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發展條例

  • 還能留下多少農地?

    還能留下多少農地?

    隨著民眾自主意識的提升及對於財產權自由處分的要求,使得傳統運作的土地使用分區管制機制不斷地受到嚴峻的挑戰。日昨於立法院修正通過的農業發展條例第31條及第39條就正顯示了這股力量,立法委員們將原本必須符合區域計畫相關法令規定,農地始得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的規定,一舉予以刪除,搬開了農地移轉及使用限制的一塊大石頭。接下來,部分立法委員們更積極瞄準著另一塊更大的石頭──農業發展條例的第18條,彼等欲在此會期將興建農舍之農業用地面積由目前的0.25公頃降低為0.1公頃,也就是1公頃的農地將可以興建10棟的農舍。倘若此項修正也通過,必將使農舍的興建大為增加,農地的使用管制也形同全面瓦解,其影響層面將至為深遠。眾所皆知,目前興建於農地的農舍已經與原先的意旨有相當大的落差,農舍已經演變成為高級住宅或是豪華別墅的代名詞,如今,部分立法委員們提供給我們的農地未來願景是一分農地即可蓋上一棟的高級住宅,若以蘭陽平

  • 民進黨推動鄉村土地制度改革

    民進黨推動鄉村土地制度改革

    年底縣市長選戰已進入短兵相接階段,民進黨陣營決定在全省4000多個鄉村,發動一波土地制度改革,力主農地交易自由化,賦予鄉村地區土地規劃權,由村里民大會決定如何運用土地資源,以避免財團利益與黑金勢力介入炒作農地、操控都市計劃的土地變更,並因應我加入WTO後鄉村勞動人口外流的經濟變局。民進黨立委蘇煥智等人,以及多位農業縣市立委,特別推出「鄉村計劃法草案」、「農業發展條例修正案」、「農村社區土地重劃條例」三大土地政策,做為民進黨縣市長參選人在國會的強力後盾。民進黨立委計劃全力推動民主化及透明化的土地政策。對於土地資源運用的鄉村計劃,蘇煥智認為,應先由鄉村自行籌組鄉村計劃委員會並擬定鄉村計劃,最後交由村里民大會表決,居民有權決定利用鄉村土地的方向。民進黨立委已提出農業發展條例的對案,對於農地擅自變更為非農業使用者,除了加強罰則之外,並限定私人擁有農地總面積不得超過20公頃,以免農地落入少數有力人士

  • 山坡地森林區嚴限變更

    山坡地森林區嚴限變更

    攸關農地開放自由買賣的「農業發展條例」修正草案,出現重大變革。在行政院長蕭萬長堅持下,原訂嚴格限制變更的重要農業用地,將增列現有山坡地及森林區,使面積由原有規劃的71萬公頃大幅擴增至110萬公頃。此外,作為農用的農地移轉未來雖仍免稅,但將只限為自然人,法人購買農地仍將課徵土地增值稅,以防杜財團投機炒作。重要農業用地也嚴格限制興建農舍,興建的農舍則限制自住,且農地面積至少要達到0.25公頃以上。各項農地變更所涉及的稅法等問題,將以「農業發展條例」修正草案公布當時公告現值為計算基準點。農委會表示,這項修正案預計在10月底由行政院送立法院審議,預計在開放農地自由買賣後,對購買農地最有興趣的將是「有錢有閒」想在都市近郊買塊地種田種花的都市農夫。至於想要買塊地以農為生,在目前農地價格昂貴下,並不易辦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