鮪魚

  • 15艘漁船濫捕 限期返國

    15艘漁船濫捕 限期返國

    我東港籍金祥鎰號等15艘漁船在印度洋超額濫捕,漁業署、船東、民代等相關單位24日在東港區漁會協調,達成4月底須回到台灣接受禁航1個月的共識,而且在返航期間,每天要通報船隻的位置和魚獲捕獲量。IOTC在2003年12月就決議,我國在印度洋作業的船隻最多只可以375艘,漁業署也一再公告要求漁民遵守國際規範,可是漁民在太平洋捕魚,捕著捕著就開進印度洋,根本不管國際的規範,才會被指控違規。沙志一表示,聯合國印度洋鮪類委員會(IOTC)將於今年5月召開會議,政府如不針對違規船隻提出處罰制裁,在國際會議上可能會遭受更大的國際壓力,但又需兼顧業者的生計,所以採取折衷方案。 

  • 生活史─鮪魚捕獵與海豚的保育 (下)

    生活史─鮪魚捕獵與海豚的保育 (下)

    美國政府的海洋哺乳動物保護法令限制每年的分配額數,一旦超過此分配額,捕鮪就必須停止,此數一般是規定每年20000隻海豚。來自美洲其他國家的捕鮪船受泛美熱帶鮪魚協會(Inter-American Tropical Tuna Commission)管制(IATTC)。 在1984年,IATTC計算出死亡的海豚約32000到39000隻,1985年為55000隻,而1986為125000到129000隻。國際間對此問題的處理似乎是令人失望的,因為IATTC並沒有限定捕捉海豚的分配額,其成員國家對於懸掛該國國旗的漁船也不實施分配額管制。 於是,研究的方向轉向改良漁獲裝置,使海豚死亡數目下降。漁網的改變使得海豚容易逃出,同時拉網的方式也有所改變。在海豚可以離開網子的地方,有小船部置,船上的人員會協助纏在網中的海豚逃離。 海豚靠近漁船時的行為也有所改變,在大量捕鮪行之多年的地區中,當漁船靠近,海豚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