以泰雅語說:「部落已經做出決議,假如3個人都坐牢,所有部落的人都

  • 櫸木案宣判 3泰雅族人仍有罪

    櫸木案宣判 3泰雅族人仍有罪

    台北高等法院二審宣判28日針對司馬庫斯「風倒櫸木事件」進行宣判,結果因為把林班地─亦是泰雅族人傳統領域中,被颱風吹倒的櫸木搬回部落的3位泰雅族人,仍然依據違反森林法被判有罪,原判6個月有期徒刑,併科罰金16萬元,28日高等法院改判3個月有期徒刑,併科罰金8萬元,緩刑2年。雖然刑期跟罰金減半,但是當事者跟頭目,還是難以接受法院判決。司馬庫斯族人表示,站在原住民族傳統慣俗立場,他們堅持無罪,也不會向現行司法妥協,他們將繼續抗告到底,甚至不排除司馬庫斯全體族人集體自首,來表達對司法宣判不公的態度。

  • 櫸木案高院判決趨緩和

    櫸木案高院判決趨緩和

    新竹縣尖石鄉司馬庫斯部落3位族人,在2005年颱風之後將一棵風倒櫸木殘枝運回部落,遭林務局控告違反森林法,一審被判有罪,高院將於28號宣判二審結果,檢察官釋出善意主動降低求刑,然族人認為應無罪判決,還他們清白。 部落發言人拉互依.倚岕指出,櫸木事件讓他們3位部落長老被當做小偷判刑,引起全國原住民社會關心,但這不是單一事件,所以他們要發出共同的心聲。 司馬庫斯族人北上行政院向農委會抗議,消息傳到國外,還有許多國際人士動員挺司馬庫斯,展開世界連署,台灣原住民族NGO聯盟也把本案提交聯合國原住民族常設論壇(UNPFII)討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