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環評與公投
民國83年,「環境影響評估法」立法通過,被視為台灣在環境保護的一大進步。從此所有重大開發案都必須攤開來,讓專業人士審查,評估環境所承受的衝擊。十年來,環境影響評估制度發揮為環境把關的功能,但是我們也看到愈來愈多的案例是,民眾不買環評的帳,以各種方式表達反對意見,並且質疑環評審查的公正性。民眾攔路陳情、集會抗議,甚而舉行公投。其中核四公投更引起社會重視,也顯示環境響評估制度失靈,和民眾參與的機制不足。因此民間環保團體和環境法學者紛紛提出主張,努力促成修法。然而台北坪林鄉民的公投卻意外引爆「公投與環評」、「專業與民意」之爭。環保署長郝龍斌堅持,凡是完成環境影響評估審查的案子,不得成為公投主題,最後由於竟見和行政院相左因而辭職。可是環保署長的去職卻也模糊了輿論焦點,甚至有可能神聖化現行環評制度的專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