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區域計畫

  • 「全國區域計畫」再兩日就公告! 民間:急於鬆綁國土彷若賣台

    「全國區域計畫」再兩日就公告! 民間:急於鬆綁國土彷若賣台

    內政部推出的「全國區域計畫草案」,在今年9月9日行政院核備後,便不斷趕進度,除了一口氣在上週展開四地公聽會,副部長蕭家淇更揚言,將在18日便開始公告執行。但關心此法案的民間團體認為,此計畫事關集水區、農業區與活動斷層帶等地段的開發,他們擔憂將淪為對原有的開發限制大鬆綁,陸續召開記者會奔走,不斷提出爭議未明應該暫緩公告與實施,更期待環保署積極介入,主動向內政部要求作政策環評,這兩點要求。他們擔心否則倉促上路後要再修改,後果將不堪設想。在中部、東部的公聽會中,當地民眾分別重視農地安全與核廢料與海岸開發問題,但民間團體與內政部官員對話無交集,討論更爆發火氣。16日上午,民間團體再前往環保署,演出行動劇「內政部毀壞山河,環保署來救國」,強調環保署應該「硬起來」,站穩環境保護與良知的立場。台灣護樹團體聯盟代表張美惠痛批,「全國區域計畫」內容包山包海,卻與服貿協議如出一轍,偷偷摸摸的火速進行,都不希望

  • 「全國區域計畫」四地公聽會開跑 民間仍無信任感

    「全國區域計畫」四地公聽會開跑 民間仍無信任感

    由於「國土計畫法」草案在立法院五進五出,始終未曾落實,內政部最近推出「全國區域計畫」草案,希望能在國土計畫法實行之前,先取代於1995~1997年間公告實施的北、中、南及東部四區域計畫,以補足目前許多缺漏的法規。此草案已於9月9日由行政院備查,將依法在40天內、10月中左右公告。雖然規劃的營建署官員自認此舉立意良善,但由於此計畫事關集水區、農業區與活動斷層帶等地段的開發,民間團體擔憂將淪為對原有的開發限制大鬆綁,1日在由立委田秋堇、劉建國舉行的公聽會中,便有2、30位學者與民間團體前往關注。但營建署隨即宣佈在8至15日之間,在北中南東分別舉辦公聽會。擔憂營建署只是為了趕進度、瞞混過關,多個環團參與8日的台北場,再次表達了不信任的焦慮感,並提出先作政策環評、延後公告等要求。

  • 全國區域計畫台北場公聽會 營建署小幅讓步

    全國區域計畫台北場公聽會 營建署小幅讓步

    內政部擬定的「全國區域計畫」草案,由於放寬水庫集水區、活動斷層兩側一定範圍限制開發等規定引發質疑,內政部營建署承諾舉辦北中南東四場公聽會,昨(8日)天在台北營建署舉辦第一場。營建署署長許文龍表示,9月9日行政院已備查的版本,將依法在40天內、10月中左右公告。但這個版本還有兩項尚未協調完成,包括農委會的全國農地保護政策、及各部會的未來規畫(例如工業區設置地點),連同這四場公聽會各界表達的意見(10月1日立委劉建國、田秋堇另舉辦一場),一併修正後年底再報院一次。昨天十多個環保團體到場表達意見,先在場外演行動劇,並戳破三個寫著「治水、防災、國土計畫」的汽球。同時抗議營建署在草案完成前並未舉行聽證會、公聽會讓人民參與,也認為應該先在環保署做政策環評。公民參與不足遭質疑  營建署長有善意回應對此許文龍回應,原本《區域計畫法》並沒有公聽會程序,依此法授權訂定的《全國區域計畫》依法不必辦,但他強調願意

  • 內政部修「區域計畫」為開發鬆綁? 環團憂「國在山河破」

    內政部修「區域計畫」為開發鬆綁? 環團憂「國在山河破」

    內政部在今年9月9日公告「全國區域計畫草案」,由於民間認為這次的修正版比起2010年6月的公告有更多的放寬,將鬆綁審查及變更制度,又規劃了非法開發可合法化的機制,而引發爭議。民間團體認為,在《國土計畫法》未通過、政府組織再造未完成的狀況下,並不適宜推動此計畫,而且若要進行,應該先由環保署進行政策環評,並要以行政聽證會形式讓民眾得以參與討論。核電廠、土石流、廢棄物、核廢料、旅館、淹水、沒水喝...在台灣地圖上貼滿紙條,民間團體表達對區域計畫的修訂草案感到不滿與擔憂,直指李鴻源是「國土破壞」部長。他們在1日上午召開記者會,立委田秋堇、劉建國亦在立院舉行公聽會,二、三十位學者與民間團體代表也前往提問,此修訂到底圖利了誰。此次區域計畫的修訂,不但將影響全國都市以外的土地利用,身為都市計畫的上位指導計畫,其放寬也將牽連眾多相關法令。內政部營建署表示,在國土計畫法立法通過前,區域計畫為當前國土空間最高

  • 區域計畫草案 放鬆管制水庫集水區 、活動斷層

    區域計畫草案 放鬆管制水庫集水區 、活動斷層

    內政部提出「全國區域計畫草案」,土地利用方面,從原本「限制發展區」、「條件發展區」、「一般發展區」的三類分法,改成分為「1、2級環境敏感區」,其中放寬、限制開發規定,環保團體質疑是在為開發鬆綁,後果將破壞水土。「全國區域計畫」是其他法令的上位指導計畫,一旦放寬,很多法令也會跟著放寬,滋事體大。立委劉建國、田秋堇昨(1日)舉行公聽會,會後結論,由於目前組織改造關於山林水保分工未明,應等環境資源部成立後再討論此計畫。內政部營建署綜合計畫組組長陳繼鳴表示,草案部分內容9月9日行政院已備案,但未來將舉辦多場公聽會,年底再修正報院一次。陳繼鳴表示,更改土地利用分類名稱,是因為區域計畫法並沒有「禁止」、「限制」條文,為避免產生執行爭議,才更改名稱。而「第1級環境敏感區」等於過去的「限制發展地區」,不能申請任何開發行為。「第2級環境敏感區」等於過去的「條件發展地區」,可有條件開發。而其中有兩項放寬土地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