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立環境保護與經濟發展互信機制
在6月底兩岸簽訂了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國家發展正展現新契機之際,環保與經濟衝突的老問題卻突然再度成為焦點議題。環保與經濟衝突的問題包括:今(2010)年前4個月能源消費量與排碳量成長率高達10%左右,完全反轉過去兩年之下降趨勢,但是另一方面,政府已經確定未來迄2050年的節能減碳目標,各部門節能減碳的壓力與日遽增;在節能減碳的壓力日增、政府全力推動十大節能減碳無悔措施之際,但政府同時全力推動高耗能、高污染與高碳排放的石化業與鋼鐵業之新增投資,如國光石化;在推動開發新工業區與重大新投資計畫(如國光石化、中科三、四期)之際,卻遇到環境影響評估及居民強力抗爭的「障礙」或行政法院的挑戰。此外一些矛盾現象亦在此次的爭議中凸顯出來:雖然憲法與環保基本法明訂環保優先於經濟發展,但政府卻視環保為必須快速排除的投資障礙;雖然憲法明訂人民財產權受到保障,但是開發工業區卻享有強制徵收土地的權力;雖然全台工業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