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投

  • 環評與公投

    環評與公投

    民國83年,「環境影響評估法」立法通過,被視為台灣在環境保護的一大進步。從此所有重大開發案都必須攤開來,讓專業人士審查,評估環境所承受的衝擊。十年來,環境影響評估制度發揮為環境把關的功能,但是我們也看到愈來愈多的案例是,民眾不買環評的帳,以各種方式表達反對意見,並且質疑環評審查的公正性。民眾攔路陳情、集會抗議,甚而舉行公投。其中核四公投更引起社會重視,也顯示環境響評估制度失靈,和民眾參與的機制不足。因此民間環保團體和環境法學者紛紛提出主張,努力促成修法。然而台北坪林鄉民的公投卻意外引爆「公投與環評」、「專業與民意」之爭。環保署長郝龍斌堅持,凡是完成環境影響評估審查的案子,不得成為公投主題,最後由於竟見和行政院相左因而辭職。可是環保署長的去職卻也模糊了輿論焦點,甚至有可能神聖化現行環評制度的專業性。

  • 公投─這把尺要量的是?

    公投─這把尺要量的是?

    日前台北縣坪林鄉針對「北宜高速公路坪林行控中心改為一般交流道」的議題進行公投,再度引爆各界對公投議題的熱烈討論,也使得公投效應延燒北中南。但令人遺憾卻不意外的發展是,公投依然是藍綠對抗下的政治口水,它的內涵始終是一團迷霧。然而儘管吵嚷不休,但朝野雙方對於公投議題的立場差異似乎僅是有無法源問題而已,但這個爭議只是表象,問題的關鍵必須從兩個層面釐清:其一是公投的這把尺要量的是甚麼?其二是公投作為直接民權的實現手段的程序問題。關於前者,核四與坪林北宜交流道這兩個例子正是兩個極為鮮明的對比。首先,核四對貢寮當地居民而言是一種風險極高的鄰避設施,是極為明確的環境不正義,雖然我們必須承認鄰避設施是達成社會公共福祉所不可或缺的,但利用當地居民犧牲自我利益的意願造就大眾福利,因而使某群體需承擔社會不公平的風險時,是否仍有「公共」的利益存在值得懷疑,因此「公平性」乃成為鄰避設施設置決策共通的焦點之一。而更值

  • 公投─這把尺要量的是?

    公投─這把尺要量的是?

    日前台北縣坪林鄉針對「北宜高速公路坪林行控中心改為一般交流道」的議題進行公投,再度引爆各界對公投議題的熱烈討論,也使得公投效應延燒北中南。但令人遺憾卻不意外的發展是,公投依然是藍綠對抗下的政治口水,它的內涵始終是一團迷霧。然而儘管吵嚷不休,但朝野雙方對於公投議題的立場差異似乎僅是有無法源問題而已,但這個爭議只是表象,問題的關鍵必須從兩個層面釐清:其一是公投的這把尺要量的是甚麼?其二是公投作為直接民權的實現手段的程序問題。關於前者,核四與坪林北宜交流道這兩個例子正是兩個極為鮮明的對比。首先,核四對貢寮當地居民而言是一種風險極高的鄰避設施,是極為明確的環境不正義,雖然我們必須承認鄰避設施是達成社會公共福祉所不可或缺的,但利用當地居民犧牲自我利益的意願造就大眾福利,因而使某群體需承擔社會不公平的風險時,是否仍有「公共」的利益存在值得懷疑,因此「公平性」乃成為鄰避設施設置決策共通的焦點之一。而更值

  • 「公投廢核四」-百萬人連署活動

    「公投廢核四」-百萬人連署活動

    全國近百個支持反核”廢核四”團體於日前結盟組成「公投廢核四」運動聯盟,除積極推動反核理念宣傳外,即日起也將展開百萬人支持「公投廢核四」連署工作。 百萬人支持「公投廢核四」連署的主張如下:(一)、舉辦核四公民投票,核四相關資訊應公開、透明化。(二)、反對繼續興建核四廠。(三)、反對在本縣(市)興建核廢料貯存設施。 連署方式將採書面及網路二種連署方式: 1.請下載連署書經由傳真、e-mail或郵寄回全國北、中、南、東部等聯絡單位。 2.直接進行網路連署,進入 http://green.ngo.org.tw/nonuke/ 填寫即可。 為集結廣大反核民意及宣傳反核理念,「公投廢核四」運動聯盟即日起也將拜訪各政黨及工商企業團體,說明現階段”廢核四”的重要與必要性。我們將表達核四興建中為何要進行「公投廢核四」的理由,希望經過更多的對話,反核廢核的辯論,讓”廢核四”真相凸顯,也讓全國民眾了解廢核四以及

