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業搶不到綠電! 能源局解套:四方案「多選」組合,代金應「不便宜」
立院上月三讀通過《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修正案,要求用電大戶使用一定比例綠電,造成綠電需求大增,企業甚至面臨「買不到」的窘境。經濟部除了緊急出面協調台電釋出部分綠電,今(16)日能源局進一步說明,法規允許四種方式,除了買綠電,還可以裝設再生能源、儲能跟繳納代金。但為了鼓勵再生能源發展,代金「應該不便宜」。能源局預計這四種方式可以「多選」組合。至於多大契約容量的業者屬於「用電大戶」、「一定比例」、代金又是多少?都還在規劃中,最晚要等11月的辦法公告後才會確定。預期實施的對象與要設置的比例不會一步到位,而是配合綠電發展逐步擴大範圍,但綠電一定要「新增」才會有實質的減碳效果。企業用綠電 方案四選一 代金預期不便宜《再生能源發展條例》新制上路,規定用電大戶需設置一定比例再生能源。不過,企業反映綠電業者多已與台電簽約,將綠電賣給台電,業界「買不到」綠電。對此,台電與能源局正在尋求解套,研議方向是先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