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築專業者 再糟的天候都該思考平衡降落!
每次審查總會碰到很多申請開放空間獎勵的案子,一看就知道有很大可能私有化,有些更擺明以後就是要私有;相對的,有些卻是為了獎勵極大化,犧牲未來住戶的權利,導致住宅社區大樓完全沒有救災空間、沒有內部的開放空間。這些狀況根本都可以從設計上去解決,但是,有些業者急於硬凹也不願討論;有些極力捍衛卻講到自己心虛;有些慣常推說以後會在社區公約寫明;有些自己低價搶案,卻在審查會上說設計費太低無法投入人力。這種狀況幾乎每次審查都會上演。甚至有建築師義正嚴詞的對我說:「我保證我的業主絕對不會,如果他這樣做,我以後就不當建築師了。」我不懂的是,建築師不願意善用設計能力卻情願力挺建商到願意放棄建築師的執照和尊嚴?這當然是個人的選擇。但是,實際上開罰了,建商早就變現走人,很多公司早就消失,建築師也不會有責任,倒楣的都是住戶;如果更不幸碰到天災,除了倒楣的消費者,連建築師都跑不掉,因為就是最後一個蓋章認證的風險承受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