  • 反核與公投

    反核與公投

    對很多環保運動者而言,我相信都會提出反核與公投的關係為何樣的疑問。個人也曾向反核公投促進會成員提出過這樣的觀點,因為全世界反核人士都只有一個目標就是「反核」,無論人民、政府什麼立場,都應該努力不懈地推動反核的理念與行動。核四公投運動,把兩個不同的目標連結在一起,一方面失去運動的方向(不知要推動反核還是公投),少了凝聚社會支持的焦點,另方面模糊了運動的本質,推動公投是公民運動,反核是環保運動,兩者不必然結合。不過公投的確是反核的一個手段,只是我們必須面對環保運動中棘手的鄰避效應(不在我家後院),如果以公投來決定核四,由誰來公投呢?台大法學院院長許宗力先生曾在群策會舉辦的座談會上主張,應該以台北縣民來公投,不能由全台灣人民的決定台北縣民的生命安全之權益。因此,核四公投運動應對此有個堅決且清楚的主張,否則核四公投推動的結果恰恰違反了住民自決的原則,無論興建核四與否,都是將少數核電廠旁住民的權益放

  • 核四公投≠廢核四

    核四公投≠廢核四

    核四公投≠廢核四。核四公投運動的目的,就只在於公投本身。投票結果出來,不論贊成反對,我們都認為是個成功的運動。而廢核四運動的目的,則是以不再讓台灣興建任何核電廠為目標,使用各種教育或傳播的手段。當然也有可能出現公投結果是全民反核的皆大歡喜結果。但在此重大議題上,我們能夠冒這個險嗎?如果全台灣的居民,在公投時以多數決定將核四興建在某個鄉鎮(反正不在我家後院嘛),對當地的居民來說,這可以說是正義的嗎?以「核四公投」的眼光來看,這是值得慶賀的決定。因為民眾開始學著表達他們對公共議題的關心及意見了。但對「廢核四」運動的人來說,這是最壞的結局了。因為一旦公投決定,要再翻案就很難了。另外,在陳執行委員的文章中,也有一些令人覺得不安的敘述。陳執行委員提到台灣民眾對核能的相關議題瞭解及關心的程度不夠。這當然是我們環境教育者所不足之處。但「公投」的前提是:民眾對該議題有著完整的瞭解之後,共同為自己的未來做決

  • 回應「核四公投反核嗎?核四公投合乎正義嗎?」一文

    回應「核四公投反核嗎?核四公投合乎正義嗎?」一文

    閱讀4月30日讀者投書「核四公投反核嗎?核四公投合乎正義嗎?」一文,我認為其所要表達的意見是:反核就反核,絕對的反核才合乎正義;反核不要和公投牽扯在一起。但這裡面有兩個問題:一是「核四公投反核嗎?」,另一個是「核四公投合乎正義嗎?」核四公投促進會的主張是:台灣是一個民主國家,民主國家的主人有權要求公投直接決定國家的事務;我們就藉著核四是否要興建這一事件來喚醒民眾,希望全民關心公共事務/國事,正視台灣需要「公投法」這個問題。核四公投促進會的主張合當然合乎正義!至於第一個問題:「核四公投反核嗎?」,目前參加核四公投促進會的義工都是反核的人;若是主張興建核四廠的人贊成公投,同意在得到人民的支持才興建核四場,核四公投促進會應該也可以接受這樣的成員吧!雖然反核的人信仰自己站在正義的一邊,若無法說服大多數人,也就是說公投的結果是大多數人贊成興建核四廠,反核人又能如何?只有繼續努力宣揚反核吧!若是大多數

  • 反核與公投是兩件事

    反核與公投是兩件事

    如果核四公投遭挫,以反核為單一訴求的環保運動怎麼辦?核四公投建基在必然會取得勝利的前提上才有意義,問題出在此一前提如何檢證其為必然?

