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底泥納管 準備好了嗎?
底泥已是環境汙染的重要介質,但直到今天,底泥管制零零星星散落在各單位,且並無單位是基於管制汙染原因管制底泥(包括環保署)。立委林淑芬提案將底泥納入土壤及地下水整治法管制,非常值得肯定,環保署納管底泥可謂責無旁貸。只不過底泥管制的條件畢竟不同於土壤及地下水,強行納入土汙法管制是否洽當還有待商榷。而且底泥無所不在、主管機關多如牛毛,底泥之於河川、水庫、港灣有何影響、影響又如何?恐怕至今官員理解甚少。在無法掌握底泥的形成原因、影響層面、管制方法前,如何提出有效管制手段、如何落實管制是一大問題。3日立法院衛環委員會審查土汙法修正草案,只有林淑芬一位委員到場,隨後由環保署長沈世宏與林淑芬協商,初步交換意見。底泥汙染99%無法找到汙染源環保署原則上同意將底泥納入土汙法管制,如果未來法案通過,過去法條中常見「土壤及地下水」就會變成「土壤及地下水及底泥」,相關的監測、檢驗、整治、管制標準、甚至公告為整治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