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豬業

  • 養豬業廢水未處理 環保署強力稽查

    養豬業廢水未處理 環保署強力稽查

    雲林縣轄區具污染性質之行業首推畜牧業,目前雲林縣總飼養頭數約150萬頭,產量佔全省總畜養頭數21%,如以密度計算則每平方公里高達1,100頭數,高居全國第一,而豬隻污染排放量為人之4至6倍,如未適當處理,等同於該縣增加約900萬人口之污染量。環保署表示,雲林縣部分養豬業者心存僥倖,將未經處理之豬糞及廢水直接排入地面水體,造成水質嚴重惡化,部分村落排水溝渠更充斥豬糞等漂流物,為改善雲林地區之河川水質,該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從95年2月起至96年1月止稽查141家養豬業者,查獲26家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等環保法令,違法比例高達17.7%,其中又以偷排未處理之廢水最多,佔違法案件比例達46%。這些偷排廢水養豬業者,最後均遭處以新台幣6萬元以上不等之罰款處分,環保署籲請畜牧業者仍需恪守法令,妥善操作廢污水設施,千萬不要心存僥倖,環保署將持續與雲林縣環保局聯手進行全面稽查取締污染。

  • 防治禽流感 補「破網」 養豬禽場圍網率 不到兩成

    防治禽流感 補「破網」 養豬禽場圍網率 不到兩成

    為阻擋禽流感病毒帶原侯鳥入侵,國科會推動養豬禽場圍網計畫。但農委會統計顯示,至1月18日止,只有4,101戶完成圍網,全國21,000餘戶養豬禽戶,實際圍網率低於二成。農委會畜牧處處長黃英豪指出,全國現有13,000餘養豬戶以及8,000餘養禽戶(雞、鴨、鵝、鴕鳥、火雞)。目前只有4,101戶完成圍網,實際圍網率只有19%。農委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防疫組組長黃國青表示,去年1月開始,各縣市政府陸續公告〈豬禽飼養場加強防範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衛生管理防疫措施〉,今年1月1日起,未圍網之豬禽飼養場將依據〈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規定,處以10,000至50,000元的罰鍰。黃國青說,2月初即會對還沒有圍網的養豬禽戶開罰。

  • 業者苦喊豬價慘落 飼料成本過高

    業者苦喊豬價慘落 飼料成本過高

    豬價低落,玉米等飼料成本水漲船高,養豬業者最近叫苦連天,農委會為防止豬價崩盤,14日已要求肉品市場不要增加毛豬拍賣量,但能不能擋得住可能「滾滾而出」的豬源,市場也不敢預料。養豬業者感嘆,中秋節後,消費者吃肉的需求力降低,市場消費力萎縮,偏偏最近早晚天氣涼爽,仔豬食量大增,豬又長得快,無形中增加豬源,因此供過於求,豬價比節前下滑。 

  • 雲縣府施鐵腕要求養豬業廢水廢棄物加強改善

    雲縣府施鐵腕要求養豬業廢水廢棄物加強改善

    雲林縣長蘇治芬積極推動實現農業首都目標的同時,地方仍不時傳出斃死豬事件及非法屠宰造成問題豬肉流入市面等問題,縣府16日邀集養豬業者與相關單位交換意見,而對於廢水排放及廢棄物處理,要求加強改善,否則施鐵腕取締,以2個月為柔性勸導期;至於斃死豬問題,責成縣府團隊先研究解決方案,在8月底之前再召集業者研議。16日會中也針對畜牧業人力資源的提升與突破、養豬場廢水排放標準稽查、現行空污排放標準管理與告發、排放標準廢棄物處理、廢水處理設備建議實施灌排分離、斃死豬從集運至化製廠終端處理過程統一管理等議題進行檢討。

  • 5大重點水源區拆除養豬戶 環署追蹤無復養

    5大重點水源區拆除養豬戶 環署追蹤無復養

    高屏溪、曾文溪、頭前溪、淡水河及大甲溪5大重點水源區,環保署自2000年起,開始執行拆除養豬戶計畫,經過4年的持續追蹤,並沒有發現復養情形,未來將繼續重點稽查。環保單位已對拆除戶採用電腦建檔列管,並透過GPS定位、現場拍照存證、查核結果登錄等方式,完整建立每一次的查核資料。目前養豬拆除戶的土地利用情形,全拆戶部分,主要移作種植稻米、苗圃、果園、空地用;半拆戶部分,則主要作為倉庫。

  • 養豬業永續經營計劃過關

    養豬業永續經營計劃過關

    行政院經建會30日通過農委會提出的「輔導養豬 產業永續經營計畫」草案,政府將自民國86年7月起至90年6月止,分四年運用新台幣42億元調整養豬產業結構,建立精緻化及具競爭力的養豬 產業。會議同時決定由農委會與環保署規劃在水源水質保護區劃定禁養區。經建會表示,為了使國內養豬業能永續經營,同時避免對環境造成影響,計 劃中將提倡擴大養豬的規模,未來希望飼養百頭以上豬隻的養豬戶占總養豬戶比率由49%提高至60%;飼養百頭以上豬隻之一貫戶占飼養百頭以上養豬戶比率,由77%提高至85%;養豬戶數則由2.6萬戶大幅下降為1.5萬戶,預期可使養豬成本由目前的每百公斤4600元下降到4000元以下。

  • 水源區禁養豬隻 淪為三角戰爭

    水源區禁養豬隻 淪為三角戰爭

    口蹄疫為台灣飲用水水源帶來一線「生機」,在口蹄疫撲殺令下達之後,7條主要河川水質大有改善。環保署、農委會及自來水單位正在為水源保護區是否可復養豬隻,展開一場複雜難解的三角爭戰。在養豬戶壓力下,農委會主張自來水水源水質水量保護區內應該復養。環保署卻不以為然,計劃祭出飲用水管理條例以及水污染防治法相關規定,要求禁養。環保單位甚至決定以達到民國87年放流水標準做為復養條件。環保署署長蔡勳雄認為,這時候在水源保護區內採取禁養措施,政府所要負擔的補償費最少,社會代價與阻力也會最少。自來水單位一方面希望禁養,另一方面卻擔憂要負擔禁養補償費,而陷入左右為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