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保法走完最後一哩路 趕在會期結束前三讀通過
2019年著手起草、2020年送入行政院的海洋保育法草案,今(12)日晚上終於走完最後一哩路,趕在立法院本會期結束前三讀通過。根據三讀通過的條文,海洋庇護區審議會的非官方代表將不少於委員總人數二分之一,而漁民與原住民團體代表的總人數不少於總人數三分之一。由於審議會決議採委員出席二分之一、且須三分之二委員同意才得行使,意即漁民加上原住民團體就已有絕對否決權。另外,海洋庇護區之核心區劃定,如致既有使用人承受特別犧牲,則予以補償。罰則方面,如違反海保法,罰鍰則由5~50萬元不等。海委會主委管碧玲指,社會各界多年來對海洋保育的期待,今進入起而行的新階段,未來台灣海域生態的「守」與「護」將在海保法與海污基金核定的作用下,更有效保護海洋生態環境,確保海洋生物多樣性及提升海洋保育的效能。綠色和平海洋專案主任李于彤稱,海保法立法僅是守護海洋生態的開始,主管機關必須透過科學監測,全面盤點台灣海域生態資源現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