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錢坑法案.山林災難 促請撤回「原住民保留地造林補償條例」
由原住民立委曾華德等32人提案的「原住民保留地造林補償條例草案」,刻在立法院進行政黨協商,本案立法目的是基於受益者付費的基本原則,補償原住民於保留地的造林。該條例正在進行政黨協商,極可能在未來一週,本會期(5/30)結束前闖關成功。對此條例民間促請朝野政黨退回重新研議。理由如下: 一、「錢坑法案」,國家財稅淪為立委綁椿工具2年來,以特別條例來擴張預算之舉,已達氾濫地步。起先是行政院推出五年5,000億新十大建設預算,八年800億的水患治理特別條例,立法委員們加碼為1,160億;接著是立委林正鋒、高金素梅提出的250億石門水庫水患治理條例,已在立法院陸續通過,最近曾華德等人的「原住民保留地造林補償條例」則在本會期闖關。該補償條例在行政部門最大的爭議是草案第6條中明訂每年1公頃林地需補償新台幣10萬元。依農委會的估算,若以現有原住民保留地宜林地面積約175,000公頃,則每年需增加175億元的
