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巴黎協定》第六條終拍板 全球碳市場將起 ?
經歷兩個禮拜的冗長談判,第26屆聯合國氣候大會(COP26)終於在英國格拉斯哥拉下簾幕,結果雖遭多方批評不足以達到限制增溫1.5度的目標,但慶幸的是,懸宕多年的《巴黎協定》第六條協議(Article 6)終於拍板定案。為何這條文如此重要?它過去讓各方糾結的關鍵又是什麼?卡關一:重複計算問題 COP26定調只能算一次2015年《巴黎協定》之所以能夠過關,在於它採取比了1997年《京都議定書》更具有彈性的作法,讓各國繳交「國家自主貢獻方案」(Nationally Determined Contributions, NDCs),自己訂自己的減碳作業,然後每五年定時檢查。而第六條,便是規定排放國之間根據其應對計劃的「碳排放交易機制」,俗稱「碳市場」。也就是說,如果一個國家或企業自行減量的成本太高,可從其他國家或計劃買「碳權」來抵消。其中6.2條文規範國家間的抵消機制,6.4則規範須經聯合國認證的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