  • 將蓋核四與公投放在一起,反核運動可能因此陷入困境

    將蓋核四與公投放在一起,反核運動可能因此陷入困境

    近日核四公投促進會,透過苦行,不斷的將核四公投的議題突顯出來。但是,個人認為,核四興建與否的論戰,已行之多年,應交由政府自行決策,擔負政治責任,直接決定停建核四廠,而不是由人民再透過核四公投把核四興建的決策責任給扛回來。況且公投的意義在於公投本身,不論公投的結果是甲、是乙、是丙,我們都應接受。但就反核運動而言,我們的目的不是公投,而是真的廢核四。如果只要想借公投來廢核四,萬一出現公投結果支持興建核四的狀況,屆時將把反核運動陷入進退兩難的困局!一旦接受此一結果,反核運動將受到空前的挫折;反之,將嚴重的傷害公投的精神,亦會傷害反核運動的誠信,支持核四公投的反核人士宜三思,並盡快針對此一結果對大眾說明,以平疑慮。

  • 回覆「核四公投」的質疑

    回覆「核四公投」的質疑

    針對質疑「核四公投」是否反核與合乎正義?筆者在此提出個人長期參與「核四公投」與反核運動的認知及推動經驗,解釋為何現階段仍然值得推動「核四公投」,希望博得共識以達成「公投」手段「廢核四」,以及提昇國人參與公共事務及關懷環境的理想與目標。興建核四絕對不只是「貢寮人」的事,理由很簡單,因為興建核四可能導致類似「車諾堡核災」,可能對台灣造成毀滅性危險。值此「車諾堡核災」17週年與車諾堡核災翻版,「SARS」疫情翻騰之際,更需要讓全民知道目前核四興建之種種弊端。核四公投促進會主張「核四公投、人民作主」,主張重大公共政策由人民共同決定,這是基本的公民權利;而參與決定公共政策,是一項重要的公民責任。主張攸關台灣毀滅性危險的核四廠興建應交付「公投」決定;尤其是行政院與立法院有爭議時,「核四公投」也是化解核四興建糾紛最沒有爭議的方式。推動「核四公投」,更有機會申張環境正義以及遏止原住民保護區及弱勢居住環境被

  • 核四公投 人民可否主導公共決策

    核四公投 人民可否主導公共決策

    2003-03-16-2003-03-22核四公投促進會於3月17日下午3:17-18日凌晨0:18,「進」坐行政院,進行理性的抗議。他們的訴求十分明確:「核四公投、人民作主」,並要求政府最遲應於2004年總統大選時同步舉辦核四公投。這次進坐行動中有民進黨前主席林義雄的加入,造成了民進黨內部的緊張,並引發外界諸多聯想。晚間行政院雖有正式回覆,然而其主張的非核家園理念實質內容太過貧乏,沒有明確回覆問題,也無法確實承諾核四公投,使得促進會成員大感失望。核四公投的召集人鄭先祐在20日接受訪問時,說明了促進會理念與行政院回應的根本差異在於全民公投法源的認知。核四公投促進會認為,公投為人民的基本權利,無需法律規範才得以行之,為憲法中即已明確的指出,並沒有缺乏法源的問題。尤其在立法院與行政院僵持不下之際,訴諸公民投票可以彌補代議民主制的不足。

  • 檢視核四公投

    檢視核四公投

    在1994年5月22日,由貢寮鄉公所主辦「核四所在地住民核四公投」;1994年7月,在反核運動中,林義雄先生絕食,要求以公民投票決定核四是否興建;1994年9月21日開始「核四公投千里苦行」。在對抗國民黨執政威權、人民當家作主的時代,公投快速成為反核最上綱的策略。公投的重要精神與機制「公投」實際是爭取民眾對公共政策的最後決策權。「代議政治」,選舉是對「人」投下一票,而希望他履行之前的「政見」,但顯然政客橫行,政見棄之如敝屣,因此公投是對「事」進行投票行為,有對政客食言與黨意高於民意、收回授權的制衡效果。在沒有法源依據時,則是以「罷免」-對民選政治人物所做錯誤的「事」進行連署與投票行為,所以在沒有創制複決權的情況之下,便是當年以「罷免作主人」,來達到「公投反核四」,想以烽火遍地各地連署罷免,來達到全台反核理念宣達及公投的實質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